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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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568
颗粒名称: 卷二十三 城乡建设
分类号: TU98
页数: 16
摘要: 清代以前,南康县衙未设城乡建设机构。民国时期,城乡建设由县政府建设科主管。1949年9月,县人民政府成立建设科。1954年8月以后,城乡建设工作先后由县计划委员会、县财政经济委员会、县经济委员会、县工交办公室、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和工交组管辖。1984年5月,成立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是全县的骨干建设力量,经省建设厅批准为三级建筑企业。1951年2月,成立南康营造厂,后与木业工会、泥业工会合并成立蓉江镇建筑工会。能独立承担12层以下高层建筑和24米大跨度的各种工业与民用建筑。1985年承建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评为省优质工程。1982年4月8日,省建委批准,定为丙级设计单位。
关键词: 城乡规划 城乡建设

内容

清代以前,南康县衙未设城乡建设机构。民国时期,城乡建设由县政府建设科主管。
  1949年9月,县人民政府成立建设科。城乡建设工作隶属之。1954年8月以后,城乡建设工作先后由县计划委员会、县财政经济委员会、县经济委员会、县工交办公室、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和工交组管辖。
  1979年1月,成立县建设委员会。1982年4月建立城镇建设局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1984年5月,成立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85年局机关设人事秘书股、建设规划股、环境保护股。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调研员3人,股长2人,副股长3人,其他工作人员6人。下属单位有:县房产公司、县建筑设计室、县建筑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县砖瓦厂。
  第二节队伍南康县建筑公司县办大集体企业。是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的直属建筑队伍。是全县的骨干建设力量,经省建设厅批准为三级建筑企业。
  1951年2月,成立南康营造厂,后与木业工会、泥业工会合并成立蓉江镇建筑工会。1956年成立蓉江土木建筑社。1959年元月1日转为南康县建筑工程公司。1961年,县公司分为蓉江、唐江两个工程队。1968年又将两个工程队合并成立南康县建筑公司,下设三队一厂,有干部职工240多人。1985年全公司有干部职工345人,其中助理工程师及各种专业技术人员54人。木工生产基本上机械化,泥工半机械化,有各种机械433台(件),固定资产44.5万元(净值)。能独立承担12层以下高层建筑和24米大跨度的各种工业与民用建筑。1985年承建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评为省优质工程。
  [=此处为表格(1985年县建筑公司主要机械设备表23-1)=] [=此处为表格(县建筑公司几个年份完成工程造价、面积、利润表23-2)=] 乡镇等建筑公司(队) 1985年,全县有乡镇等建筑公司(队)29个。其中:准四级建筑企业19个,即蓉江建筑公司、蓉江建筑队、西华建筑公司、东山建筑公司、潭口镇建筑队、潭口乡建筑公司、潭东建筑公司、三江建筑公司、凤岗建筑公司、平田建筑队、大岭建筑队、唐江镇建筑公司、唐西建筑队、太窝建筑公司、镜坝建筑队、龙岭建筑公司、龙华建筑公司、沙溪建筑公司、县劳动服务公司建筑队。五级建筑企业10个,即内潮建筑公司、麻双建筑公司、横市建筑队、朱坊建筑公司、赤土建筑队、浮石建筑队、龙回建筑队、三益建筑队、县粮食局建筑队、兴华建筑公司。全县建筑企业共有固定职工2059人,非固定职工4636人,其中助理工程师30人,技术员20人,技士84人。
  1985年建筑业总产值2259万元,占全县社会总产值的6.4%。南康建筑队伍在赣州市、大余、信丰等周围各县打开了建筑局面。素有“建筑之乡”的美称。
  第三节设计解放前,县内没有专职设计人员,房屋式样承袭旧的传统结构。解放后,60年代由技术较高的木工或泥工担任设计工作。1979年,县建委设计室成立。1981年12月9日,更名为县建筑设计室。1982年4月8日,省建委批准,定为丙级设计单位。1985年有设计人员10人。近年来,大批多层砖混结构工程、多层框架结构工程设计,竟相涌现。如:24米跨度、带楼座的影剧院砖混结构工程,22米跨度的县电影院混合结构工程,五层框架式的县土产公司办公宿舍工程,六层框架式的县粮食局综合大楼工程等的设计,顺利完成。
  [=此处为表格(县建筑设计室历年设计情况表23-3)=] 第二章县城建设第一节城池南康县城,北枕旭岭,南面蓉江(即章江),为赣粤孔道,是历代县治所在地。原在今县城西南隅一里的南坛岭,宋迁今址。城墙初系土垣,宋绍定壬辰(1232年),县令戴翼始筑以砖石。城周828丈,高8尺。后经元、明、清及民国,屡毁屡修,前后17次。其中明弘治九年(1496年)修建工程最大,城周扩大为5847丈,高1.8丈,厚1.3丈。城门宋代有4∶东为迎恩门、南为蓉江门、西为通粤门(后改咸安门),北为镇北门。明嘉靖九年(1530年)在东南角增筑便民门(后改聚奎门、小南门)。东西南北门均建有樵楼,城墙建有垛堞。城东、西、北三面距城垣基足7尺处,挖有濠池,环连成带,阔1丈至1.2丈,深三四尺不等,上有吊桥和浮桥各2座。民国31年(1942年)县长高清岳令拆除城墙,将城墙砖移至旭岭建中正堂(今电力公司)、亲民堂(今西华乡政府)、科学楼、农民新村等。城墙基辟为环城马路。今仅东南环城路和西南环城路一段尚存高2米左右城基。
