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康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2566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保费 |
分类号: | F840.4 |
页数: | 3 |
摘要: | 1950—1958年共收入保费28.46万元,年平收入3.16万元,其中:国营企业、供销合作社的财产强制保险费收入14.07万元,占49.40%,货物运输保险费收入7.16万元,占25.33%,耕牛保险费收入4.86万元,占17.11%,其它火灾、人身、船舶、养猪、种蔗等险种,属试办业务,保费收入无几。1980—1985年保费收入165.34万元,年平保费收入27.55万元,其中:企业财产险占48.10%,机动车辆险占41.10%。1950—1985年,全县共处理出险赔案2832件,赔付金额46.04万元,占保费收入总额的23.75%。 |
关键词: | 保险业务 保险费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