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康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2676 |
颗粒名称: | 卷二十七 文化 |
分类号: | G02 |
页数: | 18 |
摘要: | 文化局清以前,县无单独文化行政机构设置。民国期间由教育部门管理。解放后,开始仍由文教科(局)管。1960年8月与文教局分开成立文化局。1961年8月与教育局合并为文教局。“文化大革命”期间,1967年设文教卫生办公室。1969年文教卫生分开,文化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宣传组管理。1976年1月,恢复文教局,1981年文教局内设文化股。1984年4月文化与教育分开,并入广播事业局,设文化广播电视局。档案局 1980年9月成立县档案局与县档案馆合署办公。34年1月,日军入侵,民众教育馆停办,35年5月恢复。1968年10月,文化馆机构撤销,人员全部下放农村劳动。全民所有制电影院6个。 |
关键词: | 文化哲学 文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