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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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928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畜牧
分类号: F3
页数: 5
摘要: 赣县历年饲养的家畜品种有牛、猪、羊、兔、狗、猫等,家禽品种有鸡、鸭、鹅等。此外,还有养蜂。
关键词: 畜牧业经济 农业

内容

赣县历年饲养的家畜品种有牛、猪、羊、兔、狗、猫等,家禽品种有鸡、鸭、鹅等。此外,还有养蜂。
  牛本地品种有黄牛、水牛;引进品种有辛地红牛、摩拉水牛。
  黄牛属华南牛类型。分布全县各乡镇。毛色多为黄色。也有褐色和黑色的。体型较小。四肢细长,动作敏捷,性情温驯。适应山区放牧和劳役。成年母牛多为三年两胎。
  水牛属丘陵山地类型。毛色为石板青色。体躯笨重,拉力大,角粗大向上、后内弯曲。胸宽腹圆,四肢粗矮,体质健壮,抗病力强,适应平原低丘区饲养和劳役。主要分布在韩坊、王母渡、沙地、梅林、茅店、江口、南塘等乡镇,其余各乡也有饲养。
  辛地红牛属乳、役兼用型黄牛。1972年县种牛场从省畜牧良种场引进一对。1977—1978年用辛地红牛与本地母黄牛杂交,生杂交小牛6头,成活5头。此后,因该牛性情暴躁,不易驯牧、采食能力差而淘汰。
  摩拉水牛1979年茅店畜牧兽医站从省畜牧良种场引进摩拉公水牛1头,与本地母水牛杂交,生小牛3头,成活了2头。后因该牛体型过大,不便配种而淘汰。
  良种繁殖1955年县组织畜牧兽医人员在全县各地选用本地耕牛良种,建立耕牛配种站,收到了良好的效果。1980年县社兽医人员在茅店公社洋塘、杨洞大队进行耕牛的人工授精试验获得成功,配种37头。后在沙地、白鹭等乡继续进行耕牛的人工授精,配种68头,均获得优化品种的良好效果。
  猪本地品种以赣中南花猪为主,包括兴国茶园猪,信丰花猪及含长白血系的杂交猪。
  赣中南花猪俗称兴国茶园猪。头大小适中,额宽皱纹多,耳大且下垂,背较平直,臀稍倾斜,尾粗多毛,乳头5—6对,毛色为黑白块状相间。该猪耐粗饲料,一般饲养8—9个月出栏,体重可达75公斤以上,日增重多为250克,最高达416克。成年母猪窝产9—11头。
  引进品种有约克夏、长白猪、巴克夏、杜洛克等。
  约克夏民国18年(1929)开始引进。建国后,于1982年和1985年两次由县畜牧良种场引进大约克夏种猪,作良种繁殖。
  长白猪1970年开始引进。1972年县畜牧良种场引进长白种公猪2头、种母猪2头,茅店畜牧兽医站引进长白种公猪2头。1973年县食品加工厂引进长白公、母猪各2头。1985年县畜牧良种场又引进长白公、母猪各2头。
  巴克夏 1958年开始引进,1972年后被淘汰。
  杜洛克 1985年梅林镇章贡村养猪场引进杜洛克公猪1头。
  培育品种民国19年(1930)由在赣州的省立农校等单位引进中型约克夏与左安猪进行杂交,初为杂交猪群。建国后,培育赣州白猪品系于1959年成立了赣州白猪育种委员会,由省、地、县(市)有关单位联合制定了培育方案,开始有计划的培育。后遇“文化大革命”而停止。1972年县农业局畜牧兽医站和县畜牧良种场参加地区农业局组织的赣州白猪育种协作组。1977年以后由县畜牧良种场育种小组中的畜牧兽医师杨朗坤为主,经过5年品种扩群、系统选育和品种繁育等阶段,于1982年11月经省科委、省畜牧水产厅对赣州白猪的培育及推广之成果进行了鉴定验收,认定为江西省的一个新的优良猪种。县畜牧良种场培育的种猪主要生产性能和质量均列第一。该猪体型中等,毛色全白,皮肤粉红而富有弹性,乳头6—7对。群众用“狮子头,双背板,铜锣屁股,吊帚尾”的通俗语概括了其体型特征。该品种具有早熟,耐粗饲料,、抗病性强,遗传性稳定,生长发育快,屠宰率高等经济性状,一般6—7个月可达75公斤以上,日增重350克,最高达526克。现为全县群众性喜于饲养的良种。
