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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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37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交通
分类号: F503
页数: 21
摘要: 明初,南康境内有南埜水马驿和九牛水驿。明成化二十年(1484年),南埜水马驿迁基于儒学左侧(今赣南卷烟厂沿河宿舍)。
关键词: 交通运输发展 交通运输建设

内容

清代,县衙内设巡检,潭口、相安(横市)两镇设巡检司,兼管巡查关津道路,管理交通。
   民国17年(1928年),县政府设建设局。20年,改建设局为建设科。24年,由县政府第三科分管交通。38年,由县政府第四科管理交通。
   解放后,1948年8月,县人民政府设建设科。1954年3月,裁建设科设交通科,有科长1人,科员3人。1956年6月,工业科、交通科合并成立工业交通局,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科员6人,由1名副局长和3名科员分管交通运输工作。1958年9月,从工业交通局分出为交通局,设局长1人,科员2人。1962年5月,工业、交通合并,复称工业交通局。1965年8月,交通运输工作由县经济委员会管理。1969年12月,与邮电局邮政部分合并为交通邮政局。1970年7月,从交通邮政局分出为交通局。1976年1月,与工业局合并为工业交通局。1978年9月,工业、交通分设,复称交通局至1985年。1985年,局内设行政办公室,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文书1人;运输管理站设站长、副站长各1人,运输管理员5人;县乡公路管理站设站长副站长各1人,工作人员9人。
   第二节 邮电机构 明成化二十年(1484年),南康设南埜水马驿于儒学左侧(今赣南卷烟厂沿河宿舍附近)。正德年间,知县黄璋重修九牛水驿,驿址在县治东40里(潭口坞埠)。清康熙三十年(1691年)。九牛水驿被裁减。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革驿兴邮,南康设邮政代办所,所址设县城东街广兴号,邮政业务委托广兴号代理。光绪二十九年,改南康邮政代办所为南康邮政局,旋即复改为邮政代办所。清末,设唐江邮政代办所,地址在唐江圩新大街维新路(唐西路)。民国2年(1913年),改唐江邮政代办所为唐江邮政局,属二等邮局。7年,创建南康电报局。9年,南康邮政代办所复称南康邮政局,16年再次改为邮政代办所,由东街甘和兴经理。后因战乱,曾一度停办。21年,设南康县总机。22年复设南康邮政局。23年,邮政局与电报局合署办公,半年后又分开办公。27年,设南康电话局。35年,电报局与电话局合并为电信局,属三等乙级局。同年改县总机为县通信队。36年,成立唐江电信代办所,后改为唐江电话交换所。
   解放后,南康邮政局、南康电信局和南康县通信队,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南康县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1949年8月20日恢复南康电信局和县通信队业务,同时改南康电信局为南康电信营业所,改唐江电话交换所为唐江电信营业所,改县通信队为县总机。同年9月恢复邮政业务。经过整顿,南康邮政局列为三等丙级邮局,唐江邮政局为三等乙级邮局。两局均隶属于江西省邮政局。1951年4月,撤销潭口镇代办所,改设自办四等邮局。5月,南康邮政局与南康电信局合并为南康邮电局。7月,唐江邮政局与唐江电信营业所合并为南康邮电局唐江营业处;潭口邮政局与潭口电信交换点合并为南康邮电局潭口营业处。1953年6月,南康邮电局奉令接管南康县总机。经过整顿,全县除县邮电局及唐江、潭口两个营业处外,还有凤岗、沙溪、赤土、龙华、横市、坪市、积胜7个自办电话交换所。同年,改唐江、潭口两个营业处为邮电支局,并将凤岗邮政代办所收回与凤岗电话交换所合并,升为邮电支局;将赤土、横市邮政代办所收回,与电话交换所合并升为邮电所。1956年,先后增设坪市、龙回、镜坝、龙华、十八塘、朱坊、贤女7个邮电所。1958年9月,设立罗边邮电支局。11月,除县局、唐江和罗边支局及镜坝邮电所外,潭口、凤岗两个邮电支局,以及坪市、横市、十八塘、龙华、朱坊、龙回、赤土、贤女8个邮电所,分别下放公社管理,改称公社邮电局。三江、麻双、莲塘、大坪、隆木、三益6个原先没有邮电机构的公社,也由相关公社设立了公社邮电局。1962年5月,三益、莲塘、三江、隆木4个自办邮电所撤销,改为邮电代办所,下放公社经营管理。同年末,南康邮电机构有:县邮电局,唐江、潭口、凤岗、龙回、赤土、龙华、沙溪、横市、坪市9个邮电支局,浮石、积胜、镜坝、太和、罗边7个邮电所,以及三益、莲塘、三江、隆木、桥头、窝窖、内潮、圩下8个邮电代办所。1966年,南康邮电自办机构除县邮电局外,设唐江、潭口两个邮电支局,凤岗、龙华、龙回、赤土、沙溪、横市、坪市7个邮电支局降为邮电所,另设三益、三江、隆木、内潮4个邮电代办所。1969年12月,撤销南康县邮电局,分别成立南康县交通邮政局和南康县电信局。电信局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南康县人民武装部,业务由江西省电信局领导;交通邮政局由赣州地区交通邮政局和县革命委员会领导。1970年7月,邮政局从交通邮政局分出为南康邮政局。1973年10月,南康邮政局与南康电信局合并为南康县邮电局。1985年,南康县邮电局内设办公室、业务技术股、财会供应股、农村电话股、生产(服务)班(设有邮政、报务、话务、市机载波、维修、后勤等)。下设机构有唐江、潭口2个邮电支局,龙回、浮石、赤土、朱坊、镜坝、龙华、凤岗、沙溪、麻双、横市、大坪、坪市13个邮电所。邮电职工总数199人,其中管理人员23人,生产人员168人,生活服务人员8人。
