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康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2554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投放与回笼 |
分类号: | F830 |
页数: | 1 |
摘要: | 民国时期,银元、铜元与多种货币同时流用。民国24年币制改革,禁止使用银元,改用法币,无金银本位保证,导致通货膨胀,物价暴涨,群众深受其害。解放初期,城乡市场仍出现以物易物和使用银、铜币,人民币没有完全占领市场。1949年11月,县人民政府组织金融工作队,深入农村圩镇,通过发放贷款和组织物资供应,推行人民币,收兑金银,打击金银黑市活动。严格现金管理,组织货币回笼,使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相适应,以平抑物价,稳定币值,使人民币成为唯一的流通货币。1953—1985年,县银行现金收入年年大于支出,货币净回笼22621.00万元。是赣州地区货币回笼大县。 |
关键词: | 金融工作 融资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