  良种繁殖 1971年起县畜牧良种场开始进行猪的人工授精,1979年茅店兽医站也试验成功,1头母猪产仔10头。此后在群众中开始推广。1983年县畜牧良种场建立统一供精站,并在南塘、江口、茅店、梅林等社镇配种230头次;1984年沙地、五云、白鹭等公社配种604头;1985年在大田等8个乡镇配种1200头次。对生猪生产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羊 1959年4月4日,黄婆地矿区引进山羊23头。1972年6月,县第二养猪场引进绵羊33头。1979年10月从四川引进成都麻羊302头,投放在王母渡公社立濑、小坪公社小坪、湖江公社镇江、江口公社旱塘、石芫公社广福、五云公社林场、茅店公社汶潭、梅林镇龙头等11个大队饲养。1980年1月从江苏丹阳县引进白山羊223头,投放在沙地、梅林、茅店等乡镇饲养,后因缺乏牧场、管理不善及销量不畅等原因而没有得到发展。
  兔建国前,群众中有少量农户饲养菜兔。1958年引进安哥拉兔1938只。1980年政府号召大力发展养兔业,从南丰、东乡、玉山、兴国等县引进种兔6000余只(其中菜兔2400只),分散在梅林、茅店等6个社镇的13个大队饲养。1981年毛兔存笼达42081只,饲养量达60150只,为赣县养兔的历史最高水平。1982年从南丰县和浙江、江苏省引进西德系、英系、法系和中国全耳毛等长毛兔种兔9671只。1984年和1985年,引进皮肉兼用型的青紫兰兔、玄狐兔、加利福尼亚兔、丹麦白兔、日本大耳兔、獭兔和新西兰兔等兔种,由县畜牧良种场为主进行繁殖。但因兔毛销售渠道不畅,1985年底毛兔存笼数才3374只。
  鸡多为本地土鸡种。属蛋肉兼用型,体型较小,肉质细嫩,抗病力较强。母鸡体重一般为1.25—1.5公斤。年产蛋量60—120个。1958年上半年曾引进来航鸡、澳洲黑鸡、洛岛红鸡。1983年起先后引进白洛克鸡、罗斯鸡、北京Ⅰ系白鸡、北京Ⅱ系白鸡、星布罗鸡、红布罗鸡、新浦东鸡等良种鸡。1985年,除澳洲黑鸡外,其它品种只剩少量。群众家庭一般喜养杂交鸡。
  鸭多属本地“小粒麻”鸭种。母鸭体重1.5—2公斤。年产蛋80—100个。少数可达180个。1979年引进北京鸭,分散在梅林、江口、南塘、田村等乡镇。1984—1985年引进大余麻鸭。分布在田村、南塘、沙地、王母渡、五云等乡。
  鹅本地品种有白鹅、灰鹅。白鹅遍布全县。体重4—6公斤,母鹅年产蛋40—80个。灰鹅多在白鹭、田村、南塘等乡。属肉用型品种,体型大于白鹅。母鹅年产蛋30—50个。1958年,县内引进优良品种狮头鹅,体重10—15公斤,年产蛋25—35个,因食量大,繁殖率低,群众不愿饲养。
  鸽县内有养家鸽的习惯,其品种有石歧鸽、信鸽、美国银王鸽。
  第二节饲养草料据1980年县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全县有各类天然草场739500亩,饲养价值较好的牧草80余种,草场可利用年产草量10.06亿斤,可载畜7.6万余头。面积千亩以上的草场37块计8.73万亩。
  饲料全县每年可提供发展畜牧业的青、粗、精饲料10亿斤左右。据1980年农业自然资源调查,1980年青、粗、精饲料共计121074.94万斤,其中青饲料(包括薯藤、水浮莲、野生青料)89716.92万斤,占饲料总量74.1%;粗饲料(包括米糠、有谷等)28873.17万斤,占饲料总量23.85%,混合精料(包括国家补助饲料粮花生饼、菜籽饼、红薯、粉渣、豆渣、酒糟等)2484.85万斤。
  耕牛饲养县内耕牛主要从事农田耕作,历来都是私人管理,独户饲养,也有联户饲养的。建国后,人民政府采取了许多鼓励农民发展耕牛的措施,耕牛数量逐年增加。1949年,全县耕牛存栏31625头。1957年,发展到39397头。1958年人民公社化,耕牛作为生产资料作价入社,归集体所有,分户饲养,报酬以头记分,饲养黄牛每头一年1400—1600分,水牛1600—2000分,小牛按大小记分。1959—1961年,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因缺少精饲料和管理不善,耕牛数量下降。到1962年,全县耕牛存栏锐减为30039头。后来贯彻“私养为主,公私并举的政策,繁殖小牛分别采取黄牛三七分成,水牛二八分成,养牛户得大头的奖励政策,耕牛生产有明显回升。