   第二章 交通 第一节 古道 一、驿道 明初,南康境内有南埜水马驿和九牛水驿。明成化二十年(1484年),南埜水马驿迁基于儒学左侧(今赣南卷烟厂沿河宿舍)。清顺治三年(1646年)毁于兵火,迁于城内。时南埜驿道有5条:,由县城总铺往东经文付铺(东山倒桥)、星驰铺(东山十字路上)、樟桥铺、潭口铺、高破铺至赣县五总铺,共50里(华里下同);往西经古镇铺(西华乡埠头上)、伏潭铺、贤女铺、青泥铺(浮石乡青云)至大余县赤石铺,共40里;往北经塘江铺通相安(横市)、龙泉(遂川县);往南经龙回铺至信丰县;往西北经朱坊铺通上犹县。
   二、官路 县城东门往东至东华山(东山)为东华山官路,长2.5公里;县城西门往西至西华山为西华山官路,长1公里。两条官路均为清同治九年(1870年)县宾兴局捐修。路宽约2米,路面呈拱形,鹅卵石铺砌,并用青砖固路边。在东门外东华山官路上建有接官亭。
   三、大路 清代,南康通往邻县的大路有: 西北陆路自县城西门5里至安舒桥(四眼桥),5里至叶坑,10里至葡萄树下(桃树下),10里至朱坊铺(朱坊埠),10里至塘铺(塘埠),20里至鼓楼坳,共60里,与上犹县交界。
   中陆路 由塘江东行,10里至齐溪口,5里至凤岗圩,5里至朱村,10里至马坳,计30里与赣县(赣州市)交界。由塘江往西行10里至幸屋村,5里至油箩滩,10里至桥头圩,15里至百步墩,共40里,与上犹县交界。
   北陆路 自县北门5里至下马石,5里至城埠,10里至锻荷桥(寡婆桥),10里至烂泥坞(烂泥坳),10里至塘江,10里至老桥头,10里至竹下,10里至荷子头,10里至十八塘,15里至麻桑(麻双),10里至刀子石,10里至横石井(横市)。由横石井北东行10里至南良水口,5里至桥庄,5里至大坪,5里至旸团,10里至东村,5里至小源,5里至沙溪塘,共165里,与万安县交界。由横石井西北行10里至沙场岭,10里至土桥,10里至山东坳,10里至大路坪(坪市),10里至迳口(境口)分水坳,10里至瑞坑,5里至黄土关,共190里,与龙泉县(遂川县)交界。由横石井分路行15里至龙口,与崇义县(今为上犹县)交界。由塘江分路过月下桥,5里至风车坳,10里至岩子前(隘孜前),5里至土桥湾,10里至马尾坑,5里至楼下,10里至乌溪,10里至佛坳,13里至浮竹圩下,5里至大汾,2里至心田尾,共75里,与赣县交界。由塘江分路往西北行10里至白竹背,5里至长塘尾,5里至楼子下,5里至田心里,5里至陈坊,5里至药塘,5里至麻园排,5里至薯坑,10里至下埠,3里至红岭上,共58里,与上犹县交界。
   西南陆小路 自县南门过渡(今建成大桥),5里至窑头上,10里至坝尾,5里至〓口(齐口),13里至高洲,5里至窝窖圩,10里至石塘子,由石塘子右行10里至龙潭面,10里至大坳里,5里至龙虎山,共78里,与大余县交界。由石塘子左行20里至竹篙岭,10里至莲花坞,与信丰县交界。
   南陆路 自县南门过渡,10里至五马归槽(五马归桥),10里至石子坳,10里至黄泥巷,10里至龙回圩,10里至〓岭(岐岭)共50里,与信丰县交界。
   东南陆小路 自县东门过蓝田渡,10里至羊子坑,10里至分水坳,10里至清田坊,10里至上章岭,共40里,与赣县交界。自清田坊左行15里至黄沙岭,与赣县交界。
   东北陆小路 自县东门过芒东巷渡(今南康大桥),5里至东山局分路,行10里至樟木岭,10里至丘边渡,10里至范塘,10里至烂泥桥,10里至刘坝(流坝里),5里至凤岗圩,10里至垄前溪(龙泉圩),10里至石龙头,5里至坳头,共85里,与赣县(赣州市)交界。由凤岗圩分路行5里至鸡以岭,10里至虎啸岭(虎笑岭)与赣县(赣州市)交界。
   东陆大路 自县东门5里至东华山(东山),5里至金鸡岭,5里至星驰铺(十字路),5里至李家山,10里至樟桥,5里至潭口铺,15里至五家岭,共50里,与赣县(赣州市)交界。
   西陆路 自县西门由西华山分路,15里至石子赖,5里至寨里,10里至赤土圩,10里至樟树下,10里至神背坑,10里至红桃岭,共60里,与崇义县交界。由赤土圩东南行10里至石门,10里至风门坳,与大余县交界。
   西陆小路 自县西门10里至长岭头,10里至长塘,10里至蔡坑(寨坑),5里至下角岭,共35里,与崇义县交界。
   第二节 公路 一、公路建设 民国21年(1932年)冬,驻大余粤军第一军军长余汉谋为围剿江西中央苏区,指令修筑赣余公路(赣州经南康至大余),路款由军部筹拨。全路雇工,唯南康境内由南康县征发民工,酌给工资,后因经费困难,全尽义务。路基概为民田或山岗,全未给资,田粮也未豁免。23年春建筑完竣,同年2月1日由利通公司呈准第一军军部承办通车,是为南康第一条公路。
   23年春,由全县殷富按田摊派毫银8万元,开始修筑县城至唐江、南康至信丰公路。县征集民工修筑,于同年冬告成,次年秋始通车。当时县城至唐江公路,汽车只能到达钟屋村,然后用渡船驳运至唐江圩。1957年冬建成唐江大桥(木质桥)。南康至信丰公路,原名康信公路,解放后延伸至定南,改称康定公路。
   民国30年春,动工修筑赣犹公路(赣州经唐江至上犹),33年竣工通车。34年2月,为阻止日军,将公路破坏,公路交通中断。37年10月11日,江西省第四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指令限期修复,于38年5月1日通车。由于桥梁及路面质量太差,汽车只能到达唐江,平均日行汽车至多5辆次。解放后,赣犹公路延伸至崇义丰洲,赣犹公路改称赣丰公路。至解放前夕,全县共有公路4条,总长106.19公里。
   解放初,以整修原有公路为主。1957年1月5日,动工修建唐江至十八塘公路,全长13公里,翌年7月竣工通车,1959年2月列为省养。1958年9月,接修十八塘至坪市路段,计长35公里,次年10月1日竣工通车。上述路段共投工15.05万工日,投资20.26万元。1961年12月6日,修筑坪市至隆木路段,全长6.4公里,共投工2.01万工日,投资4万元,次年3月建成通车。至此,沟通县内南北交通的县城至隆木公路全线畅通。