  民国以前,县城区域,东起城隍庙,西至西华山神农庙(今西华乡卫生院),长2.1公里;南起南门蓉江河,北至旭山关帝庙(今康唐公路旭山坡),长1公里。解放后,工农业生产发展,市场繁荣,城区不断扩大。今城区东起东山桥,西至茶摊上,最长处3.1公里,南起蓉江河,北至旭山背奚屋,最宽处1.5公里,总面积由1949年的0.9平方公里扩展到4平方公里。
  第二节街巷建设县城街道巷坊,自清同治至民国初年,规模无改。街道有:县前街、东大街、南大街、西大街、北大街、玉字街6条,各宽3米,均为卵石路面。巷坊,东街(自东而西)有云梯巷、赖屋巷、大井头巷、苏步坊、白鹤池、旧考棚、雍和坊、义和巷、上古字巷;南街(自南而北)有糠巷、寿龟池、猪条行巷、仁荣巷、登云巷;西街(自西而东)有竹子巷、回龙巷、省元坊、进士巷、步蟾巷、肖家巷、赖屋巷、碓叉巷、商家巷;北街(自南而北)有绿池巷、晒禾场、九曲巷。共27坊巷,宽窄不一,最宽3米,最窄2米,均系卵石路面。
  民国11年(1922年),南北军交战,北军败退至南康,纵火焚南街,结果延烧东街至万寿宫(今县药材公司)前,西街至碓叉巷,以及南街商店,悉成焦土,数年未修复。21年(1932年)街道增阔为1.2丈。同时将县前街屏墙(今县公安局前)拆去,沿旧南埜驿之马号直至北门口,兵工开筑马路,两旁准民众向地方财政局租赁地基建筑店房,经一年建成新北街。旧监狱所(今冷饮部周围)被烧毁,改建为菜市场。32年扩宽南北两街为9米,迁菜市场于康余路南侧(今县招待所),原菜市场建筑店房。
  解放后,1961年,对19条街巷的泥土路面改为砖石、三合土路面;修筑南门码头67米;疏通猪条行、老糠巷至南街,猪条行巷至原康中(今烟厂)和镇人委门口等地下水道。
  1968年浇铺北街银行门口至赣韶公路长350米的水泥路面。1969年拆去十字街口曲尺形的部分店房,改建成19米宽弧形店房的街口,便利了东西街的交通。同年,北大街扩宽为12米。
  1984—1985年对北环城路和宝林山路,全长1095米,由原来的12米扩宽为23米,全部铺设水泥路面,并设有人行道、自行车道、机动车道和花带。街道路灯、电线杆、电话和广播网线设置合理,花圃、花带座落雅致。
  1972年12月至1985年,县城街巷总面积6.7万平方米,铺水泥、柏油路面5.7万平方米。
  1985年县城街巷情况,如表23-4、5 [=此处为表格页(1985年县城(蓉江镇)主要街道表23-4)=] [=此处为表格(1985年县城(蓉江镇)主要巷道表23-5)=] 第三节新建居民区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落实党的各项政策,下放居民收回城镇需重建住宅,部份双职工、干部及离退休干部在县城建房定居,先后在旭山岭、岭背、上坳里、金盆岭、旱塘里等地建住宅,至1985年,已成为新居民区。
  旭山岭居民区南起康隆、赣韶公路交叉口,北沿康隆公路西折至县变电站的奚屋背。1972年,县农机公司在旭山岭西南山坡上,兴建三层砖混平顶楼房。1980年,县变电站,县消防队相继在农机公司东侧建房;同年10月,城镇居民先后在消防队北面山坡上建房。讫至1985年,旭山岭建房居住有居民32户。驻有西华乡政府、煤球厂、县消防队、县变电站、农机公司等单位。
  上坳里居民区南起南康中学围墙,北至县消防队和农机公司,东起上坳村、西至朱屹里上屋孜水库。1980年8月起至1985年,先后有45户在此建房居住。驻有县中医院,县委家属宿舍,县商业局临时住房和县财政学校等单位。
  金盆岭居民区东起王婆井,西至烟坑里,北起教育路和半边街南侧,南至教育学校。1965年冬,蓉江镇人委在北开办林场,建职工宿舍10间。1981年7月至1985年,有29户先后在此建房居住。驻有县委党校、蓉江中学、教育学校等单位。
  旱塘里居民区东起西南环城路折南至县生资公司仓库。到1985年有9户居民在此建住宅。驻有县生资仓库、县汽车队等单位。
  第四节下水道建设县城下水道年久失修,污水难排,严重影响人民身体健康。1972年5月,人民政府对县城下水道进行全面勘测规划,并进行综合治理。到1985年,修建主干下水道20条,长1.2万米。除赣南烟厂至奎阁上和赣余路的水沟(3.2千米)无盖板外,其他主干下水道都盖有予制活动水泥盖板,以后可随时掀盖清理。街巷污水能及时排除。
  第五节主要建筑一、清代县城较大的房屋建筑,多为寺庙、祠堂。较大的建筑物有: 兴龙寺俗称丫山寺,在旭山(60年代后期倒塌)。
  城隍庙在县城东外东北角(解放后改建粮食仓库)。
  传法寺后称宝林山(解放后废),在东外偏北(今县食品公司地址)。
  太子庙在西外街(解放后改建粮库)。
  西竺庵又称吕仙丹井,在西外街西华山,久废。
  万安寺俗称生佛寻,即今西华中学校址。
  皇帝庙后称财神庙(久废),即今人民礼堂址。
  真君庙又称万寿宫(已废),在东街今药材公司址。
  文庙又称孔圣庙(久废),在今赣南卷烟厂内。
  武庙又称关帝庙(修康唐公路时拆除),在旭山岭康唐公路经过处。
  王阳氏宗祠在西外半边街。
  刘氏宗祠在今西南环城路物资局附近。
  罗氏宗祠在猪条行巷。
  谢氏宗祠在今西南环城路北侧,县供电所附近。
  阳氏宗祠在南门内西侧。
  黄氏宗祠在上古字巷。
  郭氏宗祠在西街郭屋塘头。
  蔡氏宗祠在白鹤池。
  二、民国时期大型建筑有: 中山纪念堂在今检察院内。
  中正堂在今县电力公司内。
  县图书馆在今县公安局内。
  县体育场在今南康饭店址。
