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康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2568 |
颗粒名称: | 卷二十三 城乡建设 |
分类号: | TU98 |
页数: | 16 |
摘要: | 清代以前,南康县衙未设城乡建设机构。民国时期,城乡建设由县政府建设科主管。1949年9月,县人民政府成立建设科。1954年8月以后,城乡建设工作先后由县计划委员会、县财政经济委员会、县经济委员会、县工交办公室、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和工交组管辖。1984年5月,成立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是全县的骨干建设力量,经省建设厅批准为三级建筑企业。1951年2月,成立南康营造厂,后与木业工会、泥业工会合并成立蓉江镇建筑工会。能独立承担12层以下高层建筑和24米大跨度的各种工业与民用建筑。1985年承建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评为省优质工程。1982年4月8日,省建委批准,定为丙级设计单位。 |
关键词: | 城乡规划 城乡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