第二章 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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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03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乡村建设
分类号: TU98
页数: 3
摘要: 明清时,有七里、攸镇、黄金等3镇,均靠江边,上游流放的木、竹排和来往舟楫在此停泊,商贾云集,堪称繁荣。墟场有玉田、兰塘、道塘、社埠、龙口、江口、〓滩、石院塘、茅店、下湖、长洛、大湖江、五云桥、沙地、沙石、蟠龙、大埠、王母渡、阳埠、韩坊等20个。
关键词: 城乡规划 城乡建设

内容

明清时,有七里、攸镇、黄金等3镇,均靠江边,上游流放的木、竹排和来往舟楫在此停泊,商贾云集,堪称繁荣。墟场有玉田、兰塘、道塘、社埠、龙口、江口、〓滩、石院塘、茅店、下湖、长洛、大湖江、五云桥、沙地、沙石、蟠龙、大埠、王母渡、阳埠、韩坊等20个。
  民国时期,县城设赣州镇。墟场先后发展有大湖江、湖江面、攸镇、沙地、五云桥、江口、社富、杰村、五龙、龙口、玉田、清溪、〓滩、南塘、道潭、石芫、茅店、大田、储潭、沙石埠、蟠龙、和乐、大埠、夏寒、长洛、王母渡、新圩、长演坝、韩坊、小坌、王富等31个。大部分为古老墟场,呈口字形,中间有鹅卵石铺面的墟坪,或有墟亭。有些小墟场仅有一条街,狭窄且弯曲。墟场房屋除寺庙、宗祠和少数店房为砖木结构外,其余为土木结构的平房。逢墟日摆设临时摊点。
  建国后,行政区划几经变更。1985年全县除梅林镇外,各乡均有墟场,全县共有墟场30个。东部墟场有田村、白鹭、白石、三溪、南塘、吉埠、石芫、清溪、江口、茅店等10个;北部墟场有沙地、攸镇、五云桥、储潭、湖江、湖新等6个;南部墟场有黄婆地、小坌、韩坊、长演坝、立濑、横溪、王母渡、新兴、阳埠、夏汶滩、大埠、大田、长洛、牛岭垇等14个。垇滩圩因水土流失严重,河床淤塞,于1960年以后不通航而自然消失。各墟镇的老街道先后得到了修建和扩建。全县新增街道17条,面积22208平方米;扩建街道12520平方米;新建贸易亭8座,5800平方米;铺设混凝土街面10680平方米,三合土街面4650平方米。修建下水道5247米,混凝土沟盖板2210米。安装动力水井116口,水塔72座,水管长2068米。公房和集体房屋建筑面积836699平方米,其中公共设施建筑面积180000平方米。
  主要墟镇县境南部有王母渡墟,西北部有沙地墟,东部有江口墟,东北部有田村墟。
  王母渡墟为县境南部最大的贸易集镇。建国前,王母渡墟面积为0.05平方公里。有南北走向的街道2条,宽4米,总长250米,卵石铺面。有店铺147家。1934年设浮桥,长200米。建国后,改建上街,长500米,宽4米,三合土铺面。上街北端新建墟坪面积6000平方米,有农贸亭。周围商店林立,建筑面积1110平方米。全墟面积达0.079平方公里。公房和集体房面积105471平方米。从1958年开始有柴油机发电装置。1974年由果子坝电站供电。有动力水井8口,水塔6座,日供水165吨。圩镇与乡境内10个村通公路,与赣州市和县城每天通客班车,途经客车也停站。有汽车轮渡1处,浮桥1座,水上交通方便。洪水期可通50吨货船,枯水期可通7吨船只。
  沙地墟历为县境北部最大贸易集镇。建国前,街道沿小河堤而筑,长500米,宽4米,鹅卵石铺面。街道跨溪河有木桥相接,长15米,宽3米,桥面建有瓦亭。全墟有店铺195家。建国后,沿昌赣公路新建街道,长500米,宽12米,沥青路面。两旁有下水道,混凝土盖板。新街两旁楼房毗连。老街于1957年改宽为6米,长500米,三合土铺面。跨溪河的木桥于1974年改为混凝土拱桥。街两旁商店林立,公房和集体房屋面积64792平方米。1971年红卫水电站建成后,墟镇有电供用。1976年开始建自来水设施,有动力水井8口,水塔6座,日供水150吨。昌赣公路从墟内通过,与赣州市和县城每天通客班车。溪水可通舢板船至攸镇入赣江。