   此外,还陆续修筑了南康(县城)至崇义县白视、横市至万安县下造、连城至园岭、寡婆桥至红星、浮石至龙回等县道。1985年,县成立瑞沙公路工程指挥部,筹划修建自南康隆木瑞坑至遂川县巾石乡沙田水路段,计5.4公里,县境内长3.34公里,与二级公路昌(南昌)赣(赣州)线相接。此路段由世界银行低息长期贷款修建(1988年建成通车)。瑞沙段通车后,可缩短遂川至南康单程运行距离28.5公里(与遂川经赣州到南康路程相比)。
   1985年,全县共有公路220条。总长1002.03公里,比1949年增长8.43倍。其中,国道2条,计长61.36公里;省道2条,计长44.83公里;县道6条,计长155.14公里;乡道19条,计长130.35公里;专用公路13条,计长30.45公里;简易公路178条,总长579.9公里。每万人有公路15.66公里。全县30个乡(镇)全部建公路,97%的乡(镇)驻地可通班车,全县基本形成以县城为中心的公路网。
   二、公路养护 民国28年(1939年),赣州至小梅关公路由南通公司雇工养护。29年,江西公路处收回赣州至小梅关公路养护权,在赣州设赣县工务段,养护管理南康、上犹、大余、信丰、龙南等县公路。34年设南康养路工区,养护管理南康、上犹、大余3县公路,下设3个道班,南康为第3道班,有养护工16名,养护西门脑至与大余县交界的分水岭路段。另设信丰工区,管理南康、信丰、龙南3县公路。南康潭东乡界牌前至与信丰县交界的分水岭路段,由信丰工区养护。
   [=此处为表格页(表18—1 1985年南康县公路基本情况)=] 解放初,江西省公路局在南康设养路工区(后改称养路段、公路段),负责管养赣余、康信公路,康唐、赣犹公路仍由县人民政府建设科兼管。1953年8月,省公路局统一接管上述公路,增设唐江养路工区。1959年,唐江至十八塘路段,转交省公路局养护。1962年,南康养路段下设潭口、浮石、龙回、凤岗、康唐5个养路队,养护人员94名,养护里程119.56公里。1985年,南康公路段在潭口、西门、五马、三益、龙回、连城、太窝、凤岗、唐江、龙华、十八塘各设有养路队,有养护工人99名,养护南小、赣丰、康定、康唐4条干线公路和唐江至十八塘县道,计119.19公里,人均养护公路1.23公里。南康至崇义县白视、十八塘至隆木公路由县交通局养护,设有赤土、横市两个养路队。赤土养路队养护南康至白视公路31.27公里,设黄田、金矿、矿山3个道班,1985年有养护工16人,人均养护公路1.95公里;横市养路队养护十八塘至隆木公路48.4公里,设横市、坪市、,黄埠3个道班,人员定额23人,养护定额人均2.1公里。其余县乡公路由各乡养路队(组)或代表工养护。1985年,全县有乡(镇)养路队(组)25个,计59人(含代表工)。
   1982年,各养路队实行承包责任制。1983年,县交通局对县乡公路养护实行“五定”“一包”(即定人员、定里程、定养护质量、定安全生产、定出勤。养路经费包使用)。当年平均好路率达39%。赣州地区交通局授予南康县交通局县乡公路养护管理先进单位称号。1984年,横市养路队养护好路率达81%,被评为赣州地区公路养护管理先进集体,队长朱挺槐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并出席地区交通系统英模大会。1984年,南康公路段在康唐公路线上的连城养路队进行分组作业,包干到人的养路责任制,其他养路队实行“七定”(定路段、定人员、定任务、定标准、定材料消耗、定经费、定节约分成比例)、“三包一奖”(包小修保养任务、包各项任务的质量标准、包小修保养经费,超产节约奖)制,公路质量不断提高。1981年,公路好路率平均为35%,其中干线好路率平均为50%。1985年,省养公路平均好路率达50.3%,唐江至十八塘县道好路率达85%。
   公路绿化。1952年以前,境内公路两旁树木甚稀。1952年9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公布《公路行道树栽植办法》以后,人民政府每年都组织群众种树。1960年植树4790株。1967年公社分段包干,由公社分配沿路大队、生产队按地段组织劳力挖穴种植,是年植树81176株。但疏予管理,成树极少。1980年,省养各路行道存树仅19991株,其中南小线10847株,康定线3670株,赣丰线2226株,康唐线2241株,唐江至十八塘线1007株。1985年,公路两旁植树130公里,计3800株。
   养路费的来源,主要靠征收。征收养路费始于民国24年秋,始称“互通捐”,28年改称“通行费”,29年名养路费。35年4月16日起,养路费每吨公里42元(法币·下同),36年11月起,货车每辆每公里收1600元,客车每辆每公里11000元。解放初停收养路费。1950年1月,恢复征收养路费和汽车过渡费,由省交通厅统收统支,统一管理。1961年4月1日起至1979年12月底,交通专业运输部门养路费的征收,每月按实际行驶里程,分别按客、货运价的8%计征,客车按每月每吨90元,货车95元,挂车45元计征(小汽车免征);拖拉机则按实际行驶里程计征。1980年1月1日—1985年4月30日,社会车辆按核定吨位每月每吨征收养路费88元,挂车减半计征。方向盘式拖拉机按汽车养路费50%计征(每20马力折合1吨),手扶拖拉机则按汽车养路费的25%计征。交通专业运输部门按营运收入总额的11%计征。1985年5月1日以后,交通专业运输部门按营运收入总额的15%计征养路费;社会车辆每月每吨征收105元,挂车减半征收,方向盘式拖拉机和手扶拖拉机养路费的征收额不变。
   县乡公路养护经费实行“民办公助”,即由地区交通局按公路里程和等级,拨给县交通局统一掌握使用,县交通局按线路等级标准(一等公路每年公里280元,二等公路每年公里240元,三等公路每年公里200元)拨给各乡、镇包干使用。