  南康公园在今公安局内。
  介寿亭在今旭山公园内。
  县科学楼在旭山岭今县邮电局家属院内。
  新南康医院在南门口今县中医院门诊部。
  菜市场在北门今县招待所址。
  三、解放后解放后至1985年建的大型建筑有: 县人民礼堂在东北环城路。建筑面积1024平方米,混合结构。门厅3层,厅座1024个。1980年始建,1982年落成。
  南康影剧院在西北环城路。建筑面积3423.19平方米,混合结构。门厅4层,厅、楼座位1280个。1979年6月始建,1983年10月1日落成。
  南康电影院在宝林山路。建筑面积1914平方米,混合结构。门厅3层,厅座1170个。1981年冬始建,1984年9月30日落成。
  县农资公司和煤炭公司办公大楼在东北环城路。分别为4层和3层,钢筋混凝土结构。1978年始建,1980年落成。
  县委办公楼在西北环城路。建筑面积896.97平方米,分别为4层和3层。钢筋混凝土结构。1980年始建,1981年落成。
  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在东北环城路。建筑面积3292.19平方米,高5层,砖混结构。1985年冬始建。
  县人民体育场五十年代建成,七十年代新辟灯光球场,有围墙和看台,可容2800人。运动场面积2.6万平方米,内设司令台和300米环行跑道,中央为绿茵草坪,场地周围,树木成林。
  至1985年,在街道两旁建成的3—5层砖混结构楼房还有:县财政局、县土产公司、县农机局办公大楼(均在西北环城路);县卫生局、县农业银行办公大楼和县政府家属楼、南康饭店(砖木结构)、县人民医院门诊部(均在康赣路);县经济委员会、县交通局办公大楼(在宝林山路);县政府招待所大门旁大楼、商业局、五交化公司、外贸公司办公大楼、新华书店、劳动服务公司服务大楼、县汽车站、县税务局办公大楼(均在康余路);县自来水公司办公楼(在西南环城路)。
  第六节供水供电一、供水解放前,县城居民用水,除饮用蓉江河水外,城内有水井25口,都是人工取水。
  解放后,政府重视人民饮水卫生,拨专款新开和整修水井,到1976年,县城有水井44口,单位建水塔16座(自用电动机抽水),手压水井186口。水井由环管所定期投撒漂白粉消毒。还填塞水质差不能饮用的水井10口。
  1976年4月,在西南环城路南侧河边筹建县自来水厂(1985年批准为南康县自来水公司),1980年元月竣工投产。日产水2636吨,采用密封大口水井,水源丰富,水质较好,符合国家饮水卫生标准。高位水池座落在旭山解放十周年纪念碑右侧,容量500吨,与县城最低处落差37米,全密封设备,周围筑墙,设有值班室。主要管道埋设采用循环式,总管从泵房至高水位池900米,是直径300毫米的水泥压力管,还铺设6条直径150毫米的铸铁分管道,总长3600米。管道分布:东至东门村,南至河边街,西至西门脑,北至旭山岭背民房。另在西内街、西外街、老猪条行、玉字巷设供水亭4个。供水区面积15万平方米,供水户最远2200米。1985年,用水户1008户,其中,单位228户,私人户780户,12700多人用上自来水。供水价格分二等,生活用水每吨0.18元。生产用水每吨0.16元,消防用水不收费。1985年该厂有职工27人,固定资产56.3万元,年产水49.52万吨,年产值7.3万元。
  二、供电清末民初,县城照明,居民用桐油或花生油盏、煤油灯;商号用牛油腊烛,大商号用汽灯;街巷要道悬挂四角玻璃油灯。每逢刮风下雨,街道一片漆黑。
  民国32年(1443年)县政府在今西南环城路北侧谢氏宗祠开办火力发电厂,县城始有电灯照明,供电能力仅24千瓦,架设东、西、南、北街和南康中学5条线路,用户300户左右,在主要街巷设路灯60盏,电价每度0.4元,路灯由用户摊派。
  解放后,1949年8月,县人民政府接管蓉江电厂,由工商联代管,名“工商电厂”。1950年收归国营,名“南康电厂”。1961年11月,始由上犹陡水发电厂供电,南康电厂停止发电。同时,在南康电厂原址设蓉江供电所。至1985年,蓉江城区架设1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16条,长8540米,装置变压器24台,总容量2875千伏安。各街巷有路灯140盏,其中主要街道为高压水银灯110盏,余为白炽灯30盏。1985年,城区生活用电180万度。工业用电100万度。电价:照明用电每度0.23元,生产用电每度0.11元。
  第七节城区绿化民国15年(1926年),政府为纪念孙中山先生逝世周年,定3月12日为值树节。自此,县城每年都举行规模不同的植树活动。
  30年(1941年),县建设科在旭山、塔岭、羊岭开办县林场、种植桐、黑松、杉等,进行封山育林,由警察局管理,一部份树木成林。后由于看管不严,树木逐渐被毁。
  31年,政府提出“通路植树”建设新赣南林的号召,伤令民众在康赣、康余、康唐公路两旁种树。特别是上坳里路段所植芙蓉之多有“两旁芙蓉夹公路”的美称。后由于扩大路面,树木、芙蓉所剩无几。
  解放后,党和政府对城区绿化十分重视,每年都组织植树造林活动。
  1979年,全国人大重新规定3月12日为植树节后,机关、学校、居民掀起植树造林、种植花木的热潮。政府还作出决定:绿化旭山、美化烈士碑周围。当年在旭山烈士碑四周植树526株。
  1982年3月,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县城植树1.75万株,集体栽花3200盆,家庭养花5600盆,单位建花圃、花池127个。并制订了城区绿化责任到户到人的管理条例。
  1984年2月,制订蓉江镇植树造林公约。当年植树3.5万株,种花1280盆,建花池45个。
