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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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977
颗粒名称: 第八篇 工业
分类号: F403
页数: 22
摘要: 南朝,赣县始有制糖业。陶瓷业始于唐末,盛于两宋。造船业兴盛于宋代。到了元代,不仅造浮桥和民用船,且能按朝廷规定制造战船。手工业经明、清两代的发展,从业者逐渐增多。至清末民初,服装鞋帽、日用杂品、食品加工、五金机械、交通运输、文具印刷、采矿等业都已初具规模。
关键词: 工业发展 地方工业

内容

南朝,赣县始有制糖业。陶瓷业始于唐末,盛于两宋。造船业兴盛于宋代。到了元代,不仅造浮桥和民用船,且能按朝廷规定制造战船。手工业经明、清两代的发展,从业者逐渐增多。至清末民初,服装鞋帽、日用杂品、食品加工、五金机械、交通运输、文具印刷、采矿等业都已初具规模。
  民国30年(1941)赣县成为抗日战争的后方,难民中不少手工业者带来技术和资金,使一些消费性的手工业生产规模扩大,技艺提高。省兴业公司在县城设纺织、造纸、制革、酒精、制糖、电力、机械等工厂,全县工厂时达54家,工人3978人,使赣县工业出现短暂的繁荣,成为全国战时14个重要经济城市之建国初,县城工业由赣州市接管。县境内仅有私营手工业作坊和分散的手工业工匠。1951年始有国营工厂,即县机器榨油厂。县人民造纸加工厂。1953年开始,对个体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便将全县2592个手工业者组织起来,成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81个。陶瓷、造船、粮油加工改为公私合营。1957年全县工业总产值297万元,比1949年增长140.63%。
  1958—1962年,全县工矿企业发展甚快,采矿、炼钢铁、农机、建材等地方国营工业相继兴办,部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过渡到县属集体工厂,各公社也掀起了大办工业的热潮,形成国营工业县属集体工业和社办工业三种所有制形式。但在“左”倾错误影响下,刮起浮夸风,一味追求高速度、高指标。结果有些工厂上马不久就关闭,造成严重的浪费。1963年国民经济进行了调整,企业经过整顿,全县工矿企业调整为171个,其中县办25个,社办146个。工业总产值714.6万元,比1957年增长240.61%。
  “文化大革命”初期,全县工业受到严重干扰,1966—1969年工业总产值明显下降,比1965年平均下降175%。1970年开展群众性“工业学大庆”活动,一批厂矿上马,到1976年全县有国营工矿企业23个,县属集体企业33个,全县工业总产值1377万元,比1966年增长338.57%。
  1979年后,全县工业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得更趋合理。改革了国营工业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管理体制,实施由原来国家统负盈亏改为企业自负盈亏,扩大企业自主权,增强企业经济活力,推行和完善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等措施,充分调动了工人生产积极性,使这一时期的企业管理水平、工艺水平、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都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1985年,全县有制糖、采矿、电力、农机、森工、陶瓷、建材、印刷、橡胶和食品加工等工业企业129个,工业总产值4989.9万元,比1978年增长2.5倍,比1980年增长1.6倍,利润302.2万元。国营企业创税利43万元,为1965年的35倍。进入国际市场的工业产品有钨精矿、稀土、板鸭、蜜饯。经国家轻工业部评为优质产品的有“梨花牌”白砂糖,被评为省优质产品的有“三梅牌”金丝蜜枣、丁香李、板鸭和赣酒。
  第一章经济成份第一节私营工业建国前,赣县私营工业主要是独资或集股,依附农业的手工业作坊。民国30年(1941)城乡有米坊231家、油坊388家、食品加工坊152家,缝纫店铺151家,印刷20家,蔗棚300家。乡村有走乡串户的铁、木、泥、篾等工匠。此外,还有手工业砖瓦窑、陶瓷窑、石灰窑。黄婆地、东埠头等地有民窿挖钨,储潭有民工挖煤,水东、大湖江、江口、大田、王母渡有私营造船业。
  建国初,全县有手工业3088户,4076人。按行业分有烘炉、打铁、白铁、打铜、打锡、锅炉、刊刻、阉畜、弹棉、打石、木工、〓工、油漆、园木、棕织、泥工、造秤、理发、糕点、造纸、作豆腐、染布、织布、斗笠、做篾、烧石灰、裁缝、打砻、制纸伞、织草席、打草鞋等。
  1958年,全县手工业工人转为人民公社社员,私营店铺纳入集体经济,后为社队企业成员。
  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农村恢复串乡走户的个体手工业。
  “文化大革命”中,个体手工业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手工业工人回生产队当社员。
  1979年后,个体手工业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全县有碾米、榨油、饲料粉碎、木工、铁工、篾工、弹棉、建筑、烧砖瓦、织席、缝纫、食品、五金修理等40余种行业。个体手工业者亦工亦农,分散经营,或摆摊设点,或走乡串户,便利群众,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和有益的补充。
  1985年,全县手工业以户办的4040户,从业6950人,年产值450万元;联户办的738户,从业3006人,年产值220万元。
  第二节集体工业工业合作社在抗日战争时期,为了搞活战时地方经济,安排失业工人和难民就业,于民国28年(1939)在国际友人路易·艾黎指导下,在县城西大街中华圣公会内设立中国工业合作协会东南区办事处,并成立了赣县“工合”事务所,积极推行“工合”运动。先后以手工业工人为主成立工业合作社43个,类分服装鞋帽日用杂品、食品加工、文具印刷、五金机械、交通工具、采矿等。手工业工人经本人申请,缴纳股金(最低为一股,大约一股1元)方得为社员。民国32年组织蔗糖、纺织、皮革、土靛等特产专营工业生产合作社43个。1945年县城沦陷时,工业合作社活动停顿。抗日胜利后有部分工业合作社恢复生产。民国38年5月,县府下令各工业合作社停办。
