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耕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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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91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耕作制度
分类号: S344
页数: 2
摘要: 1949年以前,耕作制度基本上为一年两熟制,即早稻—晚稻,早稻—〓禾,早稻—晚蕃薯,早稻—采籽西瓜等;部分为一年一熟制,即中稻或一季早稻(秋田休闲);少部分地区在冬季种一季油菜、蚕豆等作物,为一年三熟制。
关键词: 耕作制度 土壤耕作

内容

1949年以前,耕作制度基本上为一年两熟制,即早稻—晚稻,早稻—〓禾,早稻—晚蕃薯,早稻—采籽西瓜等;部分为一年一熟制,即中稻或一季早稻(秋田休闲);少部分地区在冬季种一季油菜、蚕豆等作物,为一年三熟制。
  建国初期,沿用过去的耕作制度。1950年开始扩种二季晚稻和冬季油菜。至1955年全县中稻面积129224亩,比1949年减少33009亩,但仍占水田面积的25.6%,中稻亩产355斤。1956年后,逐步推行“三改”,即中稻改早稻,一季改两季,旱地改水田。至1957年,全县双季稻面积上升到240515亩,占水田面积的55.6%。1960年双季稻面积达325525亩,占水田面积的79.6%。水稻总产量与亩产均获得提高。
  1968年后,逐步扩大肥一稻—稻的一年三熟制。1965年全县以红花草为主的冬季绿肥面积65903亩。1970年绿肥面积达203042亩,占双季稻面积的78.4%,使粮食产量迅速提高。
  1970年,曾一度强行将水田改旱作,大种玉米、小麦,后因产量低,1972年得到纠正。
  1978年后,扩大早花生—晚稻,早稻—晚大豆的轮作面积。韩坊、田村公社部分大队的晚大豆面积接近水田面积的10—15%,梅林、茅店、江口等公社的早花生面积接近水田面积的20—25%,布局趋于合理方向发展。此外,双季稻—油菜轮作制面积已接近水田面积的10%,双季稻—绿肥轮作制,已接近水田面积的30%轮作制既利于改土增肥,又增加豆、油产量,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蔗区则推行三年甘蔗、二年水稻的轮作制。二年种水稻期间,同样以稻、稻、油(或绿肥),油、稻、肥(或油菜)的三熟的轮作制。而种甘蔗普遍套种早大豆,改变了历史上甘蔗单作的耕作法,既增收又改土。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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