  1985年,制订绿化县城的实施方案,成立县城绿化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重点对东北、西北两环城路,康赣路、康余路、宝林山路、南北大街及旭山公园进行绿化。街道种天竺桂、白玉兰、银槐树213株,东北、西北环城路和宝林山路的花带种小冬青、月月红、桅枝、麦冬竹等。1985年,县城树林覆盖率占应植树面积的75%。
  第三章乡村建设第一节集镇建设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县志载:全县有20个墟,即:南门、阳江口、银汉、厚田、麻桑、河田、龙回、草墟、马荠、银冈、塘江、小陂、潭口、相州、湖头、安乐桥、赤冈、萧屋、牛鼻、新墟。
  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乾隆十八年(1753年)、道光三年(1823年),各修县志均载:全县20个墟,即:南门、洋江、银河、厚田、麻桑、河田、龙回、草墟、马齐、银江、塘江、小陂、潭口、相州、湖头、安乐、赤冈、萧屋、牛鼻、李家山。
  清同治十一年(1872)县志载:全县有28个墟,即:塘江、竹下、十八塘、麻桑、横石井、大路坪、大坪、莆竹、河头、凤岗、龙华江、内潮、巾子石下、潭口、王村、镜坝、上坪岭、李村、黄泥巷、龙回、新墟、窝窖、贤女埠、赤土、长塘、张屋坝、朱坊埠、桥头。
  民国25年(1936)前后,全县有唐江、潭口、南康、横市、凤岗、大路坪、镜坝、湖头、朱坊埠、龙回、贤女埠、赤土、巾石、大坪、十八塘、麻桑、内潮、窝窖、吴屋、李村、龙华江、桥头、张屋坝、王村、土桥湾、黄泥巷、上坪岭、长塘、巷口等29个墟场。
  解放前,各乡村墟镇,街道狭窄,房屋低矮破旧,污水排放不畅,除戏台、少数寺庙外,几乎无公共建筑。解放后,到1985年,全县有24个墟镇。
  唐江镇位于县境中部,上犹江北岸黄土岗上。距县城17公里,距赣州市26公里。民国时为区、镇公所驻地,解放后仍为唐江区公所和唐江镇人民政府驻地。
  唐江是赣南最大的墟镇,1985年面积2.5平方公里,圩期农历一、四、七。辖3个居委会,1个村委会,3794户,16591人,其中农业户389户,2665人。贸易向以蔗糖、油米、竹木为大宗,市场繁荣,素有“小赣州”之称。解放后,工业发展较快,现有制糖、染织、橡胶、农机、铸造、造船、酿酒、粮油机械、食品加工、羽绒加工、针织、手工艺品等大小工厂70多个。江西第一制糖厂设镇南。蔗糖、陈年蜜酒、蜜饯、板鸭、针纺织品、手工艺品等畅销省内外,蜜饯、板鸭远销港澳和东南亚。耕牛市场,历史悠久,沟通邻县及湘粤。
  唐末,卢氏(传说还有蓝、罗等姓)就已在此定居。明初以七间店为中心,渐成集市,名太平墟,因临江,墟中有过路塘,塘江相连,遂名塘江墟。民国时,简写成唐江墟。
  1985年有10条街,即石板头、大街上、下大街、油行墈上、新街上沿河呈丁字形;新唐江路、盐街上、打铁街、瓷器街、马路边依照地势南北向。
  新街上,东起油行墈上,西与十间店相接,东西走向。1880年建店成街,名新街上。1968年改名红卫路,1981年复原名。长400米,宽9米,原为沙石路面、后为三合土路面,1971年修为水泥路面。为商业繁华区。驻有唐江镇卫生院,唐江蜜饯厂。
  新唐江路,南北走向。南起新街上,北至平头山。长335米,宽9米。1858年始建,名和平路,为沙石路面,后为三合土路面。1960年改今名。1971年修为水泥路面。为商业繁华区。驻有县农机厂,唐江公安分局,唐江照相馆,新菜市场,新华书店,税务分局等。
  盐街上,南北走向。南起新街上,北至茶亭角,长210米,1880年建,街道狭小,1922年扩为7.5米至今。初为泥土路面,后为三合土,1971年修为水泥路面。驻有唐江税务所、银行等单位。
  油行墈上,东西走向。东起大街上,西至新街上,长66米。原街道狭小,在油行的高墈上,1922年扩为9.5米,平高墈为坡。初为泥土路面,后为三合土,1971年铺水泥路面。为市中心。
  大街上,南北走向。南起下大街,北至康唐公路,长243米,原为带子行,街道狭小,1922年扩为9米。初为泥土路面,后为青砖路面,1971年铺水泥路面。为闹市区。
  下大街,南北走向。南起石板头,北至大街上,长213米,原街道狭小,1922年扩为9米。初为泥土路面,后为青砖路面,1971年铺水泥路。为闹市区。
  石板头,南北走向。南起浮桥头,北至下大街,长360米。1842年建为小街,1932年扩大为8米。初为泥土路面,后为三合土路面,1971年修为水泥路面。驻有唐江供电所,唐江搬运队等单位。
  打铁街,南北走向。北起荸荠行,南至油行墈上,长165米,宽6米,卵石路面。原名老菜行,后名打铁街,解放初名民意街,1980年复今名。驻有唐江商业分局。
  马路边,即镇内的康唐路一段,南北走向。南起唐江中学,北至大街口,长504米,宽7.5米,泥石路面。1943年始建。解放初小学附近为新菜市场,1981年名马路边至今。驻有唐江饭店,电影院,唐江镇中心小学,唐江中学等单位和停车场、体育场等。
  1985年巷道有29条,即新菜市场(1972年由马路边迁此)、茶亭角、高门楼、席行子、长巷子、十间店、脚头坝、大地背、新街上巷、灰院子、豆子行、七间店(以上为唐西路居委会所辖)、老牛岗行(70年代迁祠堂坝西北角大塘南侧)、荸荠行、码头下、老猪条行、塘头上、瓷器街、老菜行、布行里、零布行、扁担行、花生行、轿行里、〓罐行、土围里(以上为唐江路居委会所辖)、打砻巷、龙泉巷、浮桥头(以上唐东路居委会所辖)。长宽不等,最长的200多米,最短的45米,宽2—3米,大部分为卵石路面,部分水泥路面,少数泥土路面。
  街道两旁房屋,多为土木结构有骑楼的二层楼房。70年代起,逐步建设一批三四层的砖混结构楼房。到1985年,3—4层砖混结构楼房有马路边的唐江电影院(座位900个)、县建筑公司第二队办公楼,司光店唐江车站、唐江粮行;新唐江路的唐江税务分局办公楼、唐江粮食贸易商店、新华书店等。
  1971年对原下水道全部整修一新,总长5公里多,排水方便。
