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康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2597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机构 |
分类号: | G451.2 |
页数: | 1 |
摘要: | 元代县学设教谕、学正、直学。明、清两代,县设教谕、训导等职官管理全县学务和掌管文庙祭祀,教诲所属生员。光绪三十一年废科举设劝学所。光绪三十二年设立教育会,为教育行政辅助机关。宣统二年劝学所设学长兼县视学。民国3年冬,改总董制为所长制。设局长、视学、书记和文书各1人。翌年3月教育局恢复。设科长1人,督学2人。民国29年建设、教育分开设科。1950年教育科改名文教科。1951年有副科长1人,科员4人。1956年1月,文教科改为文教局。1961年8月教育局与文化局合并为文教局。1975年11月恢复文教局。1981年文教局下设5股:人事秘书、财务会计、普通教育、文化教育、业余教育等股。1985年12月各乡镇成立教育委员会。 |
关键词: | 教育局 学校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