   公路保养工具原以竹扫、扁担、铁锹、十字镐、粪箕为主。1958年起采用牛马拉月弓回沙和使用皮扫帚手工操作。1963年,南康养路段添置木炭汽车1辆,马车4辆,小板车9部,牛9头,马9匹,回沙器6个,各种人力车22部。1972年后,用小四轮或手扶拖拉机回沙,不仅加快了工作进度,而且工人劳动强度也大为减轻。1985年,南康养路段拥有工程车4辆,丰收27型拖拉机1部,大型压路机1台,养路专用小四轮14辆,双排座客货两用汽车1辆;横市、赤土两个县养路队共有中型拖拉机2辆,人力胶轮车12部。
   第三节 铁路 赣犹森林铁路,东起赣州市杨梅渡,西至上犹县窑下,全长65公里。自凤岗乡岗孜村入境,经凤岗、平田、唐江镇至龙华乡大坑村马子坳出境,境内长32公里。系永久性窄轨,赣南区762毫米森林铁路。境内有钢筋混凝土桥梁18座,其中单孔桥12座,三孔桥2座,双孔桥4座。漂子崠隧道(位于龙华至大坑地段)全长462米(其中隐蔽道290米,两端明洞隧道172米),宽3.92米,由内蒙古林业勘察设计院测设,赣南森林铁道指挥部隧道工程队施工,总造价21.29万元,费工2.81万工日。
   赣犹森林铁路于1960年2月10日正式开工兴建,1963年竣工通车,为运输竹木专线,在县境内设有凤岗、唐江、龙华、大坑4个火车站,双日有客班车往返。属赣州地区森林铁道管理处管理。
   第四节 水路 县境内主要干流有章江、上犹江,主要支流有龙华江、赤土河、龙回河、朱坊河。1985年通航总里程62公里。
   章江 自西南部的浮石乡塔下村入境,由西南向东北,经流浮石、西华、蓉江、东山、镜坝、龙岭、潭口、潭东、三江9个乡(镇),至三江口与上犹江汇合,境内流程58公里。民国20年(1931年)以前,10吨左右的木帆船可上溯至大余县,下航至赣州、南昌、九江出长江。29年至34年期间,因日军侵入长江一带,赣南进出口物资大部分由章江改运至大余县中转广东,其时来往船只每日达三四十艘。1958年10月,在县城西南2公里处建筑章惠渠拦河坝,未设船闸,致使县城通往大余县航道中断。县城至三江口一段35公里航道,也由于沿河兴建水利工程而渐趋断航。1959年以后,县航运站每年在枯水季节对该段航道进行清陂改口,扒沙治航,使镜坝至三江口沿河各乡村每年可水运3万吨以上甘蔗到江西第二制糖厂(蟠龙),航程25公里,但镜坝至县城10公里已断航。
   上犹江 从县西部的龙华乡罗边村入境,经流龙华、朱坊、平田、唐江、凤岗、三江6个乡(镇),境内航程37公里。清末民初,上犹江赣州至崇义航道,自赣州溯流而上,载量10吨船舶可抵崇义县古亭,春汛时载量30吨货船可达唐江。解放后,上犹江仍是南康主要水路航线,历年进出口和县内短途物资运输量年达五六万吨。唐江港有机动货船航行直达南昌、九江、南京、上海等地。1957年,上犹陡水水力发电站建成后,唐江至崇义古亭的航道,船舶运输只能到达上犹陡水。1978年建成上犹南河电站后,船舶运输上溯〓达到上犹县城。
   龙华江 是县内较大的一条支流。上段名麻双河,下段麻双河与上犹社溪水汇合后称龙华江。龙华江自北向南流经坪市、横市、麻双、十八塘、龙华5乡后注入上犹江。境内全长88公里。1960年以前,可通航载量3—4吨舢板船和排筏。1961年后,由于开采矿山,滥伐林木,造成水土流失,河床泥沙淤塞,到1985年,只有少量木、竹排筏在春洪季节通航。
   赤土河 经流赤土、横寨、西华3乡,至蓉江镇蔡边河注入章江,全长38公里。民国期间,蔡边河至赤土圩一段可通航竹、木排筏、后因沿河建筑陂坝,开采金矿,以致河道淤塞,至解放初已断航。
   龙回河 源出龙回乡大坑里,经流龙回圩、黄泥巷、石滩、五库里至浮石乡江孜口入章江,全长22公里。据传:清咸丰七年(1857年),林姓建祠堂,从兴国载运红石料的木船可通至坪沙。由于龙回乡境内水土流失严重,清末已断航。
   朱坊河 古称瑞阳江,又名河田水、扬眉江,源出崇义县铅厂。西从朱坊兰坝入境,东至镜坝乡鹅岭注入章江,境内长38公里。明末清初,朱坊河可通小船,后因沿岸居民筑坝树桩,建造天车(筒车)激水灌田,至清同治年间,便鲜见船只通航。民国迄今,只有在春洪季节可放行1吨左右竹、木排筏。
   解放后,为使章江,上犹江干流航道畅通,县航运部门每年冬都要派员检查有碍陂坝和浅滩,组织好劳力,或承包给当地公社(乡)、大队(村),进行清陂改口,修坝堵水,疏通航道,年均耗资2500至3000元。1958年以后,上犹江航道第一糖厂港口疏航费,由赣州航道工程段与江西第一糖厂各半分摊。1971年9月,县革命委员会为解决县内运输紧张的矛盾,对县城至三江口航道进行整治,清理与修筑陂坝54座,清理石方39546立方,耗资9120.70元。
   第五节 桥梁 一、民间桥梁 县内民间桥梁众多,南部和中部多为木桥,北部多为石拱桥。民国25年(1936年),全县共有民间桥梁117痤,其中石桥48座。几经沧桑,有的桥梁塌废,有的改建成为钢筋混凝土桥。1985年,全县有人行木桥110座,古石桥24座,如附表: [=此处为表格(表18—2 1985年古石桥简况)=] [=此处为表格=] 注:①、四眼桥古名舒家桥、安舒桥。②、倒桥于1975年水毁1孔,至今未修。
   二、浮桥 敬石浮桥 位于东山芒东巷(今南康大桥处)。民国9年(1920年)由陆军第九旅旅长马日亮倡造。联小舟10余只。民国28年建成公路桥后废。
   南门浮桥 在县城南门外,长110米,宽3.5米,13驳,浮桥船25只。民国24年秋由地方募造,25年7月落成。初在小南门外,27年迁今址。民国时期曾设看守警,并征收船筏通过税,作为浮桥维修费用。解放后设浮桥管理委员会,浮桥经费由县财政拨给,蓉江镇人民政府管理,有护桥工2人。
   唐江浮桥 北岸在唐江镇,南岸为大岭乡钟屋村。由40只木船连缀而成。民国20年募建,其经费由大码头义渡会移拨,有店房16所出租收入,由唐江商会浮桥股管理。解放后,修桥经费由县财政拨给,唐江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1957年建成唐江大桥后,将浮桥迁往凤岗乡。
   三江浮桥 在三江乡北部的上犹江上,全长235米,宽3.2米,32驳,浮桥船70只,其中钢筋混凝土浮桥船12只,南北两端各建有码头。该处原用船渡,1957年唐江浮桥移此,原由凤岗公社管理,1957年凤岗、三江分社后,改名三江浮桥,由三江公社管理,维修费用由县财政拨给。1985年有护桥工2人。
