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康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2626 |
颗粒名称: | 第八章 成人教育 |
分类号: | G72 |
页数: | 3 |
摘要: | 民国23年9月,实行“特种教育”。县设立中山民众学校2所。一在唐江称第三区中山民众学校,24年7月改称第一中山民众学校,25年1月移设镜坝墟;一在潭口,称第二区中山民众学校,24年7月改称第二中山民众学校,25年1月迁设龙回仓下。中山民校办有一年制业余儿童班,四个月为一期的业余成人班。民国30年,县政府令各地举办战时失学民众补习教育,壮丁教育,办成人班及妇女班,并督导各机关推行识字教育。以每保设立一班,教师由保学教师兼任或聘请当地知识妇女担任。早晨上课二小时,以三个月为满期。日军入侵后停办。37年度,全县有成人班245班,学生7991人。6月间,中共南康县委和南康县人民委员会正式宣布实现“无盲县”。 |
关键词: | 成人教育 业余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