  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建国后,对个体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把手工业者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1951年,湖新碗业生产合作社成立,有社员36人。1952年组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3个,社员34人。1954年新组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8个,社员160人。1956年,全县手工业按行业统一组织、管理、分散经营、自负盈亏的办法,把个体手工业户组织手工生产合作社68个,生产小组1个,社员2465人,年产值353.9万元。1957年,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达81个,社员2592人。全县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县船舶修造厂为公私合营企业。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农村手工业生产合作社逐步转为社队企业。
  乡镇工业 1955年乡镇工业在合作化的基础上,将铁器、木器、篾器和缝纫个体手工业者组成各行业生产合作社。全县职工507人,总产值38.41万元。
  1958年,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转为社队企业,并掀起大办工业的热潮,许多社队企业超越客观条件,发展过快,管理不善。后来随着经济调整而下马,但保留下来的社队企业规模有所扩大,基础更扎实。
  1968年,各公社先后办起了以农具厂为骨干的一批社队企业,全县职工人数达1823人,总产值达153.5万元,固定资产达183.54万元。
  1977年成立县社队企业管理局。1978年全县社队企业有593个,其中社办151个,队办442个。从业人员5407人,固定资产320万元。1980年社队企业达907个,从业人员6573人,年总收入达824.23万元,利润122.75万元,上交国家税金28.25万元。
  1984年县社队企业局易名为县乡镇企业局,社队企业为乡镇企业。1985年全县乡镇企业达3669个,其中乡办94个,镇办3个,村办462个,户办2469个,联户办641个。从业人员9651人,其中乡办1346人,镇办169人,村办1436人,户办4300人,联户办2400人,拥有固定资产574.5万元,年产值1214.7万元。企业产值在10万元以上的有白石乡矿业队、梅林镇建筑队、石芫乡建筑队、田村乡建筑队、大埠乡稀土矿、储潭乡砂石站、沙地乡农机厂、王母渡乡农机厂、大田乡稀土矿、南塘乡食品厂等10个乡办企业。
  县属集体工业 1954年,县手工业合作社联社办的县缝纫生产合作社改为县针织厂。1957年县联社直属工厂有县五一农具厂(蟠龙)、县红五一农具厂(沙石)、县陶瓷一厂(湖新)、县陶瓷二厂(大田)、县陶瓷三厂(韩坊)、县砖瓦厂(欧潭)、县建筑队(湖边)等7个合作工厂,职工830人。1958年扩社并厂,江口铁木社合并组成赣县机械厂,后转国营。1959年县陶瓷一厂转为国营。1962年沙石红五一农具厂改为县五金厂。1967年将72个农村圩镇手工业社、组,下放公社管理,韩坊瓷厂、大田陶瓷厂、荫掌山篾器基地、欧潭砖瓦厂、建筑队、五金厂等归县手工业管理局主管。1968年县五金厂下放沙石,为公社农机厂、县建筑队易名县建筑公司。1969年欧潭砖瓦厂合并县砖瓦厂。
  1970年恢复县五金厂,新办县帆布厂。1972年开办二轻机械厂。1972年县服装鞋帽厂更名县服装厂。1980年县建筑公司、县砖瓦厂交县基本建设委员会管理。县二轻机械厂更名县工艺制品厂。
  1984年县工艺厂停办。设立县冶炼厂、木器厂、羊毛羽绒衫厂。1985年末,县办集体工业有五金厂、冶炼厂、羊毛羽绒衫厂、木器厂、帆布厂、服装厂、二轻供销公司,职工611人,年总产值达352.19万元。
  [=此处为表格(1985年乡镇工业产值表表8—1)=] 单位:万元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1985年县办集体工业基本情况表表8—2)=] 第三节国营工业民国28年(1939)县城始有省营工厂,隶属省兴业公司,多冠以“民生”厂名。民国32年冠县名,有纺织厂、纸厂、制革厂、酒精厂、糖厂、药棉药布厂、机械厂、电厂、麻织厂、锯木厂等10个工厂。县办公营工厂有新赣南砖瓦厂、新赣南文具印刷厂、屠宰场。抗日胜利后,省营工厂多迁回省城或停办。民国37年,县城仍有工厂40家,公司2个(光大火柴公司、县实业公司),经营发电、碾米、纺织、锯木、营造、砖瓦、皮革、印刷、洗染、铁工、造纸等。
  1949年8月县城解放,赣州镇工业全部划给赣州市管辖。
  建国后,于1951年县始办地方国营企业,有县人民造纸加工厂、机器榨油厂和石灰厂,职工241人。
  1958年起工业大跃进,大办国营企业。县办国营企业有钨矿、第一钢铁厂、第二钢铁厂、铁砂精选厂、机械厂、印刷厂、酒厂、松香厂、船舶修造厂(当年由公私合营转为国营)等9个工厂。
  1959年开办梨芫煤矿,是年湖新陶瓷厂、韩坊陶瓷厂转为国营,定名第一瓷厂和第二瓷厂。机械厂更名通用机械厂。
  1960年通用机械厂与第三钢铁厂合并,更名冶金机械厂,后又更名农机修理厂。第一、二钢铁厂和铁矿精选厂合并,更名为钢铁厂。
  1961年松香厂易名化工厂。钢铁厂更名锅炉厂。
  1962年底,撤消县钨矿,县内钨业生产由白石山铜矿接管。
  1963年赣州市肥料厂移交赣县,更名县肥料厂,后改称县生化厂。
  1965年开办县小坌煤矿。
  1966年锅炉厂并入农业机械厂。
  1969年恢复钨矿、新办橡胶厂、石灰厂、第二农机厂。原县农机厂更名为第一农机厂,撤消造纸厂。
  1970年新办电机厂、钢铁厂、水泥厂、农药厂、电子管厂、炸药厂、精选厂,年末县属国营厂矿17个,职工2428人。
  1971年县水泥厂更名钾肥厂,钢铁厂并入钾肥厂,1972年停办。
  1973年撤消县半导体厂(原电子管厂)、农药厂。
  1977年县办国营工业企业有:钨矿、农机一厂、农机二厂、电机厂、小坌煤矿、化工厂、生化厂、石灰厂、印刷厂、酒厂、瓷厂、造船厂,共13个厂矿。
  1979年县生化制品厂划给赣州市管辖,县酒厂并入食品加工厂。
  1981年农业部门主管的丝绸厂归口于县经委工业口管辖。
  1982年将丝绸厂迁入电机厂。农机一厂、农机二厂合并更名为农业机械修造厂。
  1983年开办县稀土矿。
  1984年扩建稀土矿。石灰厂易名建材厂,当年并入稀土矿。
