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康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2533 |
颗粒名称: | 粮油工业 |
分类号: | F307 |
页数: | 1 |
摘要: | 1950—1953年,中粮公司委托粮食加工企业的加工生产,采用委托加工包缴制核算管理方式。1954年,改为委托加工工缴制核算管理方式,各加工企业开始独立核算。1957年,取消私营,只有公私合营和国营2种经营管理核算体制。1967年,实行工商合并核算管理,基层粮油加工厂与粮管所合并核算。1972年,恢复粮油工业独立核算,全县有11个独立核算单位。1985年,粮油工业企业,实行价拨加工经营和税后留利分成办法。税后留利分成规定,县管企业留利70—80%,上缴省、地公司各5%,县公司10—20%,县属企业税后留利中的生产发展基金和后备基金,由县粮油工业主管部门集中统筹使用。 |
关键词: | 粮食企业 农业部门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