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育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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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94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育苗
分类号: S72
页数: 1
摘要: 民间历有自育自用,余缺调剂和市场交易习惯,茅店乡万嵩村巫、刘两姓早有培育马尾松苗出卖的传统。民国初年茅店、五云等圩场已有苗木交易。
关键词: 树木 育苗

内容

民间历有自育自用,余缺调剂和市场交易习惯,茅店乡万嵩村巫、刘两姓早有培育马尾松苗出卖的传统。民国初年茅店、五云等圩场已有苗木交易。
  民国24年(1935)赣县苗圃购置民田100余亩,专供育苗。据《江西近代文献》载:赣县苗圃培育油桐、梧桐、苦楝、合欢、相思、凤凰木、白槐等绿化树苗92490株。民国32年实施江西省造林法,乡、镇陆续办起了一批公营和私营苗圃或林场,至民国36年,全县有14个乡设有苗圃,面积5—20亩不等,全年共育苗51.7亩,出圃苗木1487000株,以油桐、女贞、桉树、乌柏、苦楝、柏木和喜树为多。
  建国后,1953年赣州专区将赣县中心苗圃移交赣县管理,改称赣县森林苗圃。1953—1956年先后在王母渡、大埠、沙地、五云、江口、田村、南塘等乡设立育苗分圃和流动苗圃,县人民政府制定了育苗经费扶助、粮食补贴和物质奖励等办法,鼓励育苗者的积极性。1950年全县育苗32亩,1951—1960年育苗2674亩,1961—1970年育苗4421亩,1971—1980年育苗5139亩,1981—1985年育苗2662亩,1982年以后出现了由户或联户承包育苗的形式,苗木数量、质量都有上升。1984年以后,田村、南塘等圩都有苗木市场。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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