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2980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集体工业 |
分类号: | F403 |
页数: | 4 |
摘要: | 工业合作社在抗日战争时期,为了搞活战时地方经济,安排失业工人和难民就业,于民国28年在国际友人路易·艾黎指导下,在县城西大街中华圣公会内设立中国工业合作协会东南区办事处,并成立了赣县“工合”事务所,积极推行“工合”运动。先后以手工业工人为主成立工业合作社43个,类分服装鞋帽日用杂品、食品加工、文具印刷、五金机械、交通工具、采矿等。手工业工人经本人申请,缴纳股金方得为社员。民国32年组织蔗糖、纺织、皮革、土靛等特产专营工业生产合作社43个。1945年县城沦陷时,工业合作社活动停顿。抗日胜利后有部分工业合作社恢复生产。民国38年5月,县府下令各工业合作社停办。全县职工507人,总产值38.41万元。 |
关键词: | 国有工业 集体工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