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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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636
颗粒名称: 第十章 师资
分类号: G451.2
页数: 4
摘要: 清光绪二十九年设立高等小学堂1所,设有堂长、教员。清末民初私塾遍布全县各地,每所私塾都由先生1人主教。民国时期,各学校的教员由各学校校长根据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员资格聘请,然后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非经检定合格人员不得聘用,必要时得以考试方法选用教员。还有当年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由县政府分派任教。民国23年,县立小学教职员28人,区立小学3人,乡立小学12人,天主堂办小学5人,私立小学教职员439人,总计487人。36年,全县县立小学、乡、镇中心国民学校,保国民学校共有教职员1282人。解放后,对旧有小学教师基本留用,改由政府派任制。后吸收296名民办教师转为国家公办教师。32年,南康县立中学有教职员45人。
关键词: 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

内容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设立高等小学堂1所,设有堂长、教员。清末民初私塾遍布全县各地,每所私塾都由先生1人主教。
  民国时期,各学校的教员由各学校校长根据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员资格聘请,然后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县里还设有国民学校教员检定机构,负责对教员的文化、业务知识、教学能力、品格修养等方面进行检定登记。非经检定合格人员不得聘用,必要时得以考试方法选用教员。还有当年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由县政府分派任教。
  民国23年(1934年),县立小学教职员28人,区立小学3人,乡立小学12人,天主堂办小学5人,私立小学教职员439人,总计487人。24年因推行保学制,私立小学纷纷转改保学。公立小学有教职员348人,私立小学教职员88人,共计教职员436人。36年,全县县立小学、乡、镇中心国民学校,保国民学校共有教职员1282人。
  解放后,对旧有小学教师基本留用,改由政府派任制。1950年全县计有小学教师595名。1952年下学期,从失业知识分子中吸收了一批人充实补充为小学教师。全县小学教职员达到1128名。1958年发展民办中、小学。1965年公办小学教职员1519名,民办教师491名,合计2010名。
  1978年,全县有民办教师2565人,通过整顿,经考核合格者发给“任用证书”。后吸收296名民办教师转为国家公办教师。
  1985年全县有公办小学教职员1274名,民办教师1735名,合计3009名。
  中学清宣统元年(1909年)设的南康县立中学堂只有堂长1名,教师3名。
  民国27年(1938年),私立九江光华中学有教职员18人。28年9月开办南康县立初级中学有教职员14人。私立匡庐中学有教职员39人。32年,南康县立中学有教职员45人。全县私立中学有教职员96人。35年,南康县立中学有教职员52人,省立制糖职业学校教职员43人,私立岭北中学教职员22人,私立光华中学教职员32人,共有中等学校教职员149人。38年上半年,有中学4所,职业学校1所,简易师范学校1所,共计教职员165人。
  解放后,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教育事业大发展,教师队伍不断壮大。1949年下半年有中学教职员67人。教师改由政府派任和依靠历年师范院校毕业生。1955年有中学教职员139人。1958年选调了一批小学教师到中学任教师,全县有公办中学教职员209人。
  1966年全县公办中学教职员387人。1978年公办中学教职员1485人。
  1985年公办中学教职员为1588人。
  [=此处为表格(1949年10月—1985年全县教职员表24-5)=] 单位:个注:其他包括共大、师范学校、教师培训、进修学校、教育学校、园艺、农职业中学。
  第二节培训民国时期,组织教师参加暑期讲习会,寒假短期修养会学习。选派小学校长、教师到省立赣县女子师范(迁校在凤岗时)、省立赣县乡村师范、南康县立中学附设师训班学习。县训所也曾设短训班训练小学校长、教师。
  解放后,人民政府从教师的实际出发,采用多种形式,提高在职教师的政治、文化、业务水平,使小学教师,达到中师毕业,初中教师,达到大学专科毕业,高中教师,达到大学本科毕业水平。
  一、在职进修根据教师教学实际,针对教师文化业务水平“教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充分利用业余时间组织教师自学。
  学校自培主要是学校采取以老带新,互帮互学,集体备课,研究教材教法,组织观摩教学。
  开办星期日学校1950年,全县各区、镇举办小学教师星期日学校。进修课程有语文、数学、教学法、教育学等。1953年,星期日学校分初级班和高级班,初级班以语文、数学、音乐、政治为主。高级班以语文、历史、政治为主。并开设教育学专题讲座。
  函授学习小学教师参加初师、中师班学习。中学教师参加高师班学习。1956年到1985年,全县中、小学教师有2288人(次)参加学习,有1537人(次)分别在初师、中师、高师单科结业。有319人分别达到初师、中师、高师专业毕业水平。
  电视大学 1985年,全县有29名教师通过考试录取在电大学习,19名学习汉语言文学专业,8名学习法律专业,2名学习新闻专业。
  自学考试 1985年,全县有396名小学教师参加中师自学考试;有31名中学教师参加高考自学考试。
  二、离职进修 1950—1952年,有4批144名小学教师到赣州师范轮训。以后有5批35名小学校长到江西省教育行政干部训练班和南昌师专学习。还送部分中学教师离职带薪到南昌大学、华中师范学院、江西省中等师资进修学校及赣南师范学院进修。
  1984年和1985年,经过文化考试录取160名小学教师离职到县教师进修学校学习2年。
