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邮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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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015
颗粒名称: 第十篇 邮电
分类号: F239.62
页数: 9
摘要: 唐开元间修通梅关驿道,始在赣县设驿站。宋为梅岭路,始有官文,附步马急递。从县北与万安交界的分水岭至县西与南康交界的五总,为历代沿袭的驿道,以七八十里置驿站,在县城水西和距城90里的攸镇各设一驿,设有驿丞和站夫。清沿明制,县城驿设驿丞1人,站夫100名,差马30匹,马夫9名。乾隆二十四年奉裁差马5匹,马夫3名,实存差马25匹,马夫6名。分4路共32铺,铺司兵100名。清末有民办邮政机构,称县民信局,委托当地商号收寄民间信件。1957年4月1日起,包裹中的快递小包由500克起计重计费改为100克起计费。县直机关上报下达的机要文件,由县委通讯班传递。1957年9月后,邮电部门成立机要通信机构,县境内的机要通信由赣州邮电局机要科经办。
关键词: 邮电经济 邮电业

内容

唐开元间修通梅关驿道,始在赣县设驿站。宋为梅岭路,始有官文,附步马急递。明为贡道。从县北与万安交界的分水岭至县西与南康交界的五总,为历代沿袭的驿道,以七八十里置驿站,在县城水西和距城90里的攸镇各设一驿,设有驿丞和站夫。清沿明制,县城驿设驿丞1人,站夫100名,差马30匹,马夫9名。雍正十年(1732)奉裁站夫20名,存站夫80名。乾隆二十四年(1759)奉裁差马5匹,马夫3名,实存差马25匹,马夫6名。
  攸镇驿设驿丞1人,站夫100名,差马30匹,马夫8名。雍正四年(1726)奉裁站夫20名,实存站夫80名。乾隆二十四年奉裁差马5匹,马夫2名,实存差马25匹,马夫6名。
  驿站于清末废。
  县境内的驿传,设急递铺。明清时总铺设在府前。分4路共32铺,铺司兵100名。
  东路有邹屋铺、黄龙铺、江口铺、州铺等4铺通于郡县:从江口分路经磨刀铺、麂山铺、石院铺等3铺通兴国县。
  南路有沙石铺、叶勒铺、牛轭铺、苦竹铺、王富铺、大龙铺、垇头铺等7铺通信丰县;从苦竹分路经王母铺、陈田铺、武泰铺等3铺通安远县。
  西路有黄金铺、五总铺等2铺通南康县。
  北路有硃岭铺、火〓铺、石下铺、长步铺、杨坑铺、南田铺、枫林铺、古迳铺、仙石铺、新坪铺、焦林铺、桂源铺、桂溪铺等13铺通万安县。
  民国初年,驿铺由递步哨取代。
  第二节邮电局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创办县电报局,局址在县城白衣庵何宅。
  清末有民办邮政机构,称县民信局,委托当地商号收寄民间信件。
  民国元年(1912)创办县邮局,局址在县城木匠街,定员6人,邮政业务仍由县民信局办理。民国19年视民信局为邮局代理机关。民国19年撤销县民信局,县邮局员工增至百余人。民国21年县邮、电两局合并,迁古城巷钟氏宗祠营业。
  1930年3月,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县邮务局,局址在田村圩刘逊儒住处。1932年改称县赤色邮政支局。同年10月改称县邮政局,下设龙口、白鹭、江口、清溪、永丰、五陂、良口等7个分局。1934年10月,红军主力长征,县邮政局转为地下交通。
  民国27年县电报局改称县电信局。民国33年县邮局由二等局升为一等局,有职工146人。日军压境,县邮局迁宁都。年底县城沦陷,县署迁大埠,在大埠设立邮局办事处。民国34年县城光复后,县邮局从宁都迁返县城原址营业。民国35年,县邮局下设赣县、虎岗、龙岭、梅林、七里等5个分局和西津路、中山路等2个支局以及三康庙、阳明路、濂溪路、蟠龙、茅店、黄金、大埠、江口、梨芫背、湖边、沙石埠、大湖江、大田圩、火〓桥、王母渡、沙地、田村、白鹭、储潭、石芫、长洛、王富等22个代办所,还有峡山、攸镇、新圩、长演、古迳垇、清溪、河头等7个信柜。
