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2985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电力工业 |
分类号: | F407.61 |
页数: | 4 |
摘要: | 建国前,全县仅县城有一家火力发电厂,供赣州镇照明和工业用电。建国后,1958年始用水力电,电源主要由上犹水电站输入。同年,始建小型水力发电站。1985年,全县总发电量805.38万度。其中内燃机发电388万度,水力发电417.38万度。全县总用电量1096.22万度,为建国前用电量的9.8倍。其中工业用电353.42万度,农村用电742.8万度,供电范围遍及全县48.1%的村,24%农户,90%以上的工矿企业。全县电力工业产值26.7万元,利润8.6万元。火力发电民国7年10月,私营光华电灯厂开业,为县城用电之始,两年后因亏损倒闭。建国后,划给赣州市管辖。后因县内水电站逐年增多,并与大电网联网,柴油机发电逐年减少。随后县内中小型水库建成,水电站建设也逐步发展。 |
关键词: | 电力工业 水电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