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口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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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891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人口构成
分类号: C92
页数: 3
摘要: 民族县内居民基本是汉族,少数民族是因婚姻、工作调动等原因迁入本地的。民国时期,在城区有极少数的回、满族居住。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含划出部分),全县有5个民族:汉族354985,壮族14人,满族9人,回族6人,苗族4人,民族不详2人。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有8个民族:汉族428106人,壮族15人,回族2人,苗族2人,蒙古族、满族、白族、纳西族各1人,中国籍缅甸人1人。
关键词: 人口构成 人口流动

内容

民族县内居民基本是汉族,少数民族是因婚姻、工作调动等原因迁入本地的。民国时期,在城区有极少数的回、满族居住。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含划出部分),全县有5个民族:汉族354985,壮族14人,满族9人,回族6人,苗族4人,民族不详2人。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有8个民族:汉族428106人,壮族15人,回族2人,苗族2人,蒙古族、满族、白族、纳西族各1人,中国籍缅甸人1人。
  第二节年龄清朝以前无资料。民国36年(1947)总人口372913人,其中6岁以下28396人,占7.61%;6—14岁50332人,占13.50%;15—64岁271808人(60—64岁22631人)占72.89%;65岁以上22377人,占6%。
  建国后,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总人口355020人(含划出部分,其中年龄不详21人),7岁以下68147人,占19.20%;7—14岁70390人,占19.83%;15岁—64岁199695人(60—64岁11965人),占56.25%,65岁以上16767人(90岁以上37人),占4.72%。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总人口428133人,7岁以下73141人,占17.08%;7—14岁96567人,占22.56%;15—64岁238223人(60—64岁11392人),占55.64%;65岁以上20202人(90岁以上73人),占4.72%。
  [=此处为表格(第三次人口普查分年龄组人数表表3—7)=] 第三节职业县民历来以务农为主要职业。民国36年(1947)业龄人口312043人,占总人口的83.7%。其中农业222636人,占业龄人口71.34%;工业7923人,占2.54%;商业12330人,占3.95%;自由职业1937人,占0.62%;公务2368人,占0.76%;其他3054人,占0.98%;无业61795人,占19.81%。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在业206747人,占总人口的48.29%,。其中男性109790人,占男性人口的50.48%;女性96957人,占女性人口的46.03%。在业人口的职业构成:各类专业技术人员6597人,占3.19%;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1601人,占0.77%;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1133人,占0.55%;商业工作人员1688人,占0.82%;服务性工作人员2152人,占1.04%;农林牧渔劳动者179479人,占86.81%;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14081人,占6.81%;不便分类的劳动者16人,占0.01%%。城镇待业1142人,占城镇劳动年龄人口的4%。
  [=此处为表格(行业在业人口统计表表3—8 1982年7月1日)=] [=此处为表格=] 第四节性别民国36年,总人口372913人中,男性196355人,占52.65%;女性176558人,占47.35%。总人口中,15岁以下,男性45163人,女性33565人;15—24岁中,男性24366人,女性27439人;25—59岁中,男性98351人,女性99021人;60岁以上男性28475人,女性16533人。
  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总人口34016人(含划出部分),男性168415人,占49.47%;女性172001人,占50.53%。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含划出部分),总人口355020人。其中,男性177430人,占49.98%;女性177590人,占50.02%(未划出部分总人口为272293人,其中男性136934人,女性135359人)。总人口中14岁以下,男性72046人,女性66491人;15—24岁,男性30693人,女性28681人;25—59岁,男性63122人,女性65231人;60岁以上,男性11569人,女性17184人。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总人口428133人,男性217485人,占50.8%;女性210648人,占49.2%。总人口中,14岁以下,男性87716人、女性81992人。15—24岁,男40927人、女39785人。25—59岁,男74904人、女71214人。60岁以上,男13937人、女17657人。
  第五节文化程度民国36年(1947),6岁以上344917人中,受高等教育481人,占0.14%;受高中教育3559人,占1.03%;受初中教育6356人,占1.84%;受小学教育147327人,占42.72%,文盲187194人,占54.27%。
  第二次人口普查(含划出部分),7岁以上287596人中(内含6岁在校723人),大学程度382人,占0.13%%;高中程度2406人,占0.84%;初中程度12703人,占4.42%;小学程度113727人,占39.54%;文盲半文盲158197人,占55.01%;文化程度不详181人。
  第三次人口普查,6岁以上368783人中,大学程度622人,占0.17%;高中程度15000人,占4.07%;初中程度48010人,占13.02%;小学程度177739人,占48.20%;文盲半文盲127412人,占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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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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