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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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403
颗粒名称: 包件
分类号: F618
页数: 1
摘要: 含包裹和快递小包两种。民国初始办理包件业务。民国25年,南康邮政局年包裹230件,唐江邮政局年包裹260件。1956年包件业务量上升到7421件,业务收入3157元。1985年,出口包件9225件,进口包件33042件,转口包件20528件,业务收入5612元。1977年7月前,县邮电局仅可办理国际进口包件的投递,同年7月始受理国际包件的收寄出口业务。国际包件出口,一律由赣州地区邮电局经转。包件资费,民国时期,国际每件以1000格兰姆起码。解放初,包件资费有所调整。起算重量由半公斤改为1公斤。1985年底执行的包裹资费,由国家邮电部邮政总局按照寄递里程分区核订。保价邮件除收取包裹资费外,每保1元及其零数加保价费0.01元,最低0.20元。
关键词: 邮政包裹 邮件投递

内容

含包裹和快递小包两种。民国初始办理包件业务。民国25年,南康邮政局年包裹230件,唐江邮政局年包裹260件。1949年,国内包件业务量1500件,业务收入750元。1956年包件业务量上升到7421件,业务收入3157元。1978年,包件业务9704件,业务收入6181元。1985年,出口包件9225件,进口包件33042件,转口包件20528件,业务收入5612元。
  1977年7月前,县邮电局仅可办理国际进口包件的投递,同年7月始受理国际包件的收寄出口业务。至1985年,县邮电局及其所属15个邮电支局(所)均办理国际包件业务。1985年,县邮电局经办国际包件49件,其中出口15件,进口34件。国际包件出口,一律由赣州地区邮电局经转。
  包件资费,民国时期,国际每件以1000格兰姆起码。广东方面邮资0.30元,南昌0.40元,邻县0.20元。2000格兰姆以上照推递加。解放初,包件资费有所调整。1958年1月起,统一全国各地互寄普通包裹资费,快递小包在收取普通包裹资费的基础上,每件从加收0.16元改为加收50%。起算重量由半公斤改为1公斤。1985年底执行的包裹资费,由国家邮电部邮政总局按照寄递里程分区核订。保价邮件除收取包裹资费外,每保1元及其零数加保价费0.01元,最低0.20元。国际包裹资费,也按部颁统一规定办理。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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