  1985年江西第三糖厂下放赣县。年末,县属国营工业企业有钨矿、稀土公司、农业机械修造厂(含荠粉厂)、造船厂、小坌煤矿、化工厂、橡胶厂、印刷厂、瓷厂、丝绸厂和江西第三糖厂等11个厂矿。拥有固定资产4286.7万元。
  县商业部门办有酒厂、副食品加工厂、蜜饯厂、沙地板鸭厂、桃江板鸭厂、南塘板鸭厂。粮食部门办有梅林综合加工厂和田村、南塘、吉埠、江口、湖江、长洛、小坪、大埠、阳埠、桃江、韩坊等加工米厂。水电部门办有果子坝电站、金盘电站。城建部门办有自来水厂、砖瓦厂。农业部门办有畜牧良种场。林业部门办有化工厂。
  [=此处为表格(1985年国营工业基本情况表表8—3)=] [=此处为表格(198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构成表表8—4)=] 第二章工业门类第一节采据工业民国35年《赣县新志稿》载:矿产具有经济价值者有钨、锡、铋、钼、铜、砂金等。钨为赣县最富之矿产,计有矿地19处,储量96022吨。分布在牛栏坑、东埠头、笔架山、蛤蝴岽、安脑、黄婆地、白石山。锡分布在上坪脑、黄婆地等10处。铋有黄婆地、下坑等4处。钼有安脑、牛栏坑等5处。铜有龙下1处。砂金在老嘴村及王母渡、阳埠一带。
  建国后,逐步探明资源,发现矿产有稀土、铅、铀、钴土。非金属矿产有无烟煤、瓷土、硫磺、水晶石、莹石、石灰石、全县矿床和矿化点112处。钨矿点居多达66处,钨(wO3)储量26661吨(未含白石山矿);稀土分布在大埠、大田、阳埠、韩坊、江口、石芫、吉埠、五云、湖江、沙地等10个乡,储量5293吨;石灰石6处,含钙量50%以上的仅小坪牛岭1处储量5000万吨;瓷土分布在湖江、韩坊两乡,储量80万吨;铁矿分布于田村、小坪两乡,储量30万吨。
  钨矿民国7年(1918)东埠头、黄婆地、赖坑就有人采钨。民国15年白石之金石嶂,最盛时达1000余人,年产钨30吨。民国18年石芫之龟湖、鱼岭有矿工500余人,年产钨50吨。民国35年全县有采钨工人801人,年产钨32吨。
  民国时期采掘钨矿的组织形式,有以户开采和老板雇工设棚两种。采矿方法有平窿、竖井两种。民国36年在城西三康庙设立赣县磁选厂。磁选赣南各矿场毛砂,主要产品有钨、锡、铋、钼等。
  建国初,钨矿采掘仍沿袭以户和老板设棚。1951年矿山实行民主改革,取缔老板制,组织合伙棚,工具、人力入股分红。1954年成立大埠钨矿,管理民窿生产。1956年,矿山实行集体化,组织矿业生产合作社5个,每个社都有百人以上,设大埠、长洛、黄婆地、桂湖、笔架山五个矿业管理站,为大埠钨矿派出机构。1958年撤消大埠钨矿,成立县钨矿。1962年撤消,由白石山铜矿接管。1964年东埠头矿区始建机掘队,使用柴油机为动力。1969年恢复县钨矿。1970年各矿区逐步采用机钻、爆破采矿、矿车运矿等机械化生产。同年设立县精选厂,各矿区产的毛砂、统由县精选厂提选出钨精矿。1985年,各矿区均设有初选厂。年末,县钨矿下设4个矿区,5个管理站,4个坑口,1个副业矿区,1个直属精选厂,计有专业职工1321人,年产钨矿513吨,钨精矿含钨(WO3)平均在65%以上,在国内外市场享有“信得过”产品的信誉稀土 1970年,江西冶金勘探二队首先在县境大埠公社下汶大队谷公坑发现稀土矿,由江西冶金研究所设实验产地始采。1979年,稀土样品在国际博览会引起外商关注,争相购买,初定5吨,为本县和龙南县所产。年底,由县钨矿拨经费,先后在大田、大埠两公社获取第一批稀土资料,县经委决定在大田开采。1981年成立大田稀土矿,获稀土产品0.5吨,名为“富钇氧化稀土”,含氧化钇54.4%,金属量94%以上。同年5月,开办稀土生产车间,在大田公社十八湾采掘。1982年获稀土产品1.86吨,产值6.5万元。1983年3月,成立赣县稀土矿,矿区设大田公社十八湾,冶炼车间设梅林镇红金。至此,开采稀土进入热潮。1984年大埠公社接管江西冶金研究所实验产地,开办大埠稀土矿,矿区设谷公坑。是年全县稀土总产20.79吨,产值67.98万元。1985年成立县稀土公司,县稀土矿扩建大埠乡野猪坑新矿区,甘肃与赣县联营成立赣陇稀土矿联营公司,县外贸公司与大埠乡芒头窝村联办稀土矿,县林业局与大埠金田村联办稀土矿,大埠乡三江村自办稀土矿,年产稀土21吨,产值125.47万元,获税利35.7万元。
  煤矿清同治三年(1862),有外邑人在小坌挖煤,产量极少,至今留有煤井遗址。民国25年(1936)县境章水乡西北12公里产烟煤,储潭产无烟煤。但储潭煤区煤层深,紧沿赣江水域,不易开采。民国期间民间采掘之煤井俱废。
  建国后,湖边、储潭、江口、三溪、小坪、长洛、韩坊均发现有煤,以韩坊小坌煤最富。1959年在湖边公社梨芫开办煤矿;1960年在江口公社河坑开办煤矿,后因资源不清,均已停办;1965年开办赣县小坌煤矿。矿区标高808.13米,高差450米,构造为向西倾的单斜,倾角40—45度,煤系由下至上分为官山段、老山段、狮子段、王潘里段,主采煤层为老山段。此段含煤5层,其中可采煤为B5、B2两层。B3、B1两层局部可采,层中至富灰,低至中硫,特低磷无烟煤,发热量平均为7965大卡/公斤,灰粉17.77%,固定碳79.62%。总储量304.3万吨。
  采掘工艺,小坌煤矿开始采煤以平巷作业,用手镐、爆破落煤。运输以板车漏斗,矿车运送均以手工操作。1980年以后,施行平窿多水平双翼开拓,下行式水平分成为倾斜采煤法开采。排水、通风、运输的机械化程度均有提高。
  1985年全县煤矿有县办1个,乡办1个,职工292人,生产能力县煤矿由1977年的1.5万吨,到1985年,达近3万吨。韩坊乡煤矿,1985年开办,当年生产3千吨。全县年产量3.35万吨,产值70.1万元,拥有固定资产77万元。
  [=此处为表格(1969—1985年采掘工业产量、产值统计表表8—5)=] 第二节机械工业民国30年(1941)县城始有机械制造工业,创办县机械厂,继之有机械工业合作社及夏府军工修械所等。县机械厂有工人292人,资本额151万元。农村圩镇有铁匠铺,生产农具和生活用具。还有省属矿山机械厂,为矿山设备修造的专业厂。
  建国后,原县城机械工业由赣州市接管。
  1958年5月,县机械厂在江口创办,县五金厂在沙石创办。此后,县办机械工业由小到大,逐步发展。自1970年起县内机械工业大发展。1978—1979年,机械工业平均总产值达317万元,利税达18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6474元。1981年起对工业经济结构进行调整,至1985年底,全县机械工业企业22个,其中国营工厂1个(县农业机械修造厂),县办集体工厂1个(县五金厂),乡(镇)办工厂20个,总产值247.1万元(其中国营、县办集体工厂共有产值188.1万元)。主要产品产量:R175型柴油机1665台,人力打谷机676台,拖车31台,打谷机零件110套,3KW发电机组8台,“38”型挂浆机5台,喷灌机组架60台。
