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丧葬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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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74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丧葬
分类号: K892.22
页数: 3
摘要: 解放前,县人丧葬重“寿、考”。60岁以上病危可榻祠堂或众厅寝死,叫“善终”。寿不满60死,叫“夭”、“短命种”,一般不停尸厅堂,不办丧事。虽60以上,打、吊、杀、药死,也不停尸厅堂,不办丧事。客死他乡,尸不入室。妇女产死不得从门抬出,挖墙洞而去。凡不属“善终”者,在下午断黑边无声无息地出殡埋葬,俗叫“早死夜埋”。
关键词: 葬俗 风俗习惯

内容

解放前,县人丧葬重“寿、考”。60岁以上病危可榻祠堂或众厅寝死,叫“善终”。寿不满60死,叫“夭”、“短命种”,一般不停尸厅堂,不办丧事。虽60以上,打、吊、杀、药死,也不停尸厅堂,不办丧事。客死他乡,尸不入室。妇女产死不得从门抬出,挖墙洞而去。凡不属“善终”者,在下午断黑边无声无息地出殡埋葬,俗叫“早死夜埋”。
  老人“善终”(俗称“归仙”、“去世”、“过身”)办丧事,俗叫“做白事”。有送终、报丧、守夜、祝悼、入殓、祭奠、出殡、安灵、圆地、送火把、守孝等习俗。
  老人终前,一般移榻众厅,儿孙跪于床前听临终遗嘱,烧纸钱号器送老人“升天”,叫“送终”。死后,由长子或长孙立即“报丧”,男报族长、女报外家,一般亲戚请旁人代报。尸体停众厅或祠堂东侧,子孙到河里或井中“买”(烧纸钱)水抹尸,后穿衣服,头边点长明灯,儿孙通宵守护,叫“守夜”。听报丧后,族人拿草纸前往遗体旁,烧纸钱行作揖礼,亲戚备奠品、奠金(又称“奠仪”)到丧家,先到遗体旁烧纸钱、叩首,女儿必跪号哭,通称“祝悼”。入殓即遗体入棺(母逝入殓前,有儿孙披麻带孝,持孝杖出门三跪三拜请外家监殓的习俗),入殓前,孝子孝孙跪遗体旁号哭,入殓时,禁忌哭泣。盖棺前,由长子或长孙扶正头部并用纸钱塞牢。盖棺后,齐大哭。棺盖上订五色布钉,叫“子孙钉”。
  老人逝世,一般要设灵堂请道士奏哀乐念经超度,俗叫“做道场”、“做法事”。穷者做一夜或一天一夜,富者三天四夜以上。丧期,儿孙披麻带孝,鞋钉白布。做道场其间,要书立神祖牌,焚魂帛,请有声望士儒题主,俗叫“点主”。晚上,儿孙要在道士引导下绕灵柩三步一跪拜“游夜材”。
  出殡前,有烧香仪式,来吊者,依次至灵柩前烧纸钱焚香酹酒,作最后告别。早餐后出殡,儿孙披麻带孝持孝杖,妇女还要执火把跪于门前哭奠。灵柩抬出门后,斩鸡出煞。接着送葬,送葬时,一般祭轴前行,灵柩随后,吹鼓手、道士紧跟,接着是号哭的捧神祖牌的长子或长孙及其他送葬者。神祖牌由尊长打伞护着。一路散纸钱,至适当处停灵柩三次“游材”,每次由道士先导,儿孙跟随三步一跪拜并烧纸钱绕灵柩三周。送葬者不送灵柩至坟地,在第三次“游材”后,一路哭泣的儿孙停哭,除去孝服,换上新衣、鞋,再拜灵柩后,儿孙同披红布,余胸扣红绳,长子或长孙捧神祖牌打伞而归,至厅堂将神祖牌置桌上,点烛,儿孙依次烧香献茶酒,俗叫“安灵”。后在灵位前点长明灯,少则一七,多则七七四十九天。
  一般在出殡的当日下午落葬。落葬时,儿孙男左女右跪墓穴前,引棺入穴,封穴覆土,俗称“圆地”。旧时,穷者无力埋葬,出殡后将灵柩用土砖围住暂停于野外,待后落葬,俗叫“库灵柩”。
  出殡的次日起,连续三个傍晚,儿媳、女儿等要自灵位前点燃火把送坟前哭泣,俗称“叫三晨”。死后第七天至七七四十九天,每隔七天一祭,俗称“做七”、“筛七”。
  解放后,旧的葬礼逐步革除。向遗体告别、开追悼会、臂戴黑纱、用遗像代替神祖牌,已是现在办丧事的新风尚。1979年9月建县殡葬管理所,遗体火化逐步推广。近年,死后做道场、袭旧葬礼的又有人在。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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