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康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2519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积谷储备粮 |
分类号: | TS210.4 |
页数: | 2 |
摘要: | 仓康谷数清乾隆年间,设有城乡义(社)仓48所,后合并为13所,分设县城、贤女埠、唐江钟屋村、湖头墟、十八塘、潭口街、横石井、明屋村、谭邦村、张屋村、王屋村、唐江卢屋村、石塘严屋村。积谷13005石5升4合3勺。民国23年,全县有积谷仓廒25所,积谷5429担。25年,有义仓14所26廒,分设佑朝太和里、凤岗公局、坪市钟屋村、坪市谭邦村、隆木瑞溪、隆木明屋村、巾石黄沙、大坪山塘、大坪奖吾、辛一桐模、辛一麻溪、辛一睦溪、辛一松江坝、麻双鹅坊。国家代储 1965年,国家粮食部门开始代生产队储粮业务。代储范围,凡农村基本核算单位的集体储备粮或必需周转的粮食,均可委托代储。 |
关键词: | 粮食作物 禾谷类作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