到1965年全县耕牛存栏达37275头。1978年,实行养牛承包到户责任制,鼓励私人养牛。1982年县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强耕牛管理的通告》。1983年县畜牧渔业局、公安局、工商管理局、税务局联合颁布了《关于加强耕牛管理的暂行规定》,耕牛又有较大发展。1985年底,全县耕牛存栏达41535头。耕牛饲养放牧习惯大致如此,平原、丘陵地区早晚各放牧1次后,日添5—10斤稻草;山区多以小群终日野外放牧;农忙时,给牛增割青草和添喂米糠等精饲料。每年清明前后,有普遍给牛灌食茶油、泥鳅或鸡蛋的习惯。兽医人员在清明时节,深入各地用盐水给牛“洗口”,每年定期给牛打预防针,确保耕牛体壮。
  生猪饲养赣县农户历有养猪的习惯,每年养一头或数头。农民养猪除食肉,节蓄,还赖以积肥。肉猪的饲养,在仔猪期以稀饭喂食,月余后增加豆沫或豆浆,断奶出栏后逐渐以青饲料为主,适当搭配粗、精饲料,每日早、中、晚3次喂食。母猪的饲料较粗糙,空怀期及怀孕前期以青、粗饲料为主,怀孕后期及哺乳期适当增加大米、豆类等精料。公猪一般精、粗饲料搭配,青饲料少些,配种后增喂2—3个鸡蛋。
  1960年,在县内开始了科学养猪的试验。1966年总结推广了蟠龙公社新塘大队实行生饲料喂猪的经验。1970年在全县广泛使用703糖化饲料喂猪。1978年推广种植聚合草作为猪饲料。1981年起,普遍推广配合饲料喂猪。建国后生猪生产得到很大发展。1949年,全县生猪发展数62658头,人均0.3头,存栏数35085头。至1957年生猪发展数80055头,存栏数51577头。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大办县、社、大队、生产队四级集体养猪场,但缺乏管理经验,生猪死亡较多。1962年底,全县生猪下降为59176头,存栏数减为43116头。1963年后,鼓励私人养猪,由生产队拨给饲料地,分给饲料粮,实行派购,发放预购定金,开放猪肉自由市场等措施,提高了群众养猪的积极性。1965年,全县生猪发展到114810头,存栏数达71715头。1970年,在鼓励个体养猪的同时,全县掀起了第二次大办集体猪场的高潮,创办了赣县第一、第二养猪场。商业系统办猪场21个。全县有75%的机关、厂矿、学校,70%的大队和80%的生产队办了猪场。1971年底,全县共有猪场2005个,集体养猪23699头。由于一哄而起,缺少管理经验,加之饲料不足,集体猪场逐渐消失。这期间,全县生猪发展缓慢。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政府采取减少派购、收购奖售等优惠政策。1985年又进一步放开经营,取消派购,开放猪肉自由市场。加上政府大力扶持养猪专业户、重点户,私人养猪大兴,全县生猪生产迅猛发展。1980年全县生猪饲养量184253头,户均2.7头,出栏92592头。到1985年底,生猪发展达188978头。
  家禽饲养鸡、鸭以户养为主,饲料以稻谷为主,1980年后开始推广混合饲料。每年全县各地均有部分户或联户放养群鸭。分“春邦”、“秋邦”,在早、晚稻抽穗成熟期实行圈养。群鸭的放牧以“秋邦”居多,牧群鸭在秋收季节,野外放牧捡拾田间稻谷,风餐露宿,一般饲养70天左右交板鸭厂收购。鹅的饲养基本上是放牧,多为散养,无群养习惯。1949年全县家禽饲养量为18.5万羽,1956年发展到29.1万羽,1965年全县发展到47.54万羽。“文化大革命”期间,曾一度限制农家私养家禽数量,1970年规定每户养鸡3—5只,多则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甚至要批斗。是年全县禽存笼减少到22万羽。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家私养家禽,不受限制,并鼓励专业户办鸡场,大力发展混合饲料,家禽饲养发展很快,1980年全县家禽存笼为56.84万羽,1985年为75.41万羽。
