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运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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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393
颗粒名称: 水路运输
分类号: F550
页数: 4
摘要: 明、清时代,县内进出口物资全赖水路运输。明天顺六年(1462年),全县有船户138家。清末民初,唐江商业发达,南康水路运输也以唐江为中心。民国期间,除远航赣州、吉安、泰和、樟树、南昌等地的木帆船外,还有搞短途运输的“圩船”。民国18年(1929年),全县有赶圩快船8艘。其中唐江至赣州3艘,载量29吨;凤岗至赣州1艘,载量8吨;桥头、龙华、凤岗、潭口至唐江各1艘,每艘6至10吨。民国37年,唐江至赣……
关键词: 水路运输 运输经济

内容

明、清时代,县内进出口物资全赖水路运输。明天顺六年(1462年),全县有船户138家。清末民初,唐江商业发达,南康水路运输也以唐江为中心。民国期间,除远航赣州、吉安、泰和、樟树、南昌等地的木帆船外,还有搞短途运输的“圩船”。民国18年(1929年),全县有赶圩快船8艘。其中唐江至赣州3艘,载量29吨;凤岗至赣州1艘,载量8吨;桥头、龙华、凤岗、潭口至唐江各1艘,每艘6至10吨。民国37年,唐江至赣州“圩船”3艘30吨,其中张衡俞平头快船2艘20吨,李来财圩船1艘10吨。这些“圩船”规定每3天(逢圩日)往返一次,除乘少量旅客外,主要是代客装运生产、生活物资和农副产品。民国29年,唐江至大余水道60公里,有帆船40艘;唐江至樟树水道255公里,有帆船40艘;唐江至上犹水道15公里,有竹筏90只;唐江至崇义水道35公里,有竹筏80只。运出的有糖、油、土布和其他农副产品,输入的是柴炭、米、麦、麸、纸张、食盐、南杂货,年货运量约3至4万吨。上犹、崇义的竹木排筏也集中唐江销售,转运至赣州、南京、常州等地。民国37年,替江西田赋粮食管理处唐江运输站运粮的帆船有40艘,总容量1629公担。
   解放初,水路运输仍由个体经营。1949年,全县有木帆船99艘,载量1020吨。1953年进行水上民主改革,同年6月9日成立唐江港船民协会,将分散的个体船户组织起来,先由临时性互助组走向季节性互助组,1955年发展为11个木帆船常年互助组,有木帆船41艘,载量540吨,组员139人,是年完成货运量1.16万吨,货运周转量152.10万吨公里,比1952年增长12.8%。1956年2月,南康、上犹两县木帆船组织合并,在唐江成立“南康县木帆船运输合作社”,入社木帆船104艘,总载量1182吨,社员405人(含家属)。1958年发展到有煤气机机动船1艘,26吨20马力。是年完成货运量6.84吨,货运周转量168.36万吨公里。1959年3月15日,南康县木帆船运输合作社与南康搬运站、南康养路队合并成立“南康县运输公司”,有机动船2艘,50吨40马力,船工458人。1960年5月,航运从县运输公司分出成立县航运公司,增添拖轮1艘60马力,机动船1艘,23吨20马力。是年完成货运量13.3万吨,货运周转量421.67万吨公里。1969年,拖轮增加到2艘,140马力,新造机动船2艘,并将原有13艘木帆船改造成为机动船,总载量284吨,150马力。是年货运量9.80万吨,货运周转量551.60万吨公里。1982年,县航运公司机修、造船车间自行设计制造钢质机动船1艘,25吨10马力,是南康有史以来第一艘钢质机动船。1984年至1985年,利用国家低息贷款48万元,改造钢质机动船8艘,469吨。
   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颁发《关于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的若干规定》,年底,全县有个体、联户运输船舶117艘,1341吨,180马力,其中机动船12艘,169吨180马力,木帆船105艘,1172吨。
   [=此处为表格(表18—8 几个年份水路运输情况)=] 1985年,全县有各种船舶212艘,总载量4107吨,1102马力,其中机动船93艘,2107吨1102马力(个体49艘,653吨,572马力),木帆船119艘,2000吨(个体99艘,1088吨)。完成货运量8.68万吨,货运周转量1841.21万吨公里。水路运输情况如表18-8。
   水路运输货物运价,民国时期初由各地自定或面议。民国29年,江西省驿运管理处成立后,对公、商水路运输运价作了统一的规定。33年8月,又对运价作了调整,按原运价加60%(如附表)。唐江驿运站规定,由唐江放空至各地应按运价加40%放空费。
   [=此处为表格(表18—9 民国33年唐江至各地公、商水路运价)=] 解放后,人民政府根据河流水位和难航、易航河道,制订了内河各支流航运货物运价。1973年8月,省航运局颁发《江西省水路货物运价计算规则》中,将全省航道分为10级,相应每吨基价分为10类,货物种类分为8等,上、下水单价有8种,无洪水、枯水之分。南康县属7级航道计算,每吨基价为2.40元。1985年1月,省交通厅航运局对水路货物运价又作了调整,将全省航道改分为8级,南康至三江口、唐江至上犹仍为7级帆船河级,赣州至唐江为5级帆船河级,每吨基价3元。调整后的水路货物运价如下表: [=此处为表格(江西省内河航运机、帆船货运运价 表18—10)=] 计费单位:吨 单位:元 [=此处为表格=] 第八节 管理 一、路政管理 1983年,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南康至浮石沿公路边、河边打石取土的通知》,组织交通、公安、建委、工商、公路、公社等单位的路政检查团,对县境内公路进行了全面大检查。在检查中,对有破坏公路行为的拘留4人;罚款3200元;拆除违章建房屋4间半,厕所5间;归还公路用地35亩;处理公路上挖沟引水45处计28.6米,堆在公路上的建筑材料135立方米。1984年4月至1985年底,共拆除违章建筑96间计1728平方米,处理堆积物156处,计1128立方米。
   二、车辆监理 民国23年(1934年)12月21日,国民政府交通部颁布《陆上交通管理规则》,规定车辆靠左行驶(35年1月1日起改为右侧通行制)。29年,江西省公路处在南康设立交通管理稽查站,负责处理境内车辆违章及征收养路费。34年,县政府在县城北门外及公路交接十字形地方设置交通亭,配装红绿灯。
   解放初,县内未设交通管理机构,交通事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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