  1980年建唐江环境保护所,负责全镇环境卫生和市区绿化等。有职工24人,小四轮、中四轮清洁车各1辆,大板车12部。
  潭口镇在县城东北14公里,墟期农历三、六、九。1985年面积2平方公里,辖2个居委会,1个村民委员会,10个村民小组,1212户,6219人,其中农业户449户,2687人,均汉族。是潭口镇、潭口乡驻地。工商业发达,为县境第二大集镇。
  明洪武初年,在牛形岭下的玉潭岸边渐成集市,名潭口街。清光绪年间(1875—1908)迁今址,名潭口墟。解放前,有7街3巷:下街、中街、曲尺街、墟肚孜、东门口、南街上,马房栋;洋街巷(狭巷孜)、花样巷、扁担巷。街有墟门,巷有小木栅门。门分东、南、北门。东门口为东门,南街上为南门,下街为北门。1932年改小墟门为大墟门,并命东门为访贤门,南门为察院门、北门为万寿门(1958年撤除大小墟门)。
  解放后,50年代初,建新街上街,后又逐步形成了花生行街。1964年改花生行、马房栋为北街;改曲尺街、下街、中街、新街上为西街;改墟肚孜、东门口为东街;改南街上为南街。1981年,改北街为马房栋、花生行;改西街为大街上、新街上;改东街为圩肚孜、东街。
  1985年,主干街道马房栋、花生行、大街上、墟肚孜、东街连接成“L”字形,南北走向,660米长,与横穿的赣韶公路交叉成“七”字形。
  古老的街道宽只有四五尺,两边店房有柱棚。民国17年(1928年),拆除柱棚,街道扩宽为3米多。1932年,又进行街道改建,街道扩大为4米,并填平东门口水井,疏通地下排水沟。解放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墟镇建设,先后三次对街道、下水道进行整修。1963年加宽曲尺街转弯处,部分店面也往里缩,街道扩宽为5米。1969年,对中、下街凸出部分进行改造,使街道基本齐平。1979年,中、下街街道加宽到7米,并拆除了墟肚孜右侧街棚。同时,对下水道进行改造,排水更便利。街道路面,始为卵石铺设,高低不平。民国29年(1940年)中、下街改建为三合土路面。解放后,于1965年重修三合土路面。1979年起,逐步改三合土为水泥路面,到1985年底,墟内6公里左右长的街巷基本上为水泥路面。
  墟内店房,始矮小而纵长。一般高6米宽5米,多数有后门,二层土木结构。民国时由于商业发展,中、下街少数商店改土木结构为砖木结构,有的为三四层楼房。解放后,国营和集体单位逐步兴建了一批新式二层砖木结构楼房。1985年,建有三四层平顶钢筋水泥结构楼房,如潭口药店、潭口供销社第三百货门市部、潭口银行营业所、潭口镇和潭口乡的电影院、潭口粮油议价门市部等。
  1946年始用火力发电照明,1963年改大电网供电。
  1982年始设环保所。1985年有清洁工11人,小四轮清洁车1辆,大板车4部。
  隆木墟在县城北74公里,是县境最北的墟场。隆木乡人民政府驻地。1985年101户,351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26人。解放前只有16户,60余人,以农为主。1958年开墟,墟期农历二、五、八。60年代中期改为一、四、七。原街道数尺宽,1964年扩大街道,1971年迁移居民点,扩大墟场。1976年农历7月15日,遭水灾,冲毁房屋数栋,冬,进行重建和改建。现有南北走向街道一条,长170米,宽15米,沙石路面。1973年修建街道水泥拱桥一座。60年代通公路。1972年修建打鼓龙水电站后,即用上电。土特产以豆腐管子,雪片糕及野生药材闻著。
  坪市墟在县城北66公里处。坪市乡人民政府驻地。墟期农历二、五、八。1985年面积0.13平方公里,有271户,1352人,其中非农业户161户,761人。
  清咸丰以前,墟场在小陂。咸丰战乱后,相安巡检司移至大路坪,墟市也逐渐扩大,名大路坪墟。民国26年(1937年)钟刘两姓械斗后,钟姓在巷口建墟,逐形成两个墟场。1964年,在两墟中间建新街。至1985年,有南北走向街道1条,分三段,北段即巷口(又称汉口),长200米,宽8米;中段即新街,长200米,宽30米,为闹市区;南街即老街,长200米,宽8米,为居民区;均为泥沙路面。1958年通公路,1964年始通班车。1960年办起坪市水电站,始用电照明和粮油加工等。
  贸易向以油米、竹木为大宗。坪市雪片糕和红皮腊蔗远近闻名。
  大坪墟在县城北60公里处。大坪乡人民政府驻地。墟期农历一、四、七。1985年墟区面积0.2平方公里。有140户,660人。贸易以米谷竹木为大宗。
  清同治县志已载有大坪墟。解放前,只有南北走向卵石路面及东南向西北走向泥土路面的街道两条,各长200米,宽三四米。解放后,向东、北方向发展。到1985年有新老街道5条,总长650米,1条卵石路面,余为泥沙路面。1971年用上横市龙岭水电站的电。1964年通公路,南可达横市、县城;北经万安县下造可达南昌、赣州。
  横市墟在县城北49公里处,横市乡人民政府驻地。墟期农历二、五、八。1985年墟区面积0.2平方公里。有3785人,商店242间。街道南北曲折走向,长400米,宽4米,水泥路面。1958年9月始通公路,为北乡交通枢纽。1971年10月由龙岭水电站供电。1983年建1050座位的电影院。还有电视差转台。
  元大德年间在此设相州务;明代已成集市,名相州。清同治十一年县志载名横市井。民国年间改名横市。贸易向以粮油为大宗,素有“北乡粮仓”之称。
  麻双墟在县城北42公里处,麻双乡人民政府驻地。墟期农历一、四、七。1985年有农业户35户,222人,商品粮人口300人。
  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县志就有麻桑墟的记载。解放后简写成麻双,街市不断扩大。现有东西向、中间宽12米,两头各宽7米,长185米的街道,泥沙路面。1971年的横市龙岭水电站供电,1983年与县大电网接通。贸易以粮油、农副产品为主。1959年始通公路。