  农业机械赣县农业机械修造工业是在原手工业铁、木合作社基础上发展的,最早的是1956年沙地乡始办的农机厂。1958年沙石、湖边乡相继创办农机厂。同年5月,江口铁、木、篾器合作社合并成立赣县机械厂,为县首家国营企业。建厂初期以生产铁制小农具为主,兼农机维修和改良农具,如江西水田犁、“五三”水田犁等。
  70年代,县农机生产发展较快,职工由1958年27人至1970年增加到694人,总产值由5万元增长到79万元,1979年最高额达319万元,生产主要农机产品有人力打谷机、碾米机、车床、牛头刨床、钻床、煤汽机、台钳等20多个品种。
  1977年县农机二厂引进上海内燃机研究所图纸试制成功R175型柴油机。1983年6月分别经省、上海内燃机研究所鉴定合格,并投入批量生产,年产达219台。
  1980年6CP—40型喷灌机经试制正式投产,1981年投放市场370台(属R175柴油机配套产品)。
  1982年经试制投产的有3KW发电机组、CG38型挂浆机。
  1983年县属各农机厂结构进行调整,县农机一厂并入农机二厂改名为赣县农业机械制造厂,除生产原有产品外,扩大生产两轮拖车和四轮拖车。一厂厂房、一部分工人转入县瓷厂。
  1985年农业机械以发展小型为主,加工和运输机械为主。年底全县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3280台,50778马力,各种配套农机具和半机械修理业也随之兴起,技术水平迅速提高,乡办、村办、户办修理网点日益增多。农具修理已实现大修不出县,中修不出乡。据记载,全县21个乡农机厂全年修理各种型号拖拉机167台,内燃机173台,汽车20辆,其它农业机械175台。
  电机 1970年成立电机厂。初期,仅有铣床、车床各1台,职工24人。1971年增至86人,建有金工车间、钳工房、电工房、职工宿舍、添置金属切削机床8台、锻压设备5台、自制镗床、压床各1台。年产各种电机1293千瓦(共4个品种),产值10.12万元。1978年职工增加到123人,拥有机械设备31台,固定资产61万元,生产交流电动机1890千瓦,发电机4036千瓦(共8个品种),产值59.5万元,利润12.93万元。1977—1980年,电机产品滞销,1981年转产针织、稀土等,于1983年关停。
  五金制品 1957年在沙石由手工业合作社发展为县办红五一农具厂,以铁制品为主。1961年改为县五金厂。1970年迁至梅林。初有锻工炉2座,土木棚1间,设备简陋。
  [=此处为表格页(机械工业1965—1985年主要产品产量表表8—6)=]固定资产1.25万元,职工13人。1971年,职工增至51人,固定资产5.61万元,年产值7.04万元,主要产品是钢镐。1974年,五金制件主要生产产品有铁水咀50126只,钢锹27570把、钢镐500把,总产值31.23万元。1975年五金制件产品增至124186件,总产值达51.15万元,利润17.67万元。其中2“本钢锹产品质量获省第一名。1976年增加活动板手、钎头、53加仑汽油桶等产品。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设备得到相应充实,添置300吨压力机、80吨冲床、150公斤空气锤、刨床等各1台,铣床7台,固定资产23.04万元。工人增至94人,年产值44.36万元。
  1979—1980年,因产品滞销,连续两年亏损2.45万元。1981年生产铁皮包装桶和承接加工提线机、打谷机、柴油机配件,总产值21.51万元,利润1.93万元。
  1985年,有职工58人,厂房占地6184平方米,拥有各种机械设备27台,动力机械总能力198千瓦,固定资产39.86万元。主要产品:APT包装桶14873只、铁水咀261只,钢锹镐13900把,年产值35.17万元。
  第三节电力工业建国前,全县仅县城有一家火力发电厂,供赣州镇照明和工业用电。建国后,1958年始用水力电,电源主要由上犹水电站输入。同年,始建小型水力发电站。1985年,全县总发电量805.38万度。其中内燃机发电388万度,水力发电417.38万度。全县总用电量1096.22万度,为建国前用电量的9.8倍。其中工业用电353.42万度,农村用电742.8万度,供电范围遍及全县48.1%的村,24%农户,90%以上的工矿企业。全县电力工业产值26.7万元,利润8.6万元。
  火力发电民国7年(1918)10月,私营光华电灯厂开业,为县城用电之始,两年后因亏损倒闭。民国30年,县城再开办火力发电厂,初名赣县电工厂,电机全新时最高负荷1050千瓦,职工185人。民国32年改称赣县电厂,属省兴业公司,1949年发电量最高为192万度。建国后,划给赣州市管辖。
  1954年,大埠圩始用柴油发电机组,以碾米为主。1964年,全县柴油发电机组发电量达28万度。后因县内水电站逐年增多,并与大电网联网,柴油机发电逐年减少。1985年,江西第三糖厂利用余热发电384.7万度。县稀土矿区拥有发电机组2台,92千瓦;钨矿区拥有发电机组18台,1439千瓦。全县内燃机发电总量为388万度。
  水力发电 1958年,始在湖江乡街坪建成小型水力发电站,装机1台,容量8千瓦。随后县内中小型水库建成,水电站建设也逐步发展。1976年,章江水轮泵站配套工程完成,装机容量1050千瓦。1978年划入赣州市。1985年,全县拥有大小水电站132座,装机137台,容量3286.6千瓦,年发电量417.38万度。其中县办、电站有果子坝、龙潭、金盘等3座,容量1180千瓦;乡办电站有樟坑、阳埠、水口、宝林、白石、红卫、长村、小坪、斜坑等9座,容量892千瓦;村办电站120座,容量1214.6千瓦。
  果子坝水电站在韩坊乡长演村。1965年8月开工,1970年6月投产发电。栏河坝在松柏村观音山,集雨面积235平方公里,坝高13米,长90.7米,库容242万立方米,调节库容126万立方米,渠道总长4.38公里,引用流量3.34秒立方米,水头落差15米,装机3台,600千瓦。有10千伏输电线路47.5公里,年发电量90.7万度,建站总投资94.6万元,属县水电局主管。与县办龙潭水电站和韩坊乡办樟坑水电站联网后,基本解决韩坊、王母渡两乡工矿和部分农村用电。
  金盘水电站在石芫乡金盘水库。为坝后式电站,最大水头落差37.8米,最大引流3.48秒立方米;最小水头落差17.5米,最小引流1.98秒立方米。可调节水量694万立方米,装机2台,容量420千瓦。库站总投资额398.8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43.95万元。1977年与上犹大电网联网。
  输供电网1963年与上犹水电站联网,输电线路分35千伏、10千伏和0.4千伏等3种线路。35千伏线路有2条:一条是七里镇至江口变电站,全长17.75公里;另一条是江口至黄屋变电站,全长16.6公里。10千伏线路,全县计长369.4公里,其中县电力公司管理的线路234公里,县各水电站独立管理线路135.4公里。0.4千伏线路,全县计长917.5公里。
