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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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64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支出
分类号: G467.2
页数: 1
摘要: 明清时期,县学经费开支:(一)从县地丁银中支给教谕、训导俸银,斋夫、门斗工食银等。共计支银130两4钱。清嘉庆五年支县学廪生谷粮银、文庙朔望香烛、文庙春秋祭祀银,会试之年,会试举人费用银。(二)同治五年,拨给县学1000石充公田租息,作岁科两试文武新生的印朱随小等费。又另拨200石充公田为书斗催租工食。修整书院、看守书院银等开支。33年后教师工资主要是支付稻谷。36年度,国民学校教师薪金及办公费开支均以稻谷实物发给。
关键词: 教育拨款 教育经费

内容

明清时期,县学经费开支:(一)从县地丁银中支给教谕、训导俸银,斋夫、门斗工食银等。共计支银130两4钱。清嘉庆五年(1800年)支县学廪生谷粮银、文庙朔望香烛、文庙春秋祭祀银,会试之年,会试举人费用银。(二)同治五年(1866年),拨给县学1000石充公田租息,作岁科两试文武新生的印朱随小等费。又另拨200石充公田为书斗催租工食。
  旭升书院年支销:院长束修、膏火、聘金、路费、节仪银计140两。生员膏火、花红试卷茶钱等。起馆办席、院长制什物银。祭祀、油灯银。修整书院、看守书院银等开支。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高等小学堂办学经费是从宾兴馆拨的15600元及抡元堂、鼎元堂谷100余石中开支。
  宣统三年(1911年),初等农业学堂经费由公款提毫边10000元,存康邑公典生息,每年毫边1200元为经常费。
  民国时期教育经费的支出,主要是支付教师工资、社会教育经费、教育预备费和私立小学奖励费等。33年后教师工资主要是支付稻谷。
  [=此处为表格(民国23年小学教育经费收支情况表24-9)=] [=此处为表格(民国24年教育经费支出表24-10)=] 31年,县政府对中、小学经费的支出,一律按县规定标准,由各乡、镇按实际支出编造预算,报县政府备案核发。
  [=此处为表格(民国31年中、小学经费预算支出表24-11)=] 33年,南康县各乡、镇筹发保学经费办法如下: 一、全县保学经费以实物计算。
  二、全县乡、镇中心国民学校校长及专任教员除县府发给薪津公粮外,月各给膳食谷5市斗。保国民学校校长、教员,月各给薪津谷1.5市石。
  三、各保国民学校每1儿童班月发办公费谷1市斗。
  四、乡、镇国民教育研究会月给办公费谷1市斗。
  五、各乡、镇保学经费谷,由乡、镇财产保管委员会,在县公有款产划拨各该乡、镇财产保管委员会,在县公有款产划拨各该乡、镇支配部分按月发给,如有剩余应交县归库,如不足就全乡镇摊派足。
  35年,保学校长月支薪津学谷2市石,教员月支谷1.8市石,校工月支1市石,办公费每班月支2市斗,又乡、镇中心学校教职员每人每月支薪津谷1市石。
  36年度,国民学校教师薪金及办公费开支均以稻谷实物发给。全年支出学谷数目如下: (1)保国民学校全年支出学谷20205.6石(每月支1683.8石)。
  (2)乡、镇中心国民学校全年支出4674石(每月支289.5石)。
  (3)县立中正、后安示范学校全年支出516石(每月支43石)。
  (4)县立简易师范学校全年支出763石。
  以上合计保学谷支出为26158.68石,积余学谷2823.02石。
  新中国成立后,教育经费列入国家财政计划,办学经费由国家拨款,其支出项目有: (一)教师工资;(二)补助工资(含粮食、副食品补贴、代课金、交通费);(三)职工福利费;(四)民办教师补助费;(五)办公费;(六)学校修缮费;(七)业务费;(八)离、退休人员经费;(九)公办教职工医疗费;(十)人民助学金等。
  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事业费也日益增多,现将教育经费支出情况列表于后(见表24-12、13)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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