  圩下墟在县城北51.5公里处,圩下乡人民政府驻地。墟期农历三、六、九。1985年有95户,42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6人。贸易以农副产品为主。解放前,有小街两条:上下街、河背街,分别长100米和40米。解放后,1955年接上街新建长60米,宽15米的大街,与老街成一条长180米的长街。1974年建钢筋水泥轿叫同庆桥;扩大老街道为10米,还办起了墟下电站,点上电灯。1984年兴建圩下水泥汽车桥,整理市容,疏通了排水沟(水泥浆砌),用沙石填平街道,街道两旁栽上了树。公路通麻双、横市。
  十八塘墟在县城北31公里处,十八塘乡人民政府驻地。墟期农历三、六、九。1985年有116户,515人,其中农业户37户,125人;有商店84间,单位27个。贸易以油米、柴草为主,粉干远近闻名。
  清同治十一年县志始载十八塘墟。原一条南北走向的狭小街道长仅几十米,卵石路面。破烂不堪的小店20余间。解放后,街道向南北延伸,1964年冬整顿市容,扩大街道。1971年为了安全,公路改从墟背通过。现街道长400多米,宽6.5米,1984年铺为水泥路面。60年代中期由大电网供电。
  内潮墟在县城北35公里处。内潮乡人民政府驻地。墟期农历二、五、八。1985年有114户754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4人。贸易以粮油柴草为大宗。
  清同治二年以前墟址在樟坊流屋场,同治二年(1863年)迁内潮村,光绪三年(1877年)在村对河大草坝上(即今址)建店成墟。墟中河上初有麻石砌拱的大荫桥接东西两个交易场所,后被风吹塌,改为明拱桥。解放前,街道狭小,以真君庙为中心分为上、中、下街,墟外空坪为竹木柴草行。解放后,墟市不断整修,增加新的建筑。现有“Z”形街道1条,长420米,宽6米,有店房75店。1972年公路通十八塘。70年代由大电网供电。
  龙华墟在县城西北23公里处,龙华乡人民政府驻地。墟期农历二、五、八。1985年墟区面积0.24平方公里。有365人,其中农业户人口45人。贸易向以柴草油米为主,农副产品次之。
  清同治县志始载有龙华江(墟),到清末民国初年只14间店房。解放前,墟场呈“日”字形,北有三间店,东边街叫米行,西边街叫菜行,中间是瓦棚摊贩,南面是真君庙,北面是戏台。墟北面为柴坪名大柴行、芦萁行、松柴行。解放后,墟市建设日新月异,1984年对墟场进行全面规划建设。到1985年,街道、排水沟整修一新,有南北走向和东西走向街道各一条,长250米、宽8米。街中是凉棚。新建的机关单位和商店多是砖混结构三、四层的楼房。
  龙华墟曾三次迁墟,终因群众不习惯,都未成功。一次是清末,在墟对岸开新墟,名新墟上;二次是民国4年(1915年)迁上犹江与龙华江汇合处东岸,名双江墟;三次是解放后1976年,迁今墟北1公里处的中岭。
  墟西侧河上曾先后建过木桩板桥两座,民国时修公路在墟西南河上建公路木桥,1985年赣犹公路改道时,在墟北建长200米,宽9米的钢筋水泥公路大桥,引道长670米。
  凤岗墟在县城东北25公里,居上犹江北岸黄土岗上。凤岗乡人民政府驻地。1985年面积0.2平方公里,有1821人,其中农业户人口508人。墟期农历二、五、八。商业繁华,是县境内较大的墟场。
  《旧志》载,凤岗墟旧名金盆、亦名湖头,在三江口内,清咸丰六年(1856年)毁尽,移建犹江北岸,名凤岗墟。初为七间店,后在七间店西130米的大路两旁建房成街道,名岗上街。民国初年,油行、栈房、木材行已有12家。30年代,有七间店至厚生栈长街、花生行街;同时,以康王庙、戏台为中心,建造起东西、南北成“〓”形街,为闹市区。从此,凤岗墟有六街(巷)一农贸市场的市面。1930年和1945年街区二次被毁,至1947年前后才修复,一律改为土木结构楼房,适当缩小墟中心区域(墟坪上),扩大街道,商店门前竖骑楼,墟坪上盖成“〓”形棚舍。解放后,街市逐步扩大。1968年至1972年,拆部分房屋改建街道,至此有南北走向主干街道1条,长250米,宽11米,小街巷4条。街巷总长1.6公里,道路总面积1.4万平方米。墟区面积比50年代扩大三倍。街道原为泥土路面,1977年主要街道改为三合土路面。1985年,墟内四街铺为水泥路面。民国35年(1946年)由商人集资开办火力发电厂,开始用电照明。1963年改由大电网供电。1957年,唐江浮桥移至凤岗墟南上犹江上。赣丰公路、赣犹森林铁路贯穿其间。
  土桥湾在县城北26公里的平田乡白石村。民国25年县志始有记载。现有农业户44户,218人,非农业人口5人。乡村农副产品交易的小墟场,有长50米、宽5米,泥土路面的街道一条,通简易公路。大电网供电。
  朱坊埠在县城西北15公里。朱坊乡人民政府驻地。1985年墟区面积0.25平方公里,墟期农历二、五、八。有181户,812人,其中农业人口340人。有商店53间,摊贩80个,加工、修理企业18个,单位37个。贸易以柴草、木头为大宗,农副产品次之。
  《旧志》载:朱坊埠旧名河田墟。明嘉靖年间今墟南河岸边有通崇义、上犹大路,朱氏在此开作坊,后渐成街,名下街(即今菜行),至清咸丰八年(1858年)建起万寿宫,则形成墟场,万寿宫前大坪(今墟肚)则为集市贸易场地。后建起600平方米的大小瓦亭各一个。解放前夕,墟的6个出口处有木栅栏墟门。解放初,拆墟门和大小瓦亭,在墟肚南北建起有骑楼的商店,并在西北角逐步建成南北走向的街道。到1985年有南北走向和东西走向的街道各一条,中间为墟坪。在墟坪东侧和南北走向小街中段各有一条短街相连。街道原为泥土路面,1985年集资铺水泥路面1100平方米。民国30年(1941年)在墟南河上建浮桥,后改木墩板桥。解放后,在墟南和墟东河上架设钢轨横板人行桥。在墟北河上建两孔钢筋水泥石拱公路桥。1958年通公路,可达县城、崇义龙勾、本乡桥头。县大电网供电。
