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防灾与理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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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56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防灾与理赔
分类号: F840.4
页数: 3
摘要: 县保险公司坚持保险与防灾相结合,积极参加主动协助社会防灾,定期与不定期对投保单位、投保财产进行安全检查,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充实防灾防险物资力量。50年代对国营重点仓库、工厂,每月安全检查一次,一般单位和私营企业,每季检查一次。1984—1985年,县保险公司对投保单位检查45次,发出“安全整改意见书”56件。1954—1958年拨给蓉江、唐江消防队灭火机2台、水枪25支、水桶15担。1982—1985年拨给交通监理等部门防灾宣传费811元。1950—1985年,全县共处理出险赔案2832件,赔付金额46.04万元,占保费收入总额的23.75%。②1959—1979年停办保险业务。
关键词: 保险业务 保险费率

内容

县保险公司坚持保险与防灾相结合,积极参加主动协助社会防灾,定期与不定期对投保单位、投保财产进行安全检查,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充实防灾防险物资力量。50年代对国营重点仓库、工厂,每月安全检查一次,一般单位和私营企业,每季检查一次。1984—1985年,县保险公司对投保单位检查45次,发出“安全整改意见书”56件。1954—1958年拨给蓉江、唐江消防队灭火机2台、水枪25支、水桶15担。1982—1985年拨给交通监理等部门防灾宣传费811元。
  1950—1958年,根据“迅速查勘,正确处理,及时赔付”的原则,处理赔案1969起,赔付金额3.94万元,占保费收入的13.85%,其中耕牛赔案1489起,占赔案总数的94.9%。1980—1985年,共处理赔案863起,赔付金额42.10万元,占保费收入的25.46%。1983—1985年开展鱼、鸭、兔、猪、牛保险,保费收入1.36万元,出险赔付金额2.25万元,占保费收入的165.44%。
  1950—1985年,全县共处理出险赔案2832件,赔付金额46.04万元,占保费收入总额的23.75%。 [=此处为表格页(1950—1985年几种主要险种保费收入赔付支出表22-11)=] 单位:万元注:①50年代强制保险并入企业财产险;火灾保险并入家庭财产险;人身保险并入简易人身险;机动车辆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运输工具险即船舶险。②1959—1979年停办保险业务。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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