   三、公路桥 解放前夕,县境内有公路桥梁22座(含汽车渡口1处),其中赣小线6座(高陂桥、潭口桥、倒桥、东山桥、青泥埠桥),康龙线1座(五马桥),康唐线5座(洋坝桥、连城大小桥、寡婆桥、大水丘桥、唐江渡口),赣犹线10座(罗边桥、老鼠咀河排桥、老鼠咀桥、崇义乡所门口桥、何屋村背桥、龙华江大桥、新溪桥、 [=此处为表格(表18—3 1985年县境省养公路桥梁)=]马齐坝桥、月下桥、七济桥)。上述桥梁,除赣小线上的东山桥为防腐木桥外,其余均为临时性木桥。
   解放后,随着公路建设的发展,公路桥梁也随之增多,原有一些临时性木质桥,也大都改为钢筋混凝土桥。1967年,由国家投资31万元,省公路局测设,赣州公路总段施工,将县城东2公里处南小公路的东山桥,改建成永久性钢筋混凝土桥,并改名为“南康大桥”。1981年春,由省公路局投资161万元,省交通厅规划勘察设计院设计,赣州公路分局施工,将唐江大桥改建成钢筋混凝土桥。1983年冬,由国家投资127.7万元,在县城西北的龙华江上,建成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龙华大桥。1985年,全县有长度在100米以上的大型公路桥3座,中小型公路桥83座,计1861.90延米。此外,还有乡村简易公路桥105座。省养公路桥梁见表18-3。
   第六节 渡口 码头 一、渡口 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全县计有南门渡、下渡、蓝田渡、新东渡、高车坝渡、贤女铺渡、银渡、青泥铺渡、奎阁渡、窑边渡、洋江浒渡、潭口渡、三江口渡、朱边渡、镜坝渡、八家塘渡、邱边渡、江坝渡、鹅岭渡、王坝渡、塘江渡、油箩滩渡、齐溪口渡、朱坊渡、凤岗圩渡、打铁滩渡、湖溪渡、蒋屋渡、黄竹塘渡、围下渡、牛形渡、小围渡、老鼠嘴渡等34处渡口,渡船53只,多为义渡。渡船有的为村民众建,有的是知县、绅士或职员捐造。渡船维修和渡工工食以及义渡经费,靠租田和店房生息解决。洋江浒渡,清乾隆二十七年(1763年)黎孔安等17家捐租田170担,后范廷振又捐租田810担,每年实收租谷129担7斗5升,作为渡工工食及修船费用。塘江渡卢姓置租田311担5斗,土1斗;众善公局将变卖店房、赎回店房洋银共计450元,均发存同丰质铺按月1分5厘生息为修整船只及发给渡工工食等费。齐溪口渡,清乾隆二十九年(1765年),董茂彩捐租田20担,四十六年,其孙董球续捐租田84担,加给渡夫工食及渡船修整等费用。新东渡,康熙知县申毓来捐造新船,每年捐银修治,四十九年又置田15担,永为修船之费。民国25年(1936年),全县计有渡口40处,渡船49只,多为义渡。渡工工食及渡船维修费用,也多靠租田收入和店房生息解决。
   1949年,全县49只渡船只有16个渡船管理委员会,雇有渡工撑船,管理费用靠公田租谷收入开支,其余23只渡船无管理机构,渡工生活靠卖渡,每年中秋节和旧历年前收两次“渡米(谷)”维持,修建渡船费用采取筹募办法解决。由于渡口无人管理或管理不善,影响水上交通正常秩序。1953年水上民主改革时,县人民政府对全县渡船、渡工进行登记整顿,嗣后,各渡口渐次收为当地乡村管理,渡口秩序有了好转。1961年,全县有渡口24个,渡船25只。渡工经费来源有的收渡费交大队按同等劳力记工分,有的则由几个大队分担渡工工资,渡工生活有了保障。渡船修造经费由地方自筹粮项下开支或由政府财政拨款解决。1976年,全县渡工工资来源有4种形式:1.由大队统一记工分,参加大队统一分配;2.固定工资。工资最高的是潭口江坝渡,每人每月工资45元,最低的是潭口角坝渡,每月仅19元。一般均为35元左右;3.工分加收渡费;4.卖渡。由渡工按水情每人每次收过渡费0.02至0.05元,洪水时收0.10元,但每月应向大队管委会交15—40元作为管理费。1985年,全县有渡口27处,渡船31只,其中机动船3只(如表),全为卖渡。修建渡船经费,统由县财政拨给。
   二、码头 唐江大码头 清同治十年(1871年)知县沈恩华捐修,分上码头、灰院里、窑湾里3个码头装卸点。1974年货物吞吐量为23929吨,其中吞量为20203吨,吐量为3726吨。1976年扩建为水泥结构新码头,计耗资2.03万元,由赣州航运局拨款5000元,其余由县航运站自行解决。扩建后可停靠6艘货船,计150吨,吞吐量每天为200吨,装卸能力150吨。唐江大码头由南康航运站管理,按船只运费总额收取2‰的码头使用费。
   [=此处为表格(表18—4 1985年渡口、渡船分布情况)=] 凤岗码头 分上、中、下3个码头装卸点。民国期间,平时每日有10余艘船只停泊,运出物资有油、糖、柿饼和枣子等,运入物资主要为麸饼、大米、大豆和食盐。解放初,凤岗码头每日仍有10余艘船装卸石灰、化肥、砖瓦、农副产品等物资,70年代渐冷落,80年代废。
   蓉江码头 在县城南门外。民国期间,平时每日有二三十号船只停泊。运来的物资主要是大米、大豆、食盐、南杂货等。大余的木排也多停泊于此,或就地出售,或下运至南京、常州等地。解放后,蓉江码头停泊船只逐年减少,特别是1958年以后,因章江沿岸兴修水利工程,加之水土流失严重,泥沙淤积,河床抬高,以致镜坝至县城河段断航,码头已废。
   潭口码头 在潭口镇潭口街。民国初期,潭口的副食、大米、布匹等大宗商品的进出主要靠水运,其时潭口码头停靠船只有时每日近百艘。赣余公路通车后,船舶货运逐渐少,码头日渐冷落。60年代以后,因章江河道变浅,除每年糖厂榨季有运甘蔗船停靠外,无其他货船停泊。
   第七节 运输 一、陆路运输 挑运 解放前,县内货物的输入与输出,主要靠船运和挑运。当时称长途挑运名“打肩担”,短途挑运名“担脚”,从事挑运的人叫“脚客”、“脚夫”。解放前夕,县城和唐江专门从事挑运的有三四十人,农村半农半工的挑力更多。挑运的主要工具是扁担、落脚。清末和民国时期,南康“打肩担”的人经常从本县或遂川县藻林挑食油、金桔、茶叶、白糖到龙南及广东兴宁、韶关等地,返回挑食盐和南杂货。此外还有为本县商号到赣州挑酱油、豆豉、珍果杂货的短途挑运“脚客”。