  镜坝墟在县城北7.5公里的章江南岸黄土岗上。镜坝乡人民政府驻地,墟期农历二、五、八。1985年有112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05人。明代已成集市,名阳江口墟,清同治前名洋江墟,同治后名镜坝墟,墟址在今老镜坝,乾隆间迁今址。解放前主要街道只有50米左右,宽2.5米,中间一墟坪。房屋低矮破旧。解放后,街道延伸扩大,现主街道东西走向,长250米,宽10米,泥沙路面。贸易向以耕牛、竹木著称。1957年通公路,1963年改由县大电网供电。
  赤土墟在县城西13公里,赤土乡人民政府驻地。墟期农历一、四、七。1985年墟区面积0.2平方公里。有184户,1440人,其中非农业户51户,454人。
  清康熙以前,建有简易菜摊、饭摊。康熙年间建真君庙,庙前建戏台,两边建有酒楼,到清同治九年(1870年)建成上街、中街、墟口、墟背(今称老街)。1952年建成新街。1985年有东西走向新街一条,长320米,宽8米,水泥路面220米,为商业闹区。有66间店房,两边有骑楼,其中砖混结构店房9幢。老街4条,即上街、中街、墟口、墟背,长400米,宽4米,石砌路面,有店房106间,多为民居。百年前,赤土河通民船和竹木排筏,现(南)康扬(眉寺)公路直穿新街。原用火力发电,1972年改用县大电网的电。
  赤土墟以产赤金得名,地、县曾在此办金矿。现有乡金矿。
  贤女埠在县城西南11公里的章江北岸。浮石乡人民政府驻地。墟期农历一、四、七。1985年墟区面积0.12平方公里,有86户,79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52人。
  北宋端拱年间(988—989)建贤女祠,清道光以后逐成集市。原街小房屋低矮。解放后,几次整修,街道扩大,房屋增多。现有东北往西南走向街道两条,上条长150米,宽9米,下条长70米,宽5米,泥沙路面。1934年通公路,1970年起用上县大电网的电。贸易向以柴草、农副产品为主。
  龙回墟在县城南19公里,龙回乡人民政府驻地。墟期农历三、六、九。1985年墟区面积0.13平方公里。有74户,685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63人。
  明代已成集市。1930年被国民党军烧毁,1935年重建。1975年迁建于老墟东北的黄土坡上,老墟即为居民区。新墟街道长500米,宽20米,水泥路面,东北向西南走向。排水设施健全。原用火力发电,1970年接通县大电网电源。街道两旁房屋,多为二层(红)砖木瓦房。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龙回是南康革命根据地的中心。1930年3月建立南康第一个革命政权——南康县革命委员会。朱德、陈毅、谭震林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此进行过革命活动。
  贸易向以大米、腐竹、家禽为大宗。板鸭远销港澳和东南亚。
  长塘墟在县城西北12公里处。横寨乡人民政府驻地。墟期农历三、六、九。现有224人,其中农业人口101人。贸易素以柴草为大宗。清同治南康县志始载长塘墟。解放前,墟市很小。解放后,街市有所扩大。现有东西走向,长120米,宽8米的街道,泥土路面。1964年始通公路,1972年始由县大电网供电。
  桥头墟在县城西北22.5公里的朱坊乡北部上犹江南岸。墟期农历三、六、十。清同治县志始载桥头墟。民国时,只有十多家店铺,贸易以大米、柴草为大宗,解放后对墟场进行整理扩建。现有73户372人,其中农业人口349人。有曲尺形南北走向,长60米的街道一条,还有长形大墟坪。木头市场县内外闻名,年成交6万多根。1958年冬由上犹电厂供电,1959年修通至朱坊埠的简易公路。
  张屋坝墟在县城北7.5公里镜坝乡西部的城埠村。清同治县志有记载。现有农业户147户,830人。乡村小墟场,以柴草为大宗,墟期农历三、六、九。通简易公路。县大电网供电。
  王村墟位于县城东15公里的龙岭乡中部。清同治县志始有记载。现为半日墟、墟期农历三、六、九。有农业户49户,264人。贸易以柴草为主,土特产玉兰酥(俗称铇皮子)远近闻名。60年代用上电,1979年通简易公路。
  李村墟在县东南15公里的三益乡东北角。清同治县志始有李村墟的记载。现有21户,177人,其中农业人口160人。有南北走向街道一条,长150米,宽8米,泥土路面。乡村小墟场,贸易历以柴草为大宗。有瓷土,烧制的粗碗、缽头畅销县内外。1968年修通至三益黄泥巷简易公路。1984年始由县大电网供电。
  窝窖墟在县城西南17.5公里的浮石乡蕉溪边。墟期农历二、五、八。现有24户,199人,其中农业人口165人。清同治县志始载有窝窖墟,处偏僻山区,墟市很小。1930年被国民党军队烧毁,1933年重建。解放后,于1972年迁建于浮龙公路(浮石至龙回)右侧山坡上。现有南北走向,长100米,宽12米,泥土路面的街道。贸易以米谷,竹木,桐油为大宗。窝坑茶叶自古有名,宋苏轼舟次浮石时,有“浮石已干霜后水,蕉溪闲试雨前茶”的诗句。1958年公路至窝坑塘对河,1972年5月浮石大桥建后不久公路至墟内。1970年贤女埠接通大电网后不久电至窝窖墟。
  第二节农村住房建设县内农村住房建筑的传统结构形式,主要有砖木、土木两种。砖木结构以块石奠基,青砖砌墙,梁、柱、门、窗、楼板,均用杉木制作。富者,上拱天花板,下铺地面砖。土木结构,下以乱石奠基,用粘土或土砖筑墙,楼梁门窗,用木料制作。均为青瓦盖顶。
  房屋造型,常见的是四扇三间,中间为厅堂,正中开大门。左右两边分两间,正幢前左边,连建厨房浴室等。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农民致力脱贫致富,私人建砖混结构的楼房比比皆是。1985年,农村人平住宅11平方米。
  农村的祠堂、庙宇、戏台等古建筑,多被拆除或改建,唯坪市乡谭邦村的古城墙,大部分尚保留完好。