  江口变电站在江口乡江口村。1965年7月24日开工,1966年7月建成。容量2×1000千伏安,高压侧35千伏,低压侧10千伏,总投资10.84万元,输送江口、南塘、吉埠、三溪等乡的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电。
  黄屋变电站在南塘乡黄屋村。1981年11月动工,1984年12月建成。容量1×1000千伏安,高压侧35千伏,低压侧10千伏,总投资68.6万元。与江口变电站连接,输送南塘、三溪、吉埠、田村、白石、白鹭等乡的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电。
  [=此处为表格(1964—1985年发电量统计表表8—7)=] [=此处为表格(1985年全县水电站建设情况表表8—8)=] 说明:上表收录装机容量40千瓦以上电站 [=此处为表格(1985年微机水电站建站情况表表8—9)=] [=此处为表格=] 第四节制糖工业赣县制糖历史悠久。据1985年版《江西省情汇要》载:“从南朝到宋朝,赣南地区的制糖业兴盛,所产蔗糖颇负盛誉。”1939年《江西年鉴》记载,赣县为全省蔗糖产额较多的四个县之一。抗日战争时期,由于我国南方主要蔗糖产区频遭战祸,地处赣南中心的赣县,甘蔗制糖业颇为兴旺,全县有蔗棚300余个,榨季生产期达二、三个月,年产蔗糖20余万钵(每钵50市斤)。当时,制糖设备简单,压榨甘蔗主件是用牛拉动两圆柱榨石,向内相对转动榨出蔗汁,蔗汁注入木桶锅,经过滤、熬制,配以一定数量的蚌壳粉为结晶剂,经冷却凝固制成为红砂糖,再经放漏、遮禾草、割糖、晒糖等工序,分别产出白糖、布尖、漏水、片糖等品种。民国29年(1940)省建设厅在赤硃岭创办制糖职业学校,培养机械制糖中级技工。翌年,在赤硃岭创办民生糖厂,始有机器制糖。其产品有洁白、上白、中白、绵黄等4种,年产白糖38万斤,黄糖18万斤。民国32年改名为赣县糖厂,抗日胜利后停办。
  建国初,县境甘蔗制糖沿用土榨生产。1949年全县甘蔗种植面积5484亩,甘蔗产量12699吨。蔗糖由蔗农自产自销或由供销社收购。
  1958—1960年,省属第二、第三糖厂分别在县境蟠龙(1978年划给赣州市管)茅店创建,为现代化机器制糖。当年甘蔗种植面积8463亩,总产24258吨。1977年全县甘蔗种植面积增至40943亩,提供工业蔗80509吨。1985年省第三糖厂划为赣县管辖,此年甘蔗种植面积34581亩,工业蔗总产量125743吨。
  江西第三糖厂为国营现代化机制糖厂,厂址在茅店乡汶溪村。1958年建厂初期有职工229人,引进捷克斯洛伐克可达工厂压榨设备,年底试产红糖。至1960年总投资达853.33万元,形成日榨甘蔗千吨的生产能力,于12月正式投产。隶属赣州地区经济委员会。1981—1984年扩建,自行设计和安装、更新压榨设备,购置煮糖罐、蒸气锅炉,形成日榨量1500吨的生产能力。1985年再扩建,贷款490万元,增置锅炉、煮糖罐,引进新技术,向日榨量2000吨发展。这一年归口赣县经济委员会。厂址占地15400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51366平方米,职工861人(其中有工程技术人员40人,管理人员118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870.4万元,拥有固定资产2393万元,各种机械设备745台(套),含动力12617千瓦,年产蔗糖11978吨,水果糖805吨,酒精595吨,总产值1659.3万元,利润115.3万元。1964—1965年榨季白砂糖合格率95.64%。1978—1979年白砂糖合格率达百分之百。1979年一级白砂糖定名梨花牌,为省优产品。1985年获部优。
  该厂于1976年开始兴建综合工厂,进行综合利用。从上海引进一套年产200吨水果糖流水作业线。果糖有硬糖、软糖、半硬糖等。1981年引进日产酒精1.2万升的生产线,利用废蜜。年产酒精1051吨。同时利用锅炉余热发电384.7万度。利用煤渣烧制煤渣砖。
  第五节陶瓷工业赣县陶瓷工业发展很早。据省文物考古者对七里镇古窑场堆砌物鉴定,唐末、五代年间(约881—907)已有瓷器烧造,南宋为极盛时期,是江西南部规模宏大古窑场之一。七里镇窑又名虔州窑,盛产黑、褐釉、青釉、白釉、以及影青釉,以生活用瓷为大宗。有碗、盏、杯、碟、壶、瓶、罐、炉等十多个品种,其中有精美的高档瓷如影青刻花、仿漆器碗盏、乳钉旋涡纹饰的鼓钉罐(即茶罂),是七里镇窑黑釉瓷典型特征产品。其次注壶、蟾蜍、瓷枕、皈依瓶及佛家祭祀供器、墓葬明器等。在宋元时期曾远销东南亚、日本、琉球。元末因战乱而停止烧造,窑场陶工四处遣散流落,少数陶瓷技工避迁县境大湖江偏僻山区,继续建窑烧造瓷器。
  从明代洪武年间,大湖江古瓷窑开始烧造瓷器,属于南方较典型民间古瓷窑厂。湖江瓷厂技艺留传至今已有13代。从古瓷窑场堆积物鉴定。其窑口釉色有黑褐釉和青白釉两大类,并有明代部分早期青花。清雍正、乾隆时代,瓷业甚为兴旺。辘轳盘车已达40多个,年产瓷器3000余担(约90万件)。其产品除县内自销外,大部分行销万安、遂川、泰和、南康等县。
  民国期间,县境大湖江、湖新碗窑村使用的窑厂,仍是清代传流下来的,专业窑户70余户,从业人员300人(大部窑户属半工半农),其经营方式有家庭专业窑,商人集股办厂,瓷工自行合伙经营等。主要产品是日用粗瓷,品种有碗、盏、盘、碟、坛、罐等,年产陶瓷75万件。其生产设备都较简单,采用手工拉坯为主的成型工艺,以薪柴烧制瓷器。
  民国35年《赣县新志稿》载:陶器生产有大田陶器厂、韩坊陶器厂。主要产品有坛、罐、盆、钵、瓮等。制陶工人数百人。陶器产品除自给本县外大批量行销邻县。特别是赣南盛产蔗糖,陶器糖钵、糖罐需要量大,仅蟠龙、黄金两地年产蔗糖3万余钵,促使陶业发展。
  建国后,陶瓷专业户由个体走向合作,在县手工业联社的组织扶助下,至1957年,全县有陶瓷生产合作社3个,工人106人,年产日用瓷390万件,日用陶器178.6万件,产品多是碗、盏、碟、坛、钵等20余个品种。
  随着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日用陶瓷量增大,为了发展陶瓷生产,1959年合作陶瓷厂转为地方国营。湖新陶瓷厂定名为赣县第一瓷厂、韩坊陶瓷厂为第二瓷厂及大田陶瓷厂。1962年国民经济进行调整。1963年韩坊瓷厂、大田陶瓷厂下放公社为集体企业。
  1980年,陶瓷生产有较大发展,全县除县办瓷厂还有乡办陶瓷厂5个(大田、韩坊、南塘、三溪、茅店),职工247人。年产陶瓷器461万件,产值45.31万元。为1977年的2倍。其品种有日用粗、中瓷63种,电器用瓷13种,化工用瓷6种,艺术瓷8种,并开发瓷酒瓶、乌金釉酒具等新产品。
