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南康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2394 |
颗粒名称: | 第八节 管理 |
分类号: | F540 |
页数: | 3 |
摘要: | 在检查中,对有破坏公路行为的拘留4人;罚款3200元;拆除违章建房屋4间半,厕所5间;归还公路用地35亩;处理公路上挖沟引水45处计28.6米,堆在公路上的建筑材料135立方米。1984年4月至1985年底,共拆除违章建筑96间计1728平方米,处理堆积物156处,计1128立方米。29年,江西省公路处在南康设立交通管理稽查站,负责处理境内车辆违章及征收养路费。解放初,县内未设交通管理机构,交通事故的处理,以东山大桥为界,按事故发生的地段,分别由信丰、大余、赣州交管站会同公安部门处理。 |
关键词: | 公路运输发展 公路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