  第四章房产管理第一节管理机构解放后,房产工作由县人民政府民政、财政部门代管。60年代县房产公司成立,并在唐江镇设立房产管理站。80年代设立潭口房产管理站。全县有蓉江、唐江、潭口三镇设立房产管理机构。1985年县房产公司有职工23人,其中干部7人,职工16人。
  第二节管理工作 1985年,县直管公房面积83420平方米,其中,1949年以前建60218平方米,50年代建960平方米,60年代建7921平方米,70年代建8718平方米,80年代(至1985年底)建5612平方米。
  根据国家房产管理工作方针和政策,县房产公司对管好全民所有制房屋的工作重点是:1.全民所有制房屋,由公司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实行租金制。2.做好房屋维修工作,改善修缮工程的管理,保证房屋正常使用,延长使用年限。3.合理使用资金,做好住宅建设,并逐步走向住宅商品化。同时,积极鼓励私人建房,挖掘个人资金,以减轻国家建居民房的经济负担。4.加强租金和财务管理。60年代和80年代进行过两次租金调整,现行居民房租金每平方米平均为0.12元,生产用房每平方米平均为0.3—0.6元。比60年代增加40%。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5.健全房产管理机构,面向基层,加强房管所(站)的建设,组织群众参加管理,实行管、修、用三结合的工作制度。
  第三节落实房产政策根据县人民政府(1980)25号文件精神,开展了落实房产政策的工作。1985年底,已将“文化大革命”时期错管房屋12100平方米全部退还原房主,计110户。
  第五章环境保护第一节环境状况一、大气污染解放初,县境大气本底质量较好,江河水是清洁的地面水源。1958年以后,由于森林覆盖率的逐年下降,工矿企业的建设发展和农药的大量使用,环境污染逐步严重,生态逐步失去平衡。60年代末起,工业有较大发展,工业“三废”(废渣、废水、废气),危害逐步增大,环境污染日趋严重。
  1985年工业污染源调查,工业废气排放污染物总量648吨/年,其中:二氧化硫255吨/年,氮氧化物113吨/年,一氧化碳106吨/年。
  非燃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有: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有毒废气,如县橡胶厂、西华树脂厂、县制革厂等。汽车废气排放含铅化合物和氧化物。2.粉尘,如粮食加工、羽绒加工及公路交通等产生尘灰。3.臭味,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固体有害物质,如县制革厂、江西第一糖厂的废水等产生的臭味较严重。
  酸雨污染。酸雨是大气受污染的一种表现,主要是煤和石油的燃烧产生的大量硫氧化物、氮氧化物转化而成,危害极大。1984年,县城进行酸雨监测,二月份32个样品,酸雨频率达100%,PH值范围3.42—4.98,5月份24个样品,酸雨频率67%,PH值范围4.12—6.69。监测结果表明:符合酸雨规律,危害极大。
  二、水污染污染的主要途径有:1.工业废水的排放。排入水体的废水有如下特点①多行业排放;②排放各种污染物,含酸、碱、病原体、重金属、有机物等;③排放量大。1985年工业废水总量395万吨,其中生产废水350万吨;④化学耗氧量,挥发酚、铬、锌等污染物的浓度高;⑤不定时不处理直接排入江河水塘或渗入地下,尤其是含酚、铬、铀及电镀水超算直接排放。江西第一糖厂的生产废水,未经处理超标排入上犹江,使河水变色,发臭变质,不能饮用,附近新拓水井的水也受污染,不能饮用。1985年,地表水监测结果,挥发酚、六价铬超过饮水标准,表明章江水系已受到重金属等污染。2.医院污水、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3.固体废弃物倾入水体(有毒有害物质溶入水体),农药的滥用及化肥不适当使用。
  三、土壤污染土壤污染的主要来源有:1.工业废水的灌溉及矿山开采造成的水土流失,使其中含有重金属及有毒化合物,由水体转入土壤中。2.城镇生活污水、医院污水、牲畜排泄物、生活垃圾等未经无害化处理,使病源体进入土壤。3.农药是土壤中主要的有机污染物。农药的使用,使某些有毒物质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4.大量使用化肥,引起土质恶化,并带来重金属等无机污染物的污染。5.大气沉降物,如汽车废气中的四乙基铅,工业废气中的重金属微粒,工业垃圾的不当处理,造成重金属污染。
  四、噪声主要噪声源有:1.工业噪声。纺织行业(90—96分贝),粮食加工业(91—97分贝),机械加工业(93—98分贝)。2.交通噪声。主要是赣余、赣犹公路,特别赣余公路,车流量每小时达100辆以上,县城区噪声82—98分贝。3.建筑施工噪声。混凝土搅拌、锯板机等。4.社会生活噪声。尤其广播喇叭,家用电器等。
  第二节综合治理大气污染的防治注重改变燃料组成和能源结构,积极发展生物燃料,全面消烟除尘,改变生产工艺。全县工业锅炉,基本配有除尘设施,其中赣南卷烟厂的锅炉除尘,效果较好。同时,开展植树造林,提高大气净化能力。
  水体污染的防治企业采用无污染的工艺和装置,进行废水处理,严格控制毒性大、浓度高、排放量大的废水,符合排放标准后才能排放。同时防治水土流失,警惕新的污染(如放射性污染)。
  土壤污染的防治防止重金属及其化学化的污染;采用低毒、高效、低残留的农药。稀土矿等开采防止放射性污染。已污染的积极治理。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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