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康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2642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支出 |
分类号: | G467.2 |
页数: | 1 |
摘要: | 明清时期,县学经费开支:(一)从县地丁银中支给教谕、训导俸银,斋夫、门斗工食银等。共计支银130两4钱。清嘉庆五年支县学廪生谷粮银、文庙朔望香烛、文庙春秋祭祀银,会试之年,会试举人费用银。(二)同治五年,拨给县学1000石充公田租息,作岁科两试文武新生的印朱随小等费。又另拨200石充公田为书斗催租工食。修整书院、看守书院银等开支。33年后教师工资主要是支付稻谷。36年度,国民学校教师薪金及办公费开支均以稻谷实物发给。 |
关键词: | 教育拨款 教育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