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康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2570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机构 |
分类号: | TU98 |
页数: | 1 |
摘要: | 清代以前,南康县衙未设城乡建设机构。民国时期,城乡建设由县政府建设科主管。1954年8月以后,城乡建设工作先后由县计划委员会、县财政经济委员会、县经济委员会、县工交办公室、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和工交组管辖。1982年4月建立城镇建设局和环境保护办公室。1984年5月,成立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85年局机关设人事秘书股、建设规划股、环境保护股。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调研员3人,股长2人,副股长3人,其他工作人员6人。 |
关键词: | 城乡规划 城乡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