  1949年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管会派代表肖萍接管县邮局,亚南接管县电信局。1951年2月,县邮、电两局合并成立县邮电局。1953年4月改为赣州邮电局,内设乡村邮电股管理赣县邮电业务。1958年12月从赣州邮电局分出,恢复县邮电局,局址设赣州市文清路。1969年12月,县邮电局分设县邮局和县电信局。县电信局迁梅林镇。1973年11月县邮局迁梅林镇,邮、电两局合并,称县邮电局至今。1985年有职工170人,房屋建筑面积7696平方米。县邮电局下设江口邮电支局和白石山、田村、南塘、吉埠、茅店、长洛、小坪、韩坊、大埠、五云、沙地、湖江等14个邮电所以及大田、储潭、石芫等3个代办所,还设有三溪、三糖厂等2个服务点。此外,设有邮票代售处43个,报刊门市部1个。
  第二章邮政第一节函件清代,驿站和急递铺专传递官府军情、公文和信件。清末民初,地方公文及特种急件由“递步哨”传递;民间书信由民信局按里程收取邮费。
  民国19年撤销民信局后,邮政函件统由县邮局办理。抗日战争爆发后,难民内迁,函件随之激增。由于物价上涨,邮资连年调价。至民国34年(1945)邮资比抗战前增长5倍,其中平信20元,平挂40元,单挂50元,快信70元,双挂80元,航平53元,航快93元。抗日战争胜利后,函件业务曾一度上升。民国39年,物价飞涨,邮资虽几经调价,邮局仍陷于经济困境。
  建国后,邮局执行国家统一邮政资费,军事邮件免费投寄。1960年开办特种挂号信函业务。1969年对免费军事邮件改为按章收费。至1985年全县邮政机构均办理信函、明信片、印刷品和盲人读物等4种函件收寄业务。全县平均每9000人拥有一个信箱(筒)。1985年函件交换率达2153253件,其中出口689780件,进口921338件,转口542137件。出口函件中,平常函件130170件,给据函件249448件。全年出函件收入75461.35元,占邮电总收入的18.8%。
  第二节包件民国初年,县邮局办理包件收寄业务,但业务量一直不大。抗日胜利后,与外埠联系沟通,包件收寄业务曾一度上升。民国37年(1948)邮局两度提高包件收费标准,业务收入大大增加。是年11月25日开始停办保价包件业务。民国38年元月整个包件业务停办。
  建国后,于1949年12月恢复收寄普通包件业务。1950年国家统一了全国邮政包件资费标准,业务逐年上升。
  1957年4月1日起,包裹中的快递小包由500克起计重计费改为100克起计费。快递小包按信函程序处理按址投递,限重500克。收寄包件业务量不断上升。
  1959—1962年“三年困难时期,包件业务大幅度下降。直至1964年出口包件仅有2934件。1965年开始回升。
  1979年7月1日开始办理“乙类保价包裹”业务,同时收取包裹逾期保管费。1979年出口包件5010件。至1982年出口包件上升到6864件。1985年全县有16个自办局、所和2个代办所及2个服务点均可办理包裹收寄业务。包件交换量为19557件,其中出口5471件,进口8484件,转口5606件。出口包件收入为4597元,年包件收入占邮政总收入的4.9%。
  第三节汇兑民国初期,邮政汇兑业务仍由民信局办理,尽管县邮局不断完善,扩展业务,但业务量不大,直至民国19年取消民信局,禁止私营,邮政业务才统一由县邮电局办理,直至1949年元月汇兑业务停办。
  建国初,恢复办理汇兑业务。1953年,邮电与银行进行分工,个人汇款主要由邮电局办理,每笔汇款最高额限300元,同时采取了向银行立户存取,月底向上划余额的办法,改变了汇兑资费通过邮汇金库统一调拨的做法。
  1955年初,开始设立汇兑检查员,对所有汇兑进行复核检查。同年9月,停办定额汇票,改办普通汇票。
  1958年元月起,统一按汇款金额的1%收取汇费,每笔汇款费最低为0.10元,不足0.10元的按0.10元收取。1959年出口汇单15518张。1963—1965年,年均出口汇票15622张,其中1963年出口汇票只有13812张。1982年出口汇票26670张,为历史最多。1985年汇兑业务交换量为60446张,其中出口26351张。全年业务收入10015元。汇款传递速度比建国前大大加快,普通汇款到南昌2—3天即到。同时,开设了电报汇款,第二天就能收到。
  第四节机要通信建国初期,机要通信由赣南行政分署机要科经办。县直机关上报下达的机要文件,由县委通讯班传递。1957年9月后,邮电部门成立机要通信机构,县境内的机要通信由赣州邮电局机要科经办。
