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书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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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60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书院
分类号: G649.299
页数: 2
摘要: 明隆庆以来,南康有旭岭书院、阳明书院、旭升书院、加爵书院、崇枝书院,其中以旭升书院较为著名。旭岭书院,系宋代旭岭书台。明嘉靖十三年,知县倡建书台及楼。万历二十五年知县复修,增建祠宇,称之为旭岭书院。阳明书院,清康熙三十六年知县改建于东门外净慧寺左。旭升书院,清乾隆八年建院址在县城东门外东北隅,清真观旧基。大堂左为王文成公祠,前为坊,左右学舍共40间。书院入院生童须严加选拔。凡书院肄业生童俱经县官主考录取。外课监生12名,童生20名。每年送院肄业生童,应考月课。同治四年改为8个月。每月知县集全县生童考试一次,山长考试二次,评定甲、乙,优秀者给钱千百文,作为灯油费奖赏。
关键词: 书院 教育机构

内容

明隆庆(1567年)以来,南康有旭岭书院、阳明书院、旭升书院、加爵书院、崇枝书院,其中以旭升书院较为著名。
  旭岭书院(在县城北旭山),系宋代旭岭书台。明嘉靖十三年(1534年),知县倡建书台及楼。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知县复修,增建祠宇,称之为旭岭书院。
  阳明书院,清康熙三十六年(1698年)知县改建于东门外净慧寺左。
  旭升书院,清乾隆八年(1743年)建院址在县城东门外东北隅,清真观旧基。中为大堂,后为讲堂。大堂左为王文成公祠,前为坊,左右学舍共40间。后右为厨房,四周有围墙。建造经费除历年所遗学产的租息外,有绅士赖建柏捐助银180两,王世衿捐助银50两。同治九年(1870年)重修。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正月废。创设南康县立高等小学堂于此。
  书院入院生童须严加选拔。凡书院肄业生童俱经县官主考录取。
  同治十一年(1872年)生监定额内课20名。童生内课12名。均住院肄业。如内课生童因事不能住院准外课按序补进。外课监生12名,童生20名。
  每年送院肄业生童,应考月课。以10个月为度。同治四年(1865年)改为8个月。每月知县集全县生童考试一次,山长考试二次,评定甲、乙,优秀者给钱千百文,作为灯油费奖赏。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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