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集体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42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集体商业
分类号: F717
页数: 2
摘要: 1952年,全县由私营个体商业户登记成立合作社(店)24家,从业人员1072人,资金9.10万元。
关键词: 供销合作社 集体商业

内容

1952年,全县由私营个体商业户登记成立合作社(店)24家,从业人员1072人,资金9.10万元。
  1954年,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墟镇市场的私营个体商业户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全县有龙回、浮石、赤土、朱坊、镜坝、凤岗、龙华、沙溪、内潮、麻双、横市、坪市12个墟场的私营个体商业户,除部份转为纯农业户外,尚有2199户陆续转为合作商店或小组,从业人员2823人,自有资金11.99万元。
  1955年,给供销、国营商业经销代销业务的私营个体商业户205家;直接转为合作商店或小组的有691户,占农村私营个体商业户的31.4%。
  1956年,全县有私营个体商业户721家组成合作商店或小组,占私营个体商业户的87.87%。其中,合作商店11家,从业人员97人。合作摊贩51个,从业人员645人。合作小组5个,从业人员31人。服务社6家,从业人员123人。过渡为农村供销社门市部的69户,从业人员104人。经销户15户,从业人员15人。
  1958年,农村墟镇全部合作商店、小组并入国营商店(供销社),成为国营商业企业。
  1963年,国营商业与供销商业分开,原来并入国营商店的合作商店(小组)从供销商业划出,恢复合作商店(小组)57个,从业人员1342人。
  1964年,开展对合作商店的整顿,全县归口改造合作商店40家、合作小组1家,从业人员586人。
  1965年,对全县12个墟镇合作商店,开展“清经济、清组织、清政治、清思想”的四清运动,换发合作商店营业执照76家,处理安置合作商店中的老弱残人员21名。
  1966年,全部合作商店(小组)再次并入国营商店(供销社)。1968年,从业人员下放农村劳动。
  1979年,开始恢复合作商店(小组),下放农村的合作商店(小组)的从业人员陆续收回,安排合作商店工作。全年合作商店(小组)总营业额141.05万元,利润总额5.77万元。
  1985年,全县农村墟镇有合作商店34个,从业人员181人,其中,饮食服务业23个,从业人员68人,年营业额32万元,纯利润0.48万元。
  二、集体商店 1978年,国营商业、供销商业、乡镇企业及县劳动服务公司等单位,相继招收了一批社会知识青年和合作商店退休职工顶替上来的部份子女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开办大集体商店和集体商店。
  1979年12月,成立县集体商业总店,下设蓉江、唐江2个分店。
  1980年10月,改称县集体商业公司。
  1981年12月,撤销县集体商业公司,下属大集体商店,集体商店职工,分别归口各公司领导管理。是年,集体商业(含合作商店、下同)社会商品零售额245.63万元(其中,集体饮食业零售额32.75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的3.22%。
  1982年,集体商业社会商品零售额为452.45万元(其中,集体饮食业零售额38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的4.67%,比1981年增加206.82万元,增长84.19%。
  1983年,集体商业社会商品零售额为579.29万元(其中,集体饮食业零售额50.55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的6.05%,比1982年增加126.84万元,增长28.03%。
  1984年,集体商业社会商品零售额为1028万元(其中,集体饮食业零售额110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的9.60%,比1983年增加448.71万元,增长77.45%。
  1985年,全县有集体商店303家,从业人员2131人。其中,县城23家,从业人员390人;乡镇办集体商店112家,从业人员604人;联营综合商店12家,从业人员26人。集体商业社会商品零售额752万元(其中,集体饮食业零售额96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的6.30%,比1984年减少276万元,下降26.8%。1982—1985年,年均递增40.71%。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