  1958年,赣县邮电局成立,设机要通信员1人,负责全县范围内县团级党、政、军领导机关和企事业、团体以及非县团级独立单位进出机要邮件的投寄和投递。
  1959年底出口机要文件7296件,1964年出口机要文件9899件。
  自1958年以来,机要通信从未发生盗窃泄密事故,后因机要文件的交寄只允许在县团级单位以上,1985年机要文件出口仅达237件。
  第五节分拣封发 1953年4月至1958年底,赣县境内的邮件分拣封发由赣州邮电局处理。
  1959年,赣县邮电局开始负担邮件的分拣封发。县局设平、挂分拣各一台,设分拣格眼25个,每日封发一次,达到了按直封标准处理。
  1964年后,广泛使用分拣板,实行双手分拣。信函分拣速度人均每分钟达40件左右。1985年赣县邮件分拣封发,除五云、沙地、南塘、江口、茅店、王母渡等支局(所)到外地的邮件分别直封赣州外,其它各支局(所)进出、转口邮件都集中县局处理。主要采取直封和经转两种分拣封发方法。全年年封发邮件总包13148袋,差错率为零;封发平常邮件1361670件,差错率为0.15〓;封发给据邮件249448件,差错率为0.25〓;包件单件13951件,差错率为0.05〓。
  第六节报刊发行清末民初,报纸由报社直接发行。零售多由报贩和报童沿街叫卖。外埠订户每月加邮费经邮差分送给订户。
  建国后,1950年3月邮局开始办理报刊发行业务。1952年书店发行的杂志全部交邮局发行。邮电部门的报刊发行量迅速扩大,至1959年全年报纸累计数达3299265份,刊物累计数为169583件。1962—1964年平均发行量:报纸1286354份,刊物8027份。“文化大革命”期间多数报刊停刊,发行量急剧下降。1975年开始回升。1980年全年发行量3344000份,收入27845元。1985年全年发行量3827000份,收入57158.55元。1985年,县局增设报刊零售门市部,零售额为1.1万元。
  [=此处为表格(赣县1950—1985年邮政业务量收人一览表表10—1)=] 第七节邮路投递县设邮局初期,邮件传送主要靠“脚夫”兼投。邮班人员固定时间到邮局或代办所领取信件,后因邮件增多,较大圩镇改“邮差”徒步投递。
  民国17年(1928),开辟了赣县至凤岗(逐日班)、赣县至茅店(隔日班)、赣县至大湖江(隔日班)、赣县至长洛(三日班)、江口至白鹭(隔日班)5条邮路。
  民国19年(1930)苏区的邮件传递以“赣县邮务局”(后改“赣县赤色邮政支局”),局址设田村为中心,开辟由田村一五陂一良口、田村—清溪—江口、江口—于都、茅店—长洛、大埠—牛岭、田村—白鹭—永丰—兴国、田村—龙口—黄口—于都、田村—尧村—大湖江6条邮路。
  民国26年(1937),赣(州)吉(安)段汽车停驶、是年10月1日起组织赣县至兴国逐日兼程快班。
  建国初,除五云、沙地、江口由班车投邮外,其他各地均徒步投递。1957年后,赣县乡道逐步改善,大部分乡镇改为自行车投递。少数山区仍徒步投送,1958年底全县21条邮路,总长1550公里,1961年47条邮路,总长2117公里,全部大队(村委会)通了邮。1985年邮路增加到70条,邮路总长2413公里。
  [=此处为表格(1985年邮路详表表10—2)=] [=此处为表格=] 第三章电信第一节电报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设立县电报局,系有线电报。民国25年(1936),县电报通信还办有官方使用的无线电报,可直接与赣南各县通电报。同时,经宁都(第八区治所)可与会昌、瑞金、于都、兴国、石城、广昌等县通电报。建国初,县邮电局设有报房。1953年4月撤销赣县邮电局,成立赣州邮电局,赣县境内的电报通信由赣州邮电局报房经转。1961年、1962年、1964年电信局曾设报房,负责县境电报通信。由于县、市电信距离近、赣县撤销报房,报务人员划归赣州邮电局管理。
  1969年12月电信局迁至梅林镇重建报房,当时仅置人工电报机械(摩尔斯机),1971年安装55型电传打字机一部,1972年增设一部,并与赣州邮电局开通双工。1978年设无线电台,是时县城未设电报投递员,电报由县局直投到用户。各分支机构的电报,由县局报房用电话传到各分支,再直投或邮送投递到用户。