  1985年,全县陶瓷工厂6家,工人412人,产品产量221万件(其中乡办97万件),产值129.1万元,产值为1971的4.87倍。同时,生产机械化或半机械化水平也大大提高,年末拥有固定资产299.2万元。各种机械设备263台(套),动力937千瓦。
  赣县瓷厂厂的前身是湖新碗业合作社。成立于1951年7月,时有工人30人,生产瓷碗之类产品。1957年隶属供销联社,定名为第一陶瓷合作工厂。1959年转为国营,改名为赣县第一瓷厂。1965年改称湖新瓷厂。1969年国家投资7万元,于湖江圩建立年产瓷200万件的平地倒焰煤窑及附属设备,采用辘轳车机械压坯新工艺,以代替原手工拉坯操作。1970年厂部迁至湖江,易名赣县瓷厂。
  1979年瓷业迅速发展,产品由原来20多种增至百余种。开发的瓷酒瓶、乌金釉酒具、花盆等新产品先后两次参加全国展销会,声誉大振。1980年扩大基本建设,续建瓷窑2座,生产车间2栋,工艺池2座,宿舍3幢,厂房建筑面积6700余平方米。增设真空练泥机1台,球磨机2台,柴油机发电机组1台(套),拥有职工136人,年产瓷器189万件。同年7月,经省经委批准县瓷厂迁建项目,总概算120万元。1981年开始在江口(原农机一厂址)施工,1982年开始兴建隧道窑主体工程。1983年厂部由湖江迁江口。1984年各种技术革新设备安装就绪,1985年10月投产,厂址占地面积27500平方米,累计总投资301.1万元,拥有固定资产277.3万元,各种机械设备235台(套),动力机械总能力950千瓦,厂房建筑面积13943平方米,职工264人,日用瓷年生产能力194万件。
  第六节纺织服装工业纺织民国初年县城有少数手工业户使用木机织造土布。乡村少数农户自种苎麻,手工织线,以土木机织造夏布,多为自产自销。民国12年(1923)和中公典股份开办赣县平民工厂,仍采用木机织造棉布。民国25年始购置手摇织机,生产纱袜、纱衫、围巾、毛巾、线帽等针纺织品,时有职工67人,资本额2500元(银元)。民国30年,因日本侵略军不断侵占内地,沦陷区纺织工厂先后迁入赣县,纺、染织业发展加快。民国35年,赣县纺织行业有麻织厂、染织厂、纺织联合社,共有员工1111人,资本额1050万元(法币)。县城私营染坊业随着迅速发展。县境黄金乡农民历史上种植蓝靛,专业打靛户时为85家,生产土靛专供县内外作土布染料。民国37年,县城公营赣县大同麻织厂、赣县染织厂、私营染织厂中以殷亮记纺染织厂的纺织和染织工艺水平为佳。
  建国以后,县城纺织工业由赣州市接管。1955年县境有私营赣县羽毛加工厂,职工38人,资本额6877.8元,年加工羽毛29814斤,后并入公私合营赣县造船厂。1959年元月,成立国营赣县针棉织厂,职工120人。至1962年经济体制调整,大部分工人下放,至1963年5月全部下马。1965年以后,继续发展县内纺织工业。1970年,在赣县蚕桑场内办赣县丝绸厂,场厂合一。1985年,全县有针纺织、羽绒工厂等3家。其中有国营赣县丝绸厂,县属集体有赣县帆布厂和赣县羊毛羽绒衫厂。拥有固定资产104.4万元,职工278人,产值158.6万元。主要产品有丝绸、丝纺、呢料、针织尼龙衫、裤、帽、棉织罗纱蚊帐布、棉织手套等产品。
  赣县丝绸厂前身是赣县蚕桑场。丝绸织造从种桑养蚕开始。1962年赣州地区农业处刘武雄来县调查,提出赣县种桑自然条件比江浙一带优越。可利用大面积山坡地种植桑树,一年可养蚕4至5期,倡议发展蚕桑生产。1963年6月经县人民委员会批准成立赣县蚕桑场,厂址设江口山田村(原赣县实验农场),职工36人。从本省玉山县引进桑苗。1965年从江苏无锡购进蚕种,5月首批秋蚕问世。同年10月,赣州地区专员宋志霖赴场视察,积极支持发展蚕桑事业,进一步制定了蚕桑发展规划。1966年5月春蚕茧赴省评选获质量第一名。从此,蚕桑事业大兴。至1970年桑园面积扩大到1400余亩,蚕茧增至164担。同年,成立赣县丝绸厂购进缫丝机、丝绸织机14台,派员赴江浙学工艺,请技师来厂安装织机,实行厂场合一,建立栽桑、养蚕、缫丝、织造配套生产。1972年7月正式投产,当年产丝绸4900米,工人增至92人。1981年归口县工业局,1982年养蚕、丝绸实现利润4万元。1983年,赣县丝绸厂由江口迁入梅林镇原赣县电机厂内。县财政投资27万元。增购10台丝织机组,改建织造车间。1985年,厂房建筑面积7717平方米,职工156人,主要机器设备73台(套),动力机械总能力187千瓦,丝织品生产能力52万米,拥有固定资产87.1万元。年实现总产值110.74万元。主要产品有真丝软缎被面、仿毛西服呢和电热褥。其中被面用桑蚕丝和人造有光丝纺织,提花精制而成。花式有孔雀开屏、百鸟朝凤、凤采牡丹、松鹤延年、花好月圆、百花争艳等,具有吸潮性强,透气性好,光泽柔和,质软等特点,远销邻省和北京、上海等地。
  县羊毛羽绒衫厂1984年因赣县工艺制品厂亏损关闭而改建,主要生产尼龙针织品。1985年地区外经办投资11.6万元,扩建提绒车间生产羽绒制品。时有职工86人,生产尼龙、晴纶针织服装15272件,风雪帽14596顶,围巾2021条,实现产值36.5万元,实现利税1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4274元。拥有固定资产27.8万元,各种配套机织设备37台,动力机械总能力117千瓦,厂房建筑面积2019平方米。
  县帆布厂创办于1971年。主要生产罗纱纹帐布、包装布、棉纱手套等产品。1985年有职工36人,厂房建筑而积1087平方米,产值12万元。实现利税0.80万元,拥有各种机械设备33台(棉纺织设备23台、棉针织设备10台),动力机械能力31千瓦。有固定资产9.41万元,流动资金14.35万元。主要产品罗纱纹帐布由地区百货公司包销。
  服装行业县境缝纫工匠遍布于城乡。民国30年(1941)县城有缝纫工厂一家,职工240人,资本额50万元。缝纫店铺121家。圩镇有裁缝店铺30家。乡村衣匠多亦工亦农,多为手工制作。建国后,个体缝纫工匠逐步组织起来,1956年全县有缝纫生产合作社16个。1959年,人民公社化后个体工匠组织到队办综合厂。1981年全县有缝纫工厂10家,县办集体1家,乡办9家,拥有固定资产5.67万元,年产值37.79万元。1985年,全县有缝纫工厂5家,县办集体1家,乡办4家,拥有固定资产11.9万元,产值47.4万元。
  赣县服装厂前身为赣县缝纫社,1954年由手工业联社在江口创办,1965年改为赣县针织厂,1970年改称赣县服装鞋帽厂,1972年更名为赣县服装厂,属二轻集体企业。办厂初期,职工19人,设备简单,技术水平低。之后,派人到外地学习,聘请技师指导,更新设备,技艺逐步提高。1980年职工发展到41人,固定资产增加到8万元。1981年加工的女式西裤、女春秋衣参加赣州地区评比名列第一,中山装、男、女衬衫名列第二。1985年全厂有职工46人,备有电剪2台,缝纫机35台(含电动),三线机3台,订扣机1台,机械动力5千瓦,形成服装生产能力23.4万件。实现产值42.01万元。承制各式服装3.46万件,实现利税0.62万元。厂房建筑面积2353平方米。
