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林业专业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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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95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林业专业户
分类号: F287.1
页数: 2
摘要: 1981年农村林业实行“三定”(即: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责任山),农民得到了经营山林的自主权。林业专业户、重点户和联户(简称“林业三户”)开始出现,“林业三户”是以发展林业商品生产为主要目的的经济实体。1984年建立林业“三户”的有158户,1985年为251户。
关键词: 林业 基本建设

内容

1981年农村林业实行“三定”(即: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责任山),农民得到了经营山林的自主权。林业专业户、重点户和联户(简称“林业三户”)开始出现,“林业三户”是以发展林业商品生产为主要目的的经济实体。1984年建立林业“三户”的有158户,1985年为251户。
  五云乡蓬村专业户缪为萍,于1983年承包了本村林场,计山地500余亩,农田3亩。1985年底,种植油茶林60亩,杉木林210亩,柑桔与茶叶62亩,植油桐300株。
  吉埠乡建节村专业户胡秀辉,于1982年自愿从县林科所退职回乡,带领全家6人扎根山区,垦山育苗造林,到1985年底,投入4500余元资金和2400多个工日,营林杉树纯林24亩、油桐10亩、果树柑桔林10亩,在山上新盖瓦房两间计55平方米,开挖一口计400多立方米的山塘。
  韩坊乡芫田村黄若伟等10户联合于1985年造用材林510亩。
  王母渡乡岐岭村专业户李裕宦造林315亩,横溪村刘兴游专业户造林170亩。
  白鹭乡龙裕村专业户钟瑞灿造林103.2亩。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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