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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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53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核算
分类号: F222.33
页数: 3
摘要: 粮秣会计负责粮食收支存帐目;经费会计负责财务收支帐目,如运费、修建仓费、器材购置费、工资、办公费等。一切经费开支,按制度规定标准,凭单据实报,企业无盈亏核算。1951年8月,建立粮食财会新制度,粮库采用复式记帐法,未设总帐和明细帐。1955年,粮管所仓储粮食实物的会计核算工作,归县粮食局财会部门统一办理。全县10个粮管所,7个粮油站,除蓉江、唐江、潭口、横市4个粮管所外,其余所、站一律实行报帐制,按月向县粮食局财会部门报帐一次。1985年,粮油工业企业,实行价拨加工经营和税后留利分成办法。
关键词: 国民经济核算 统计指标体系

内容

一、粮食商业 1949年10月,县粮食商业会计帐务分设粮秣会计和经费会计。粮秣会计负责粮食收支存帐目;经费会计负责财务收支帐目,如运费、修建仓费、器材购置费、工资、办公费等。一切经费开支,按制度规定标准,凭单据实报,企业无盈亏核算。
  1951年8月,建立粮食财会新制度,粮库采用复式记帐法,未设总帐和明细帐。
  1952年,粮食财务帐目开始设粮食购销业务帐目。公粮(农业税)开始由粮食部门按国家规定牌价付款给县财政部门,会计制度由单一行政核算改变为政企合一的粮食商业企业核算制度,开始反映盈亏。
  1954年,商品流通费、行政公杂费,除蓉江、唐江、潭口、横市4个粮食管理所单独核算外,其他粮食管理所则由县粮食局统一列帐。
  1955年,粮管所仓储粮食实物的会计核算工作,归县粮食局财会部门统一办理。
  1957年,油脂帐务核算工作由粮食商业统一列帐核算。全县10个粮管所,7个粮油站,除蓉江、唐江、潭口、横市4个粮管所外,其余所、站一律实行报帐制,按月向县粮食局财会部门报帐一次。
  1961年,全县9个粮管所、14个粮站,全面实行独立核算制度,各粮管所、站开始配备专业会计负责企业核算工作。
  1980年,全县21个粮管所、站,执行“政策性亏损补贴办法”,全年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实现了扭亏增盈,甩掉了亏损帽子,全年利润达42万元。
  1982年,实行粮食购销和财务收支双包干,各级加强企业核算管理,全年取得收支平衡,并有盈利的好形势,实现利润12万元。
  1985年,粮食部门内部经济责任制逐步完善,加强财务检查监督,减少不合理开支,节约费用。二、粮油工业 1950—1953年,中粮公司委托粮食加工企业的加工生产,采用委托加工包缴制核算管理方式。
  1954年,改为委托加工工缴制核算管理方式,各加工企业开始独立核算。
  1956年,粮食加工企业分为国营、公私合营、私营3种经营管理核算体制。
  1957年,取消私营,只有公私合营和国营2种经营管理核算体制。1958年,公私合营企业改为地方国营企业,按国营企业核算体制执行。1967年,实行工商合并核算管理,基层粮油加工厂与粮管所合并核算。1972年,恢复粮油工业独立核算,全县有11个独立核算单位。1979年,改变粮油工业企业核算体制,流通资金、固定资产、专用资金,均与粮油商业分开,粮油工业的盈亏按照粮油工业系统渠道,单独向国家金库缴拨,各项财务报表直报赣州地区粮食局工业主管部门,抄报县粮食局财会部门。
  1985年,粮油工业企业,实行价拨加工经营和税后留利分成办法。税后留利分成规定,县管企业留利70—80%,上缴省、地公司各5%,县公司10—20%,县属企业税后留利中的生产发展基金和后备基金,由县粮油工业主管部门集中统筹使用。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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