   1949年,肩挑货运量21.11万吨,周转量68.88万吨公里。1951年,唐江肩挑工人成立“唐江肩挑长途运输工会”。1956年,县搬运站成立,有长途挑运工19名,其中唐江队10名,横市队9名,肩挑货运量16.08万吨,货运周转量128.95万吨公里。1958年实现轴承化以后,挑运逐步为车运所代替。
   轿运 民国25年(1936年)以前,达官贵人外出多为坐轿,抬轿的称“轿客”。清末民初,县城东街有轿行2家、轿子6架(套),西街1家、有轿子15架(套),共有“轿客”40余人。民国初期,唐江有轿行3家,每家均有轿子20余架(套);潭口轿行有轿4架(套)。“轿客”有的有自己的轿子,有的租轿行的轿。民国初期,每架轿子每天租金5毫(银元)。替人抬轿伙食自办,住宿免费,力资2毫一趟(10华里)。随着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民国中期轿运逐渐消失。
   搬运 抗日战争时期,蓉江、唐江是水运货物的重要转运地,从事搬运业的人数达100余人。解放后,相继组织码头工会,各集镇也先后组织搬运工会。1956年成立县搬运站,有搬运工316人,完成货物搬运量5.03万吨。1959年成立县运输公司,有职工700名。1985年,全县有搬运队16个,从业人员480名。搬运工具由原来的竹杠、扁担、绳索发展到有各种大小板车、起重绞车、吊拉葫芦等装卸搬运工具,改善了搬运工人的劳动条件,提高了装卸搬运效率。
   手推车运输 手推车俗称“土车子”、“羊角车”,能载500—700斤,三四十度坡路和独木桥都能通行。民国中、后期,每逢龙回圩日均有二三十架手推车推运稻谷到县城出售,北乡的油米也大都用手推车推运至唐江销售。解放后,蓉江、唐江先后成立了土车工会,后与码头工会、肩挑运输工会合并为搬运工会(后改为搬运队)。1956年,参加各地搬运队的土车工人有126名,完成货运量0.52万吨,周转量11.16万吨公里。1960年以前,坪市、横市、麻双、大坪、隆木等乡的余粮外调,全靠肩挑手推车运,唐江至隆木公路通车后,北乡的余粮外调始用汽车运输,但手推车仍为农家送公粮、买化肥等主要运输工具。
   汽车运输 民国23年(1934年),赣余公路和康唐公路通车后,由利通公司承包大余至赣州、大余至唐江的公路汽车货运业务,在南康(县城)、潭口、唐江、赣州设有车站,有货车4辆。货运物资主要是赣南的钨砂、烟叶、土纸和食油,运往广东南雄、韶关或从筠门运往福建武平、上杭,由广东、福建将食盐、布匹、百货等运入赣南。随着业务的开展,逐渐增加客、货车10余辆,常驻南康车站客车2部。客运业务,大余经南康至赣州每日对开两班,大余至唐江每天往返一次。民国24年冬,江西省公路处与利通公司举办联运业务。28年,利通公司停业,由南通公司向省公路处承包大余至赣州、大余至唐江的经营权和路权。31年,南通公司撤销,改由省公路处经营。35年1月22日,县公营贸易处(后改为农业仓库)向江西兴业公司购买“雪佛兰”、“福特”牌(载量为2.5吨)货车各1辆,专驶上饶、南昌、吉安、南雄、曲江代行商运输货物,在县城设有总站,并在潭口、龙回、唐江、赣县设有接洽处。同年11月又在县城、唐江两据点各设有运输站,办理县内运输业务。是为南康地方首办汽车运输业。
   1.南康汽车站 解放后,国民党县政府遗留下来的货车已破烂不堪,不能使用,汽车运输任务由国营南康汽车站承担。1950年,南康汽车站有职工2人,设在东山经营龙南线和大余线的客、货运输业务,潭口、唐江设有代办点,由赣南运输处管辖。此时各条线路的客货运输业务都不大。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交通运输量也逐渐增多。1957年,南康汽车站职工增加到9人,客运量9.78万人次,客运周转量388.29万人公里;货运量0.52万吨,货运周转量22.79万吨公里。1959年客运量猛增到30.28万人次,客运周转量1074.31万人公里,货运量增加到4.74万吨。尔后,由于县办车队及行业车队的建立,货运量日渐减少。1975年6月1日,增加县内短途交通车,是年客运量50.22万人次,客运周转量达1460.81万人公里。1980年5月,增开南康至广东南雄长途客班车。1982年5月,又增开南康至广东始兴长途客班车。是年客运量122.25万人次,客运周转量3817.71万人公里,货运量9.84万吨,货运周转量268.40万吨公里。1985年,南康汽车站有职工63人,完成客运量134.77万人次,客运周转量4447.07万人公里;货运量1.28万吨,货运周转量273.12万吨公里;营运收入165.56万元。
   [=此处为表格(表18—5 1985年南康汽车站客运班次里程)=] 2.南康汽车队 1958年,赣地区运输局拨给南康“雪佛兰”牌3吨汽油车1辆,是解放后县有第一辆货车。后又拨给“道奇”3吨木炭车1辆。1960年从省交通厅调入“依法”3吨柴油车1辆。1963年,经县人民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南康县汽车队,隶属县交通局管辖。1970年改名为南康县汽车连,时有货车11辆,载量35.5吨,开始承担县内的汽车修理和运输业务,是年货运量2.04万吨,货运周转量110.23万吨公里。1971年10月,改装货车1辆为客车,开创了县办汽车客运业务。1973年,南康县汽车连复名为南康县汽车队。1974年,客车停开。由于长期吃“大锅饭”,经济效益一直不高,1979年仅完成货运量1.29万吨,货运周转量152.28万吨公里,上交利润1.32万元。1980年实行“三定”(定任务、定产值、定利润到人)、“一奖”(超产奖励)的经济责任制,使“责”“利”挂钩,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是年完成货运量3.35万吨,货运周转量294.85万吨公里,分别比1979年增长160%和93.49%。上交利润10.2万元,比1979年增加6.72倍。1981年7月,购置“解放”牌40座客车2辆,恢复客运业务。1982年,完成客运量12.10万人次,客运周转量363.67万人公里。1985年,南康县汽车队拥有货车16辆,客车7辆。完成货运量0.44万吨,货运周转量63.33万吨公里;客运量50.78万人次,客运周转量1109.52万人公里,客运量和客运周转量分别比1982年增长3.19倍和2.05倍。客运路线遍及全县大部分乡、镇。