  第七节造船工业宋代,赣县造船业已很发达,设有造船场,所造最大船只长达10余丈,多数是民用船和浮桥。元至元十六年(1279)二月,朝廷下令在赣县造战船,用于海战。
  清代和民国时期,水东乡造船业为最盛,承造民船和浮桥。民国34年(1945)廉东乡坛坊下设有造船场,王母渡、江口、大湖江等都设有修理船舶的手工行业,全县有造船工匠144人,年修造量约200吨位。
  建国后,县内造船工业由小到大,由手工到半机械和机械生产逐步发展。初有大田、江口造船小组,1954年4月合并成立私营江口木帆船厂,1956年2月为公私合营,1958年转为国营。时产值1.14万元。
  1959年,全县有造船厂4家。其中县属国营1家,乡办3家,职工128人,年修造船量1037吨。1966年,县造船厂首次制造机动客轮一艘,定名“红色”号。马力20匹,吨位25吨,客位81座,行驶于赣(州)万(安)航线。1976年全县有船厂6家,其中县办国营有县造船厂,集体有航运公司造船厂,乡办有湖江、大田、江口、桃江等4个造船厂。共201人,拥有固定资产18.8万元,年产值64.6万元。
  1985年,全县有造船工厂5家。其中县办1个、乡办4个,职工153人,拥有固定资产42.2万元,年产钢质船9艘,木质船12艘,修理各种船舶产值33.3万元,总产值85.8万元。
  赣县船舶修造厂 1954年由私营大田、江口造船小组合并成立私营联营厂,厂址江口塘杨公庙。时有工人31人,资本额1619元,私人代表林祥春、李声鸣。1956年2月易名为赣县公私合营船舶修造厂,6月迁沙河口真君庙,利用沙滩,露天作业。1957年8月迁泥湾子(今赣州市东郊泥湾子23号)。1958年9月转为国营,定名为赣县船舶修造厂,始建生产车间,制造木帆船。由于制作工艺精湛,得到用户好评,生产逐步发展。1964年开始造50吨10马力木质驳船。1974年试产钢质驳船,承制赣南柴油机厂30吨10马力钢质机驳船,经试航,可经年行驶赣江全线,在全区享有声誉。1981年后,承接60吨左右各种船舶。1985年拥有固定资产36.2万元,机械设备50台(套),含动力636千瓦,厂房面积6375平方米,职工116人,年产值70万元。主要产品有中小型工程船200吨以下货驳,500马力以下拖轮以及钢质驳船。1969—1985年,共制造木质船41艘,吨位为2493吨,其中拖轮24艘,机动船10艘;制作钢质船26艘,979马力,其中拖轮19艘、驳船4艘、其它3艘;总共修理船舶220艘。
  第八节建材工业砖瓦民国30年(1941),县城西郊有砖瓦厂1家,职工46人,资金额75万元,为县始用机制砖瓦。农村大部分乡都有私人独资经营的手工砖瓦窑。仅水东、永安两乡就有砖瓦窑39座。民国37年有兴中砖瓦厂1家,厂址设水西马房下。砖瓦制作多系手工,木柴烧制。全县年产青砖约50万块,瓦百万余皮。
  建国初,砖瓦生产为个体经营。初生产青砖,后有红砖、煤渣砖。生产工艺初为手工,后有机械压制烧成机制砖。1956年全县组织砖瓦生产合作社3个(蟠龙、沙石、江口)。1957年,扩社并厂,县联社开办县砖瓦厂。乡村分散小型砖瓦窑于1958年以后归生产大队经营。1964年总产瓦466万皮,砖182万块。
  1979年,有县办砖瓦厂1家,乡办砖瓦厂5家,年产红砖680万块,瓦589万皮。1980年以后,随经济体制不断深化改革,搞活经济,城乡基本建设日益扩大,砖瓦生产蒸蒸日上。县办、乡办、村办、户办砖瓦厂,“四轮驱动”,到1985年全县共有砖瓦厂9家,其中县办1个、乡办8个(含水泥砖生产厂1家),加上村办、户办,拥有砖瓦窑2003个,年总产砖1466万块、瓦222万皮,其中以南塘、田村、五云、储潭、江口、韩坊、吉埠等乡砖瓦业更为发达。由于烧砖瓦对森林的破坏,对私人用柴烧的砖瓦窑进行封闭,而从事烧砖瓦的多已改煤烧制。
  赣县砖瓦厂县办集体砖瓦生产企业。始建于1952年,时称砖瓦合作小组,后改砖瓦生产合作社。1957年扩社并厂为县砖瓦厂,厂址设江口。1961年分厂迁蟠龙欧潭。1969年两厂合并迁至梅林镇坝上,为今县砖瓦厂,欧潭仍设车间。1985年共投资20万元,厂房建筑面积1320平方米,生产设备20台(套),动力机械总能力78千瓦,固定资产值20万元。职工71人。1985年生产机制砖12万块,青瓦130万皮,实现年产值21万元。
  石灰赣县境内石灰石资源丰富,分布于储潭、江口、南塘、三溪、小坪、韩坊等乡。储潭石灰烧制始于清乾隆年间。民国期间南塘、小坪等乡先后有石灰窑厂,全县年产石灰6000担。
  建国后,1951年在储潭创办赣南石灰厂,投资3.45万元,后改称赣县石灰厂,1962年全县有石灰厂8家,分布在储潭、湖边、大埠、韩坊等地,年产石灰2469吨。1969年于湖边创办县石灰厂,至1984年因石灰石采掘困难,成本上升,亏损大而停办。1985年有乡办石灰厂3家,共有职工42人,拥有固定资产6.5万元,年产石灰5245吨,产值10.6万元。其中储潭乡石灰厂规模较大,采用半机械化生产,年产石灰4000吨。
  水泥预制件县内生产水泥预制构件,始于1960年由县建筑公司制作。1980年后县邮电局、电力公司开办水泥预制厂,生产专供线路架设的电杆。1985年储潭乡开办建筑材料厂,生产水泥地面砖、地板砖等。县建筑公司设水泥预制件生产车间,1985年拥有拉丝机、装拉机、揽拌机、震荡机等机械设备,固定资产4万元,年产值20万元。全县水泥预制件主要产品有水泥瓦、空心砖、电线杆、空心楼板、过桥板、平板、花栏板、隔热板、楼梯踏板。
  第九节化学工业民国30年(1941)因抗日战争,外地工厂迁入,县办有化工厂1家,职工80人,资本100万元;酒精厂12家,职工451人,资本746万元;樟脑厂2家。民国35年省营工厂迁返或停办,仅保留七里镇酒精厂。建国以后,于1958年创办县松香厂。1971年,全县化学工业工厂有化工厂、生化厂(1979年划归赣州市管辖)、橡胶厂、钾肥厂(1973年9月关闭)等4家,职工354个,拥有固定资产71.97万元。1973年,江口、石芫办有硫磺厂、投资1.5万元建窑,后因资源匮乏停办。1985年,化学工业工厂有县橡胶厂、县化工厂等2家,职工275人。拥有固定资产207.21万元,实现年产值298.97万元。主要产品是松香、松节油和橡胶制品。
  橡胶橡胶厂于1969年创办,是赣县一项新兴工业,填补了赣州地区橡胶制品工业的空白。由赣州地区拨款5万元作开办经费,初定名为县橡胶杂件厂,厂址初设赣州市东阳山,职工34人。1970年迁县城梅林镇,12月首批橡胶杂件试制成功。1973年改称橡胶厂,有职工136人。1985年,县橡胶厂拥有固定资产172.1万元,各种设备共129台(套),动力机械总能力994千瓦,厂房建筑面积11145平方米,职工178人,其中女工41人,工程技术人员7人。全年翻新轮胎5457条,工业胶板150吨,橡胶杂件27吨,胶管146吨,年总产值196.7万元,利润13.1万元。