  1985年县、局至赣州邮电局有电报电传电路一条。全县各分支未设专用电路,全由话路兼用。县局设报务组,配组长1人,报务员4人,电报投递员1人。报务组建立交换班、安全保密、质量管理、奖惩等制度。1985年,电报通信业务交换量42981份,年收入38942元,占电信总收入的29.9%。
  第二节电话长途电话民国23年(1934)始办长途电话。建赣城至南康、南安(今大余)、南雄、曲江(今韶关);赣城至于都、兴国、宁都、南丰、上饶;赣城至太和、吉安、樟树3条干线,建国前夕,以赣县交换所为中心,可直接与兴国、唐江、上犹、于都、会昌等外埠通话。
  建国后,赣县长途电话业务,全由赣州邮电局办理,内设有一条专线至赣州邮电局长途台,专供经转县内长途电话,可通全国各地。1969年12月电信局迁梅林镇。1970年下半年设长途台,配长话员3人,通往赣州长途电路5条,挂赣州市内电话始作长途处理。1980年增设赣州至赣县长途电缆及赣州市内电话半自动拨号电路4条。
  1985年,长途电话业务收入42275元,占电信总收入的32.5%。
  市内电话民国23年(1934)5月县城始办城区电话,用户达50多户,在阳明路、中正路、中山路、建国路、濂溪路等5处设立公用电话站,通用4年停办。
  建国初,驻赣州市的县属机关为赣州城市的市话用户。1969年12月,在梅林新县城,开办城区电话(又称市内电话),用户76户。1974年市话网路大修,线路由明线改电缆,木杆改水泥杆。1975年市话用户达141户。1980年市话网路再次扩容,从四级局升为三级局。1985年已有市话用户245户,交换机总容量500门,实占容量334门。接入长、农话中继电路39条(其中半自动拨号4条,载波电路5条),接入小交换机3部(容量250门),接入用户话机245部(其中同线3部、副机4部)。市话线路杆路总长15公里,其中水泥电杆路长12.5公里。架空明线线路总长37.749对公里。电缆总长3.309公里,其中全塑电缆总长0.35公里,电缆蕊线总长176.383对公里。此时,机械设备有江丰厂100门落地磁石式交换机5部,240系列保安配线架2列,计500回线。
  市内电话业务由话务组和市机组负责。配话务员14人,设组长、副组长各1人,长话员3人、市话5人(含副组长1人)、农话员5人。市话工程施工以及市话机械和线路维修由市机组负责,设3人,其中1人负责机械维修。1985年,市话业务收入48819元,占电话总收入的37.6%。
  农村电话民国29年始设农村电话。建县城至王母渡、县城至大湖江、县城至沙石埠等干线。各区乡镇通信线路共232.5公里。至民国32年农话线路受阻。1946年除恢复赣城与27个乡镇的电话外,并增加赣城至章江(今蟠龙乡部分)、赣城至夏寒新架线路。民国37年,全县43个区乡镇公所以及警察分所均装有电话机。
  建国初,农村电话用户接入县政府电话总机。1953年4月划归赣州邮电局乡村邮电股经营。1958年12月县话台迁县政府(驻赣州市东阳山)院内,由赣县邮电局经营。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重点架设了区、乡电话,全县设有47个交换点(全民所有制16个),交换容量达1245门(全民620门),实占746门(全民497门)。用户话机825部(全民587部),还设有江西二糖厂,三糖厂和荫掌山林场三个小交换机。迄止1959年2月,实现了社社(人民公社)设总机,队队(生产大队)通电话。自1960年以来,因单位缩减开支,用户拆机现象严重。至1969年公社至大队的电话几乎拆光。
  1973年开通县城至江口叠三路。1979年后改县城至铁三路、田村、桃江(王母渡)、湖江、沙地为单路载波。
  1976年改全国固定收费为固定加计时收费。计时话费收入为6.6万元。
  1985年国营农村电话杆路(不含乡办小用户交换机)计471公里,线条总长992对公里,电缆总长3.25皮长公里,用户210户,年收入119845元,占邮电总收入的29.9%。
  [=此处为表格(1950—1985年电信业务收人统计表表10—3)=] [=此处为表格(1985年电报长话电路统计表表10—4)=] [=此处为表格(1985年农话主要设备和通信水平情况表表10—5)=] [=此处为表格页=]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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