   [=此处为表格(表18—6 南康县汽车队1985年客车时间、路线运行)=] 3.行业车队 1973年至1984年,全县先后建有8个行业车队(含地属行业车队3个)。1985年共有汽车95辆(客车6辆),其中江西第一糖厂车队汽车43辆(客车2辆),载量290吨;赣南卷烟厂车队汽车11辆(客车2辆),载量30.5吨;赣南轴承厂车队汽车7辆(客车2辆),载量12.5吨;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车队汽车13辆,载量63吨;县粮食局车队汽车5辆,载量37吨;县煤炭公司车队汽车5辆,载量29.5吨;县食品公司车队汽车7辆,载量17吨;县钨矿车队汽车4辆,载量16.5吨。这些行业车队各自担负本企业的运输任务。1985年,共完成货运量13.2万吨,货运周转量403.48万吨公里。
   4.个体、联户汽车运输 1984年,人民政府允许农民个体或联户购买机动车辆从事运输业后,1985年,县内第一个从事汽车客运的个体户朱坊乡吴香美,购买客车1辆,45座,同年4月22日开始营运,单日往返朱坊、关田,双日往返朱坊、左拔,当年完成客运量1.49万人次,客运周转量35.71万人公里,纯收入约2.4万元。此外,各乡镇还有个体、联户货运汽车63辆,载量211.5吨。1985年共完成货运量5.67万吨,货运周转量62.08万吨公里。
   汽车客货运价,民国时期概由江西省公路处制订。民国17年始,客运普通班车每人公里0.03元(银元·下同),快车0.035元,带运行李每25公斤公里0.016元。21年1月起,以上运价概增2成。货运各等运价,由江西省公路处于22年初制定。一等品运价每吨公里0.64元,二等品每吨公里0.48元,三等品每吨公里0.32元。同年3月1日起暂按各等运价的八折计算。抗日战争期间,车费不断上涨。民国34年,江西省公路处又制定了赣县至遂川、宁都、瑞金、大余、龙南路线的客运车票价目表,每人公里酒精车24元(法币·下同),木炭车14元。翌年1月1日又改订为每人公里分别为35元和32元。36年,由于内战,造成国内通货膨胀,货币贬值,至同年11月,客运车票猛涨至每人公里1600元。
   解放后,客运运价有过三次较大的调整。50年代和60年代中期,客运运价的基本费率是每人公里0.027元;6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其基价调整为0.025元;1985年3月起,按每人公里0.026元计算。货运运价,1977年3月至1985年2月以三等品为基价,每吨公里0.20元,二等品按基价加10%,一等品按基价加20%%。1985年3月起,货运价分为一级货一级路每吨公里0.18元;二级货一级路每吨公里0.21元;一级货二级路每吨公里0.19元;二级货二级路每吨公里0.22元。
   [=此处为表格(表18—7 南康汽车站、县汽车队几个年份的客货运输量)=] [=此处为表格=] 拖拉机运输 1956年,由国家投资购买6台从英国进口的大中型拖拉机,建立国营县拖拉机站。原先专门从事为人民公社翻耕农田,开垦荒地。70年代期间,各公社也都购买了拖拉机,农忙耕地,农闲搞运输。农村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生产责任制以后,除部分手扶拖拉机农忙下地外,大中型拖拉机基本上专搞短途运输。1985年,全县有大中型拖拉机270辆,手扶拖拉机664辆。
   摩托车、自行车运输 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唐江人民公社有1个12人的自行车运输小组,经常拉菜运往下垅、漂塘、荡坪等矿山。1978年以后,人民政府实行改革、开放、搞活的经济政策,允许个人贩运国家统购外的物资,农民除耕好分得的责任田外,农闲或多余劳力便从事用摩托车、自行车搞短途贩运。
   1985年,全县有各种机动车1631辆,其中客车14辆,货车425辆,小型汽车127辆,特种汽车9辆,摩托车85辆,拖拉机934辆,简易机动车(3轮、4轮)37辆。有赣州地区运输公司经营的汽车客运站7个(县城、唐江、潭口、东山、坪市、横市、凤岗),代办站4个(十八塘、浮石、罗边、龙回),招呼站27个。客运始发班次57班,经过班次74班,夜宿班次10班。蓉江、唐江有县汽车队经营的客运售票点。1985年客运量:南康汽车站134.77万人次,县汽车队50.78万人次。客运周转量:南康汽车站4447.07万人公里,县汽车队1109.52万人公里。货运量:南康汽车站1.28万吨,县汽车队0.44万吨。货运周转量:南康汽车站273.12万吨公里,县汽车队67.33万吨公里。
   二、水路运输 明、清时代,县内进出口物资全赖水路运输。明天顺六年(1462年),全县有船户138家。清末民初,唐江商业发达,南康水路运输也以唐江为中心。民国期间,除远航赣州、吉安、泰和、樟树、南昌等地的木帆船外,还有搞短途运输的“圩船”。民国18年(1929年),全县有赶圩快船8艘。其中唐江至赣州3艘,载量29吨;凤岗至赣州1艘,载量8吨;桥头、龙华、凤岗、潭口至唐江各1艘,每艘6至10吨。民国37年,唐江至赣州“圩船”3艘30吨,其中张衡俞平头快船2艘20吨,李来财圩船1艘10吨。这些“圩船”规定每3天(逢圩日)往返一次,除乘少量旅客外,主要是代客装运生产、生活物资和农副产品。民国29年,唐江至大余水道60公里,有帆船40艘;唐江至樟树水道255公里,有帆船40艘;唐江至上犹水道15公里,有竹筏90只;唐江至崇义水道35公里,有竹筏80只。运出的有糖、油、土布和其他农副产品,输入的是柴炭、米、麦、麸、纸张、食盐、南杂货,年货运量约3至4万吨。上犹、崇义的竹木排筏也集中唐江销售,转运至赣州、南京、常州等地。民国37年,替江西田赋粮食管理处唐江运输站运粮的帆船有40艘,总容量1629公担。