  松脂 1958年3月创办松香厂,1972年更名为化工厂。采用松脂炼制松香、松节油。建厂初期,工厂生产设备简陋,多在竹棚内炼制松香。1958—1959年两年总产制品498吨,年产值22.5万元。1960—1965年年均产686吨,其中1964年产量近千吨,实现年产值50万元。1966—1976年年均产量低于60年代初期,1977年以后开始回升。1981年以后进入大发展阶段,至1985年年均产量达1248吨,最高年产1984年达1408吨。县化工厂厂址设韩坊大树下,另在韩坊、小坪、夏汶、沙地四处分设车间。全厂厂房建筑总面积8026平方米,职工97人,实现年总产值102.67万元,拥有固定资产35.10万元,各种机械设备40台(套),动力机械能力122千瓦,形成生产松香能力1440吨,松节油270吨。
  第十节食品工业建国前,全县食品工业主要是手工业作坊。有酿酒业48家,从业230人;糕饼业21家,从业133人;米坊231家,从业1118人;榨油槽388座,从业444人;屠商72家,从业111人;酱园20家,糖棚百余座。广货店铺有蜜饯、板鸭加工,但产量甚少。
  建国后,粮油加工为全县食品工业中分布最广的行业(详见“粮食”篇),从大米加工发展到饲料加工,满足畜牧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制糖、蜜饯、糕点糖果等品种也日益增多。1985年,县办食品工厂7个,乡办食品工厂9个(未含粮油加工厂和县畜牧良种场酒厂、江西三糖厂糖果车间、县副食品公司食品加工厂),有职工612人,拥有固定资产332.6万元,年总产值509.6万元。
  酿造民间有酿制水酒之传统,盛行以糯米为原料,四季能酿造,加水冲淡的为水酒;冬季酿的存放时日久,水少味浓为老酒;冬至前以曲下糟,待糟化尽,兑以烧酒酿成蜜酒。至民国初年,始用酒糟蒸制,取发酵糟蒸馏出酒为米烧,即烧酒。民国25年(1936)城乡有酿酒业39家,以水酒为主。民国35年有酿酒业48家,有烧酒、冬酒、水酒。
  建国后,沿用手工酿造水酒和烧酒遍及城乡。1958年,在江口创办县酒厂。1970年县办酒厂发展到3家,乡办加工米厂酿酒车间5个。1979年县办酒厂并入梅林,仍称县酒厂。1983年拥有固定资产61万元,各种机械设备24台(套),动力机械总能力230千瓦,年产酒350吨以上。1985年,有国营酿酒企业2家,即县酒厂,县畜牧良种场酒厂。年产各类酒1045吨。产品有赣酒、大曲、牛庄、香槟、紫竹、香雪糯酒、葡萄酒等。其中以赣酒、香雪糯酒称优,色、香、味独具一格,畅销省内外,年销500吨以上。1985年“赣酒”被评为省商业厅优质酒。
  蜜饯赣县盛产棉枣、珍珠李、杨梅、蜜桃、柑桔、柿等果物。远在南朝时就会用蔗糖制枣、李、梅、柿饼。民国36年(1947)有私营蜜饯加工业2家,产品有桔饼、冬瓜条、甘姜、甘李等,产量不多。
  建国后,赣县蜜饯生产迅速发展。1952年蜜饯产品达322担,1953年在湖江乡夏府村创办赣南供销社干鲜果加工厂,1955年为县蜜饯加工厂,年产蜜饯706担。1968年县蜜饯加工厂迁梅林,年生产能力250吨。1980年增加南塘、五云、沙地、湖江、石芫等五个乡办蜜饯加工厂。1985年,全县有蜜饯加工厂6家,职工92人,拥有固定资产63万元,年产蜜饯551吨。
  赣县蜜饯制作分为蜜制品和甘草制品两大类。蜜制品有蜜枣、冬瓜条、金桔饼、福桔饼、贡饼、糖姜片、白雪条等。其中用县产棉枣制的“三梅牌”金丝蜜枣,1985年被评为省优质产品。甘草制品有丁香李、丁香梅、巧酸梅、李香饼、草冰梅、五味姜、珍梅甘姜、甘李、橄榄、话李、话味桃等。其中用县产珍珠李制的“三梅牌”丁香李,1985年被评为省优质产品。
  糕点清末赣县糕点业有前店后坊12家,从业者32人。至民国25年(1936)糕点业达21家,从业者133人。名特传统产品有赣州城的灯蕊糕,田村圩的雪片糕,江口圩的回饼,大湖江圩的沙仁饼,王母渡圩的切饼,长洛圩的笑枣、状元红等各具地方风味特色。原料以大米、蔗糖为主。手工操作,柴炭烤制。
  建国初。糕点业仍为私营。1955年概由供销社经营,全县有21个供销社糕点加工部,人员119人。1958年,始有国营糕点加工。1981年糕点加工业有县办1家,基层供销社21家,乡办1家,年产量91.87万斤,产值54.57万元。其中县副食品加工厂年产15.49万斤,产值10.79万元。1985年,糕点加工业有县办1家,基层供销社21家,乡办2家,职工一共146人。产品有奶油饼干、桃酥、豆沙饼、状元红、花生糕、花绿豆、蛋糕、豆角酥、脱皮饼等70余种。县副食品加工厂年产糕点20万斤,产值17万元。产品除县内销售外,还行销赣州市、兴国、于都、万安和广东等地。
  板鸭民国时期,县内蟠龙、湖边等地许多人掌握了腌制板鸭的技术,城乡私商竞相经营,县产板鸭不仅内销,且行销港、澳。民国37年(1948)县城有板鸭商13家。时因社会粮食紧缺,而毛鸭育肥饲料费粮多,板鸭生产受到当时政府限制发展。
  建国后,板鸭列为国家重点出口商品之一。1952年创办赣县沙地板鸭厂。1953年生产板鸭14000只。1957年县板鸭厂生产的板鸭统由赣州地区对外贸易公司经营出口。1967年全县有板鸭厂2家,年产量12万只。1985年有县办板鸭厂3家,乡办板鸭厂1家,从业228人,年产板鸭267300只,产值138.12万元。
  第十一节印刷工业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县人刘树堂创办日新公司附设印刷所,铅印《日新汇报》。之后,县内各报社均设有印刷部,公营民营印刷工厂相继出现。
  民国30年(1941)因抗日战争,外地工厂陆续迁入赣县,印刷工厂增至20家,从业者477人,资本额318.7万元(法币)。抗日胜利后,如大东、商务、鼎记、建业凹版厂及长江印刷厂等迁回上海、南昌等地。民国36年,县城印刷厂8家,承印书刊公文用纸及其他表册帐簿。
  建国初,赣州镇印刷业由赣州市接管。1958年,创办县印刷厂,厂址在赣州市文清路,定员9人,配备技师1人,有手摇四开机和足踏元盘机各1台,各种字模5副,1959年正式投产。1960年3月迁赣州市东阳山。1963年迁于赣州市西扶庙。1965年迁至赣州市西津路。1969年10月迁县城梅林镇。办厂以来共投资35.2万元,生产能力不断扩大,工艺水平不断提高。1985年有职工65人,拥有固定资产29万元,厂房面积3933平方米,各种机械设备76台(套),动力机械总能力41千瓦,印刷生产能力85750千印,比1968年增长2.5倍。能承印书刊、资料、杂志、各种帐表、商标、通告、中小学生作业本、各种材料纸、包装纸等。
  [=此处为表格(1985年食品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表表8—10)=]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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