  三、短期培训 1959年9月,开办南康县小学教师训练班,吸收112名初、高中毕业的社会知识青年培训为小学教师。1960年9月,创办南康县教师进修学校(后改教师培训学校、教育学校),短期培训师资。1961年举办小学校长轮训班1期45人,教导主任轮训班1期41人,教师轮训班6期269人。
  1970—1985年,县教师培训学校举办英语教师培训班6期,培训218名初中英语教师。举办物理、化学、农基短期培训班2期,培训125名初中理化、生物教师。举办小学教学(口算、笔算、珠算)三结合教学师资培训班1期,培训72名骨干教师。举办高中数学三法(优选法、统筹法和正交试验法)培训班1期,培训23名数学教师。举办幼儿教师培训班6期,培训民办幼儿教养员360人(次)。举办小学教导主任短期培训,培训35名小学教导主任。举办小学音乐、图画、体育短期培训班,培训小学音乐教师32人,体育教师30人,图画教师30人。
  四、假期培训 1950年—1958年,每年暑期都集中中、小学教师办暑期学习会,主要是学习政治,提高思想觉悟和明确教育工作者的任务。
  1960年后的寒、暑假教师学习会。均采取学习政治,提高政治思想水平的同时进行函授学习和分科进行备课、制订教学计划。
  1979年至1985年暑期教师学习,县以培训骨干教师为主,学习完后,以公社镇举办学习班,着重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水平。
  第三节待遇政治社会地位民国时期,教师实行校长聘任制,工作得不到保障。
  解放后,教师成为国家干部,获得“人民教师”的荣誉,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废除了聘任制度,实行国家分配,工作有了保障。党和人民政府赋予教师参政、议政的权利。县历届党代表大会中党员教师代表就有113名(次)(第五届党代会未统计上),有5人(次)选为县委委员,2人(次)选为县委常委。县各届人民代表大会中教师代表有142人(次),当选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6人(次),被选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委6人(次),选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人(次)。县历届政协委员中教师有160人(次),选为常委38人(次),副主席7人,省政协委员1人。
  为全国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新长征突击手6人。受全省表彰奖励的有13人。
  1964年,全县有361名中学教职员,1642名小学教职员在县一、二医院参加全面体格检查,经诊断身体健康者,中学311名,占86.1%,小学1291名,占71.6%。对患病者进行医疗,使之恢复身体健康。
  1985年9月10日第一个教师节,为中教五级、小教三级的教师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
  经济待遇旧时私塾先生的工资待遇不一,根据学生多少、先生名望、地区贫富,差异较大。工资大多数来自学生交缴学费、谷、油。私塾先生的工资待遇低者仅能糊口,高者丰衣足食,还有积余。
  民国24、25年,公办小学教师的薪金每人每月十一、二元法币。30年,教师的薪额24—26元,因系战时物价飞涨,每月加发生活津贴20元,以维持教师的最低生活。32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月支薪金40元,保国民学校教师月支薪金32元,并由乡镇自筹月发学谷1市石。南康中学高中专任教员月支工资180元,初中教员月支160元。因正值抗战时期,物价高昂,33年始,实行月发战时生活补助费1000元。35年,物价继续暴涨,法币不断贬值。县政府采取发生活津贴和薪俸加成的措施来维持教师的最低生活。县立小学教师生活津贴基数3万元,薪俸加1500成。乡、镇学校教师生活津贴基数2万元,薪俸加900成。乡镇每人每月筹发学谷1石,保学教师月支薪津谷1.8石。但乡、镇自筹的学谷不能按月发放。中学采照生活指数以15万倍发给并作价配发稻谷1.5石。民国37、38年间,发给教师学谷还配以横市仓库出谷的条子,因路途远,交通又不方便,大大减少了收入,当时教师实为裹腹从教,苦不堪言。
  解放后,教师的经济待遇不断提高,生活不断得到改善。1949年下学期县人民政府决定:完全小学教师一律每人月支稻谷300斤,村小教师月支稻谷220斤。高中教员月支稻谷500斤,初中教员月支稻谷450斤。1952年人民政府对教师进行评级调薪工作。由发放稻谷改为“按工资分”计算,小学校长150分,教导主任130分,教员120分。中学校长270分,教导主任240分,教员124分—240分。每分工资分折合人民币2角2分左右(分值每月在报上公布),以此计算工资。
  1956年,全国实行工资改革,小学校长月工资一般为50元,教员月工资一般为42元。中学教员月工资一般为55.50元。教师生活有很大的提高。
  1961年、1963年、1977年、1980年几度调整工资,教师工资日益提高。1985年工资改革,小学教师由工改前人平均工资53.68元,提高到71.46元,人平增资17.78元。中学由工改前人平均工资62.63元,提高到82.27元,人平增资19.64元。加上教(工)龄津贴、奖金等收入大增,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民办教师的工资,实行民办公助,以民办为主,公助为辅。1981年以前,城镇民办教师实行工资制。每人月工资24元,农村实行工分制,工分报酬及粮油等和当地大队干部同等看待,不低于当地同等劳动力的工分,年终按工作态度、教学贡献大小评定工分,假期参加劳动,工分另记。民办教师民助部分一般为每年160—180元。同时,国家对民办教师实行补助,每人每年福利、医疗补助50元。
  1982年,随着农村生产责任制的改革,农村民办教师分到了责任田。实行以社(镇)为单位按每人每月36元限额(含国家补助部分)筹集。但发放标准为人平30元,剩余6元,4元作奖金,2元作福利补助。
  1983年起,由县统筹,实行每个中小学生每学期交2元的民助费,县教育局单独立帐,核定民办教师月工资36元,按月下拨给民办教师。同时每人每年还享受16元福利费。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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