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康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2447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财务管理 |
分类号: | DF436 |
页数: | 1 |
摘要: | 1955年以前,国营商业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商业财务管理体制。中央各专业总公司对所属公司,按系统实行统一财务计划,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经营业务。并建立贸易金库,实行商品统一调拨、资金统一管理的制度。各专业公司需用资金由总公司统一调度,一切现金收入均需缴入贸易金库;一切现金支出要编报计划经总公司审批后,以支付通知书形式通知贸易金库支付;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则通过上一级公司实行内部转帐。1956年,开始实行地区(按县)财产管理责任制,对商品资金和费用资金实行定额管理。自1983年实行利改税后,国营商业实现利税:1983年比1982年增长52.7%;1984年比1982年增长44.2%;1985年比1982年增长33.8%。 |
关键词: | 财务管理 成本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