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民主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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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44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民主管理
分类号: F272.93
页数: 2
摘要: 1958年,国营商业(包括供销商业)企业,根据赣州地区商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示,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基层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两参一改民主管理企业(两参:干部参加劳动,职工参加企业管理;一改: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
关键词: 企业管理 民主管理 产业民主

内容

1958年,国营商业(包括供销商业)企业,根据赣州地区商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示,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基层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两参一改民主管理企业(两参:干部参加劳动,职工参加企业管理;一改: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
  1964年,县商业局在蓉江镇(县城)召开商业系统职工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72人,其中,正式代表138个,列席代表34人。职代会决定,基层职工代表名额由全体职工讨论选举产生;企业中的购销业务活动、资金使用、费用管理等事务应吸收职工代表参加讨论。
  1966年,县商业局在唐江商业分局召开全县国营商业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57人。县供销商业系统首次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制定“南康县供销商业系统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实施条例”。
  1968年,“工人宣传队”与“贫下中农宣传队”进驻国营、供销各级商业系统,逐步取代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1981年12月,县供销总社在太和供销社进行职工代表大会试点工作,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出业务组长及分店负责人。随后,全县25个基层社、公司(厂)均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982年,县商业局在县百货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制的试点工作。其余公司相继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决定民主选举商店管理委员会成员和商店班组负责人。对企业的经营计划、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等,应由职工代表参加讨论决定。
  1983年,国营商业系统进一步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相结合的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对企业的行政事务、经营决策、资金使用、职工福利与奖惩等参预讨论与管理。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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