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采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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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94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采伐
分类号: S7
页数: 2
摘要: 采伐 1955年以前,采伐木材由林农与木行私商议定,1955年后,林场和社队(乡、村)按政府每年计划采伐木材。随着国家工农业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木竹采伐也逐年增加。1950—1959年,产商品材3.25万立方米,1960—1969年产商品材9.69万立方米,年均产0.969万立方米;1970—1979年产商品材19.33万立方米,年均产1.933万立方米;1980—1984年产商品材11.26万立方米。年均产2.252万立方米;1985年产商品材1.4万立方米。全县年消耗林木资源24万立方米,人均年耗0.57立方米。1970年后改为车运,国家投资修建林区公路,至1985年林区公路达70余公里。1976年县成立林业汽车队,拥有汽车9辆,1985年拥有汽车23辆,拖拉机4台。木材筏运除水路运输,陆路改由车运。
关键词: 森林 采伐

内容

采伐 1955年以前,采伐木材由林农与木行私商议定,1955年后,林场和社队(乡、村)按政府每年计划采伐木材。随着国家工农业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木竹采伐也逐年增加。1950—1959年,产商品材3.25万立方米,1960—1969年产商品材9.69万立方米,年均产0.969万立方米;1970—1979年产商品材19.33万立方米,年均产1.933万立方米;1980—1984年产商品材11.26万立方米。年均产2.252万立方米;1985年产商品材1.4万立方米。
  除商品材生产外,群众生活烧柴和陶瓷砖瓦窑烧柴消耗很大。据1981年调查全县薪材消耗161326立方米,加上其它方面社会用材。全县年消耗林木资源24万立方米,人均年耗0.57立方米。
  集运 1958年前,木材采伐从山上到河岸集材,全部靠人力搬运,然后由县采运站工人扎成木筏(蓑衣排),运至赣州出售或交木材贮运站。1958年冬,在王母渡乡横溪成立赣县木材采运站,负责县辖下山寮、荫掌山、高龙林场的木竹转运。1961年,国营荫掌山、留田、下山寮林场曾在伐区至小溪段,修建了木轨平车道运送。
  1970年后改为车运,国家投资修建林区公路,至1985年林区公路达70余公里。1976年县成立林业汽车队,拥有汽车9辆,1985年拥有汽车23辆,拖拉机4台。木材筏运除水路运输,陆路改由车运。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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