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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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56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业务
分类号: F840
页数: 4
摘要: 民国时期,1939年,中国农民银行唐江分理处附设保险公司代办机构,开展贷款,押汇和保险业务,保额甚微。解放后,人民保险事业发展迅速。1949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赣州支行保险代理处在东山、秀峰、樟桥、黎边试办农村耕牛保险635头,保额18356万元。1950年在蓉江、唐江、潭口开展国营企业的财产火灾保险和货物运输保险。1951年对国营企业和供销合作社开展财产强制保险,保额275230万元(旧币)。1952年开展团体人身保险者低息优惠贷款。同时配合农村土地改革运动,开展耕牛、生猪、甘蔗保险。1953年贯彻“整顿城市保险业务,停办农村保险业务”方针,一律停止农村保险业务。1956年恢复耕牛保险,年底全县有26579头耕牛参加保险,占全县耕牛总数的88.13%。
关键词: 保险理论 保险学

内容

民国时期,1939年,中国农民银行唐江分理处附设保险公司代办机构,开展贷款,押汇和保险业务,保额甚微。
  解放后,人民保险事业发展迅速。1949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赣州支行保险代理处在东山、秀峰、樟桥、黎边试办农村耕牛保险635头,保额18356万元(旧人民币)。
  1950年在蓉江、唐江、潭口开展国营企业(1951年开展私营工商业)的财产火灾保险和货物运输保险。1951年对国营企业和供销合作社开展财产强制保险,保额275230万元(旧币)。1952年开展团体人身保险者低息优惠贷款。同时配合农村土地改革运动,开展耕牛、生猪、甘蔗保险。1952年承保耕牛保险10576头,占耕牛总数的70.8%。
  1953年贯彻“整顿城市保险业务,停办农村保险业务”方针,一律停止农村保险业务。1956年恢复耕牛保险,年底全县有26579头耕牛参加保险,占全县耕牛总数的88.13%。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全县保险业务一律停办。1978年金融体制改革,恢复保险机构开展保险业务.1980年由县人民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在县城恢复财产保险和汽车车辆保险。年底有52个单位、35辆汽车投保企业财产险和运辆险,保险金额1963万元。1983年保险业务由城镇向农村发展,新开展船舶保险、自行车盗窃险、乘客安全责任险。1984年推广农村家庭财产保险,投保金额10032万元。1985年新开展货物运输险、家庭财产盗窃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驾驶员意外伤害险、学生平安险、简易人身险、团体人身险、养老金保险和养鱼、养鸡、养鸭、养兔、养猪等13个险种,到年底共19个险种,保险总额23565.8万元。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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