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3031 |
颗粒名称: | 第一章 县城建设 |
分类号: | F303.3 |
页数: | 3 |
摘要: | 城区1969年7月,在梅林新饭店兴建县城,将停建的赣州冶炼厂和水泥厂以及县油茶试验林场划拨为城区,同时征收了周围农村部分土地。首先开辟经纬向的主街,即菜市路和梅林大街。街道两旁的商店和机关单位的房屋建筑以土木结构为主。1970年设立梅林镇为县属镇。1974年列入省建计划,建筑结构以砖木和钢筋混凝土为主。1985年,城区范围东起红金村温屋岭,南界贡水,西至县酒厂,北以七里变电所沿红金村方向高压线为界。东西长约3.5公里。南北宽约2公里,面积约7平方公里。最高点是烈士馆内小山包,海拔144.48米;最低点是水科所鱼池,海拔102.5米。梅林镇境内有地属赣州铝厂、赣南铸锻厂、赣州地区农校、103车队、赣州地区银行干训班、赣州地区水科所等单位。 |
关键词: | 城乡建设 现代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