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2981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国营工业 |
分类号: | F403 |
页数: | 3 |
摘要: | 民国28年县城始有省营工厂,隶属省兴业公司,多冠以“民生”厂名。民国32年冠县名,有纺织厂、纸厂、制革厂、酒精厂、糖厂、药棉药布厂、机械厂、电厂、麻织厂、锯木厂等10个工厂。县办公营工厂有新赣南砖瓦厂、新赣南文具印刷厂、屠宰场。抗日胜利后,省营工厂多迁回省城或停办。民国37年,县城仍有工厂40家,公司2个,经营发电、碾米、纺织、锯木、营造、砖瓦、皮革、印刷、洗染、铁工、造纸等。1949年8月县城解放,赣州镇工业全部划给赣州市管辖。建国后,于1951年县始办地方国营企业,有县人民造纸加工厂、机器榨油厂和石灰厂,职工241人。1962年底,撤消县钨矿,县内钨业生产由白石山铜矿接管。 |
关键词: | 工业生产 国营工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