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康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2504 |
颗粒名称: | 超购 |
分类号: | F713.2 |
页数: | 1 |
摘要: | 粮食1964年实行超购,凡口粮超过1955年“三定”水平的,超购其增产部分的40%,给予工业品奖励。1967年,超购粮奖励改按统购价加价30%奖励,是年,有2434个生产队完成超购任务,占全县生产队总数的43%,超购粮谷257万斤。1979年,超购粮奖励加价幅度调高,按统购价加价50%奖励,是年超购粮谷79.63万斤。1984年,为收购超购粮最高年份,超购粮谷11598.88万斤。油脂 1959年实行超购,超过统购任务5%以上的按超额交售部分总值8%奖励;超过统购任务10%以上的,按超额部分总值10%奖励。1976年,增加收购1斤茶油,奖售大米1市斤的奖励。 |
关键词: | 征购 商品收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