  蜜蜂饲养县内山区农户历来就会收集野生土蜂为家养,蜂蜜产量低。建国后,不断改进饲养管理方法,选用良种,实行科学养蜂,养蜂农户不断增多。1962年全县养蜂842桶,产蜜7900斤。1966年全县有养蜂专业队7个,改桶养为箱养,出蜜率由原来每桶约10斤提高到13.3斤。1975年全县养蜜蜂1163箱,产蜜15500斤。1980年引进意大利蜂,每箱产蜜提高到23.3斤。1985年全县养蜂3311箱,产蜜77281斤。
  第三节疫病防治疫病赣县畜禽的疫病,主要有牛瘟、牛炭疽、牛出败、猪丹毒、猪肺疫、仔猪副伤寒、仔猪白痢、猪痘、猪喘气、鸡瘟、鸭瘟等。民国时期,县境沙石、王母渡、沙地、蟠龙、黄金等地曾发生过5次牛瘟,死牛5000余头。民国3年(1914)蟠龙发生牛瘟死牛1000余头。民国18年和民国22年沙地、马口、螺田、银村等地牛瘟流行,几乎造成整村空栏。建国后,牛、猪、鸡、鸭的疫病仍为发展畜牧业的大敌。1952年,全县有田村、南塘、湖江、沙地、桃江、韩坊等13个乡发生猪瘟,死猪15890头。1958年据13个公社统计,发生猪瘟死亡2258头。1965年据17个公社统计,发生鸡瘟死亡鸡78976羽。1983年有沙地、五云、茅店、江口、南塘、田村、王母渡、梅林镇、大田等乡镇发生了口蹄疫病,发病猪445头,死亡142头,发病牛44头。
  防治民国34年,县始设家畜传染病研究所,疫病防治主要是土法民间草药。建国初,由建设科管理畜牧兽医工作。1952年各区乡成立家畜保育委员会。次年更名畜牧兽医站,将农村原畜禽阉割人员大部分吸收进区乡畜牧兽医站。1952年12月,县开办区乡家畜保育人员训练班,培训220人。至1953年底,全县共有家畜保育员1100人。1954年5月14日,县设家畜保育站,配有工作人员7人。次年6月,改名为赣县畜牧兽医站。1985年,县乡两级畜牧兽医站拥有畜牧兽医技术人员219人。其中畜牧兽医师2人,助理畜牧兽医师8人,畜牧兽医技术员24人,普通技术人员185人。
  预防注射 1951年3月起,县内实行耕牛防疫注射,计注射耕牛13351头,占全县耕牛总数的41.8%。1953年1—5月,全县预防耕牛炭疽病注射5538头,预防猪瘟注射5522头,预防鸡瘟注射4091羽,当年牛瘟、牛炭疽病得到控制。1965年,全县生猪预防瘟疫注射达138626头。后来由于普遍实行了牛猪“四包”(即包防疫、包医疗、包药品、包阉割)制度,每年的注射密度都保持在90%以上。到1985年消灭了牲畜五号病,基本控制了猪瘟。
  牲畜“四包” 1954年初,在沙石、江口区试行耕牛包医的制度,包医耕牛2530头。1965年,始实行生猪“五包”(即增包死亡扶助)。1970年参加“五包”的生猪达89389头,占全县生猪存栏的75%。1973年全县“五包”的生猪达存栏数的92%。同年,全县各地全面实行了耕牛“四包”制度,当年95%的耕牛参加了“四包”。实行的耕牛“四包”和生猪“五包”制度的经验,得到了上级的重视并在其他地区广泛推行。1973年6月15日,在县里召开“江西省畜牧兽医工作会议”,会上重点介绍了赣县实行生猪“五包”制度的经验。1975年10月,农林部在山东省泰安地区召开全国畜牧兽医工作经验交流会,赣县代表在会上介绍实行生猪“五包”的经验。1977年7月2日,县革命委员会颁发了《赣县畜病合作防治制度暂行办法》,使全县“四包一扶助”的牛猪畜病合作防治制度,得到巩固和发展。1981年,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四包一扶助”经费不落实,有些地区有所放松,经过整顿,1985年又逐步走上正轨。
  检疫工作 1952年1月12日,县人民政府发布了《赣县牛猪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严禁病畜及带病生肉上市。1953年3月25日起,各圩、镇设兽医检疫监督员。1962年,全县各地在畜禽上市、屠宰、收购和运输四大环节上实行疫病检疫、健康检查和屠宰检验的制度。县内15个较大圩镇还设立了加工灶,通过上述措施,有效控制了家禽疫病的传播。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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