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康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2560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工商企业贷款 |
分类号: | F830.5 |
页数: | 1 |
摘要: | 民国时期,江西裕民银行南康办事处、唐江汇兑所和南康县银行办理工商企业贷款。裕民银行唐江汇兑所以发放小本工商户贷款为主,贷款额百万元左右。南康县银行放款以扶助县营企业为主。31年,月平均贷款余额50万元。33年以后,法币贬值,采取实物借贷。潭口办事处贷放棉纱1000包、料糖3000担。解放后,中国人民银行南康、唐江、潭口办事处相继成立,统一办理全县工商企业贷款。1950年潭口办事处对手工业发放贷款2693(旧币)万元,支持125户纺织业恢复土布生产。清理工业企业不合理占用资金375.3万元,清理积压物资154.9万元,清理拖欠货款252.8万元,收回各种不合理占用资金665万元。 |
关键词: | 信贷 贷款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