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康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2602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私塾 |
分类号: | G522.7 |
页数: | 1 |
摘要: | 私塾在很早就有,清末民国初期遍布全县城乡,后公办学校发展,始逐渐减少,直至解放后的1950年方消失。其开办形式有四种: (一)由个人(东家)聘请先生(西席)来家坐馆,教自己子弟,或加上亲友的子弟。这种私塾多是在官吏或富豪之家。(二)由有文化的人亲自扎馆招收学生,先生的报酬由学生家长根据其子弟就读年数及家庭经济情况采取议馆形式,议定应交馆钱或学谷。校舍多系利用庵场、庙宇,也有的借用私人闲屋,并以学堂大、小肥,充为房屋租金。有条件的在自己家中开设学馆。桌凳由学生自带。(三)由地方耆老(学东)扎馆招生。以讲读《四书》《五经》为主,故称经馆。 |
关键词: | 私立学校 私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