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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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01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邮政
分类号: F606
页数: 5
摘要: 清代,驿站和急递铺专传递官府军情、公文和信件。清末民初,地方公文及特种急件由“递步哨”传递;民间书信由民信局按里程收取邮费。
关键词: 邮政 邮政工程

内容

清代,驿站和急递铺专传递官府军情、公文和信件。清末民初,地方公文及特种急件由“递步哨”传递;民间书信由民信局按里程收取邮费。
  民国19年撤销民信局后,邮政函件统由县邮局办理。抗日战争爆发后,难民内迁,函件随之激增。由于物价上涨,邮资连年调价。至民国34年(1945)邮资比抗战前增长5倍,其中平信20元,平挂40元,单挂50元,快信70元,双挂80元,航平53元,航快93元。抗日战争胜利后,函件业务曾一度上升。民国39年,物价飞涨,邮资虽几经调价,邮局仍陷于经济困境。
  建国后,邮局执行国家统一邮政资费,军事邮件免费投寄。1960年开办特种挂号信函业务。1969年对免费军事邮件改为按章收费。至1985年全县邮政机构均办理信函、明信片、印刷品和盲人读物等4种函件收寄业务。全县平均每9000人拥有一个信箱(筒)。1985年函件交换率达2153253件,其中出口689780件,进口921338件,转口542137件。出口函件中,平常函件130170件,给据函件249448件。全年出函件收入75461.35元,占邮电总收入的18.8%。
  第二节包件民国初年,县邮局办理包件收寄业务,但业务量一直不大。抗日胜利后,与外埠联系沟通,包件收寄业务曾一度上升。民国37年(1948)邮局两度提高包件收费标准,业务收入大大增加。是年11月25日开始停办保价包件业务。民国38年元月整个包件业务停办。
  建国后,于1949年12月恢复收寄普通包件业务。1950年国家统一了全国邮政包件资费标准,业务逐年上升。
  1957年4月1日起,包裹中的快递小包由500克起计重计费改为100克起计费。快递小包按信函程序处理按址投递,限重500克。收寄包件业务量不断上升。
  1959—1962年“三年困难时期,包件业务大幅度下降。直至1964年出口包件仅有2934件。1965年开始回升。
  1979年7月1日开始办理“乙类保价包裹”业务,同时收取包裹逾期保管费。1979年出口包件5010件。至1982年出口包件上升到6864件。1985年全县有16个自办局、所和2个代办所及2个服务点均可办理包裹收寄业务。包件交换量为19557件,其中出口5471件,进口8484件,转口5606件。出口包件收入为4597元,年包件收入占邮政总收入的4.9%。
  第三节汇兑民国初期,邮政汇兑业务仍由民信局办理,尽管县邮局不断完善,扩展业务,但业务量不大,直至民国19年取消民信局,禁止私营,邮政业务才统一由县邮电局办理,直至1949年元月汇兑业务停办。
  建国初,恢复办理汇兑业务。1953年,邮电与银行进行分工,个人汇款主要由邮电局办理,每笔汇款最高额限300元,同时采取了向银行立户存取,月底向上划余额的办法,改变了汇兑资费通过邮汇金库统一调拨的做法。
  1955年初,开始设立汇兑检查员,对所有汇兑进行复核检查。同年9月,停办定额汇票,改办普通汇票。
  1958年元月起,统一按汇款金额的1%收取汇费,每笔汇款费最低为0.10元,不足0.10元的按0.10元收取。1959年出口汇单15518张。1963—1965年,年均出口汇票15622张,其中1963年出口汇票只有13812张。1982年出口汇票26670张,为历史最多。1985年汇兑业务交换量为60446张,其中出口26351张。全年业务收入10015元。汇款传递速度比建国前大大加快,普通汇款到南昌2—3天即到。同时,开设了电报汇款,第二天就能收到。
  第四节机要通信建国初期,机要通信由赣南行政分署机要科经办。县直机关上报下达的机要文件,由县委通讯班传递。1957年9月后,邮电部门成立机要通信机构,县境内的机要通信由赣州邮电局机要科经办。
  1958年,赣县邮电局成立,设机要通信员1人,负责全县范围内县团级党、政、军领导机关和企事业、团体以及非县团级独立单位进出机要邮件的投寄和投递。
  1959年底出口机要文件7296件,1964年出口机要文件9899件。
  自1958年以来,机要通信从未发生盗窃泄密事故,后因机要文件的交寄只允许在县团级单位以上,1985年机要文件出口仅达237件。
  第五节分拣封发 1953年4月至1958年底,赣县境内的邮件分拣封发由赣州邮电局处理。
  1959年,赣县邮电局开始负担邮件的分拣封发。县局设平、挂分拣各一台,设分拣格眼25个,每日封发一次,达到了按直封标准处理。
  1964年后,广泛使用分拣板,实行双手分拣。信函分拣速度人均每分钟达40件左右。1985年赣县邮件分拣封发,除五云、沙地、南塘、江口、茅店、王母渡等支局(所)到外地的邮件分别直封赣州外,其它各支局(所)进出、转口邮件都集中县局处理。主要采取直封和经转两种分拣封发方法。全年年封发邮件总包13148袋,差错率为零;封发平常邮件1361670件,差错率为0.15〓;封发给据邮件249448件,差错率为0.25〓;包件单件13951件,差错率为0.05〓。
  第六节报刊发行清末民初,报纸由报社直接发行。零售多由报贩和报童沿街叫卖。外埠订户每月加邮费经邮差分送给订户。
  建国后,1950年3月邮局开始办理报刊发行业务。1952年书店发行的杂志全部交邮局发行。邮电部门的报刊发行量迅速扩大,至1959年全年报纸累计数达3299265份,刊物累计数为169583件。1962—1964年平均发行量:报纸1286354份,刊物8027份。“文化大革命”期间多数报刊停刊,发行量急剧下降。1975年开始回升。1980年全年发行量3344000份,收入27845元。1985年全年发行量3827000份,收入57158.55元。1985年,县局增设报刊零售门市部,零售额为1.1万元。
  [=此处为表格(赣县1950—1985年邮政业务量收人一览表表10—1)=] 第七节邮路投递县设邮局初期,邮件传送主要靠“脚夫”兼投。邮班人员固定时间到邮局或代办所领取信件,后因邮件增多,较大圩镇改“邮差”徒步投递。
  民国17年(1928),开辟了赣县至凤岗(逐日班)、赣县至茅店(隔日班)、赣县至大湖江(隔日班)、赣县至长洛(三日班)、江口至白鹭(隔日班)5条邮路。
  民国19年(1930)苏区的邮件传递以“赣县邮务局”(后改“赣县赤色邮政支局”),局址设田村为中心,开辟由田村一五陂一良口、田村—清溪—江口、江口—于都、茅店—长洛、大埠—牛岭、田村—白鹭—永丰—兴国、田村—龙口—黄口—于都、田村—尧村—大湖江6条邮路。
  民国26年(1937),赣(州)吉(安)段汽车停驶、是年10月1日起组织赣县至兴国逐日兼程快班。
  建国初,除五云、沙地、江口由班车投邮外,其他各地均徒步投递。1957年后,赣县乡道逐步改善,大部分乡镇改为自行车投递。少数山区仍徒步投送,1958年底全县21条邮路,总长1550公里,1961年47条邮路,总长2117公里,全部大队(村委会)通了邮。1985年邮路增加到70条,邮路总长2413公里。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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