  江口墟明清时为驿站,今为赣隘、赣兴、江湖、江吉公路的交汇点,历为县境最大贸易集镇。建国前,江口墟有街道5条,总长400米,宽2.5米,卵石铺面。有店铺170家。全圩面积0.1平方公里。建国后,街道扩宽为4.5米,1974年主街铺为混凝土街面。墟中心建有贸易亭,面积1000平方米。1985年全墟面积为0.155平方公里,房屋面积87471平方米。1959年建有江口变电所与赣南电网接道,动力水井8口,水塔8座。1966年江口大桥由木桥改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墟镇与江口乡12个村道公路与赣州市和县通日班,途经班车多停靠。平江、贡水均流经此地,水上交通也很方便。
  田村墟历为县东北最大的贸易集镇。建国前,有主街一条,长80米,宽3米,卵石铺面。小巷4条,总长1000米。有商店30家。建国后,老街扩宽为6米,长200米,混凝土街面。建有下水道250米,混凝土盖板200米。新建圩亭1座,面积500平方米。1969年始有柴油发电照明,1972年由斜坑小水电站供电,1985年与赣南电网联网。有动力水井7口,水塔6座,日供水量160吨。1958年始通公路,1965年修通田村至白鹭的公路,墟镇与田村乡11个村有公路相通,每天与县城和赣州市各有一趟班车相通,交通方便。
  第二节村庄住宅建国前,自然村落多以同姓氏族聚居。村庄的住宅,以宗祠为中心,拥簇一起。全县最大的村庄田村聚居千余户,村庄通道狭窄弯曲,交错串连。宗祠一般分为上下厅和左右厢房。白鹭、清溪、吉埠等地的少数富豪庭院大至九井十八厅,且为砖木结构。一般居民以“四扇三间”为主,部分为“四合院”,且多为土木结构。房屋矮、窗户小,室内通风和采光条件差。建国后,仍以同姓聚居的村庄为主,逐年增多单家独户建房。沿江多以砖石为墙,青瓦盖顶;南部村庄多以开基挖出的泥土筑墙,青瓦盖顶;东北部村庄多用泥土采制土坯砖砌墙,勾瓦盖顶。1978年后,不少农户建有红砖、混凝土结构且装饰新式的楼房。1985年全县农村人均住房19.86平方米,杂用房5.87平方米。
  交通建国前,县内有公路110.6公里。乡间主要道路用卵石铺面。桥梁以木桥、石拱桥为主。建国后,乡村公路已达606.57公里。造价在1万元以上的乡村公路桥36座,总投资140.6万元。至1985年全县21个乡镇和27个圩场以及205个村所在地已通汽车。水运航道213公里,渡口42处。赣江及其支流贡水。常年可通驳轮。桃江、畅通木帆和小机动船。平江1960年前可畅通木帆船,80年代因水土流失,淤塞河床,基本停航。全县有渡船53艘,乡办船只57艘,村和联户办的船只147艘。
  供电建国前,县境乡村无供电设施。建国后于1954年始有柴油发电机组。1958年始有小型水力发电站,至1985年全县农村有中小型水力发电站132座,装机137台,容量3826.6千瓦,年发电量471.38万度。加上大电网供电,全县21个乡镇所在地和48.1%的村解决了生产、生活用电。
  第三章建筑第一节队伍建国后,各区、乡先后成立房屋修缮队。1958年,成立县建筑工程队。先后派送35人分别到江西冶院、江西建工学校、赣州地区建工局等地学习,学习建筑设计、施工、水电安装等专业知识。嗣后县建筑公司及部分乡建筑队相继发展,不仅可以承担本县的建筑。还到广东省及崇义、寻邬、赣州市等县市承建工程。1983年派出曹嗣忠、李典梅等10名人员先后两批前往伊拉克国担任工程建筑。1985年,成立建筑设计室。全县有县、乡(镇)建筑工程队(公司)12个,有职工1558人。其中助理工程师3名,技术员23名。个体工匠和自由组织的建筑队近千人。固定资产180.12万元,年获利润5.61万元。
  [=此处为表格(1985年建筑队伍情况统计表表11—1)=]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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