   解放初,水路运输仍由个体经营。1949年,全县有木帆船99艘,载量1020吨。1953年进行水上民主改革,同年6月9日成立唐江港船民协会,将分散的个体船户组织起来,先由临时性互助组走向季节性互助组,1955年发展为11个木帆船常年互助组,有木帆船41艘,载量540吨,组员139人,是年完成货运量1.16万吨,货运周转量152.10万吨公里,比1952年增长12.8%。1956年2月,南康、上犹两县木帆船组织合并,在唐江成立“南康县木帆船运输合作社”,入社木帆船104艘,总载量1182吨,社员405人(含家属)。1958年发展到有煤气机机动船1艘,26吨20马力。是年完成货运量6.84吨,货运周转量168.36万吨公里。1959年3月15日,南康县木帆船运输合作社与南康搬运站、南康养路队合并成立“南康县运输公司”,有机动船2艘,50吨40马力,船工458人。1960年5月,航运从县运输公司分出成立县航运公司,增添拖轮1艘60马力,机动船1艘,23吨20马力。是年完成货运量13.3万吨,货运周转量421.67万吨公里。1969年,拖轮增加到2艘,140马力,新造机动船2艘,并将原有13艘木帆船改造成为机动船,总载量284吨,150马力。是年货运量9.80万吨,货运周转量551.60万吨公里。1982年,县航运公司机修、造船车间自行设计制造钢质机动船1艘,25吨10马力,是南康有史以来第一艘钢质机动船。1984年至1985年,利用国家低息贷款48万元,改造钢质机动船8艘,469吨。
   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颁发《关于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的若干规定》,年底,全县有个体、联户运输船舶117艘,1341吨,180马力,其中机动船12艘,169吨180马力,木帆船105艘,1172吨。
   [=此处为表格(表18—8 几个年份水路运输情况)=] 1985年,全县有各种船舶212艘,总载量4107吨,1102马力,其中机动船93艘,2107吨1102马力(个体49艘,653吨,572马力),木帆船119艘,2000吨(个体99艘,1088吨)。完成货运量8.68万吨,货运周转量1841.21万吨公里。水路运输情况如表18-8。
   水路运输货物运价,民国时期初由各地自定或面议。民国29年,江西省驿运管理处成立后,对公、商水路运输运价作了统一的规定。33年8月,又对运价作了调整,按原运价加60%(如附表)。唐江驿运站规定,由唐江放空至各地应按运价加40%放空费。
   [=此处为表格(表18—9 民国33年唐江至各地公、商水路运价)=] 解放后,人民政府根据河流水位和难航、易航河道,制订了内河各支流航运货物运价。1973年8月,省航运局颁发《江西省水路货物运价计算规则》中,将全省航道分为10级,相应每吨基价分为10类,货物种类分为8等,上、下水单价有8种,无洪水、枯水之分。南康县属7级航道计算,每吨基价为2.40元。1985年1月,省交通厅航运局对水路货物运价又作了调整,将全省航道改分为8级,南康至三江口、唐江至上犹仍为7级帆船河级,赣州至唐江为5级帆船河级,每吨基价3元。调整后的水路货物运价如下表: [=此处为表格(江西省内河航运机、帆船货运运价 表18—10)=] 计费单位:吨 单位:元 [=此处为表格=] 第八节 管理 一、路政管理 1983年,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南康至浮石沿公路边、河边打石取土的通知》,组织交通、公安、建委、工商、公路、公社等单位的路政检查团,对县境内公路进行了全面大检查。在检查中,对有破坏公路行为的拘留4人;罚款3200元;拆除违章建房屋4间半,厕所5间;归还公路用地35亩;处理公路上挖沟引水45处计28.6米,堆在公路上的建筑材料135立方米。1984年4月至1985年底,共拆除违章建筑96间计1728平方米,处理堆积物156处,计1128立方米。
   二、车辆监理 民国23年(1934年)12月21日,国民政府交通部颁布《陆上交通管理规则》,规定车辆靠左行驶(35年1月1日起改为右侧通行制)。29年,江西省公路处在南康设立交通管理稽查站,负责处理境内车辆违章及征收养路费。34年,县政府在县城北门外及公路交接十字形地方设置交通亭,配装红绿灯。
   解放初,县内未设交通管理机构,交通事故的处理,以东山大桥为界,按事故发生的地段,分别由信丰、大余、赣州交管站会同公安部门处理。康唐路段由赣州交管站负责。1970年2月,成立南康交通安全管理站,1973年6月改为南康车辆监理站,负责县内车辆登记、发照、检验和处理交通事故。每年对机动车辆和驾驶员进行一次年度检验和审验,检验和审验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未参加年度检审或检审不及格的车辆和驾驶员,一律不准继续在公路上行驶和驾驶车辆。1985年,全县已检验合格的机动车辆936辆,其中大型汽车305辆,小型汽车111辆,特种汽车17辆,摩托车46辆,拖拉机427辆,简易机动车30辆;合格驾驶员1943名,其中汽车驾驶员717名,拖拉机驾驶员1158名,摩托车驾驶员42名,简易机动车驾驶员26名。
   1968年至1985年,县境内交通事故如表: [=此处为表格(表18—11 南康地区1968—1985年交通事故情况)=] 三、船舶监理 民国12年(1923年),设唐江水上警察所,管理水上交通治安。29年设唐江驿运站,承办军差及分配船舶运输业务。33年2月,江西省船舶总队部赣县办事处在唐江设船舶管制站。34年设唐江船舶公所,管理水上船舶运输。36年,江西省船舶总队部颁发《江西省管制船舶暂行办法》,由县政府执行,水上警察所协助办理。
   解放后,建立南康航运管理站,兼管港航监督工作,配有专职港航监督员1人。1979年,正式成立南康港航监督站,负责县内船舶检验、丈量、发证、核定吨位和载量,以及处理海损事故等工作。渡口船舶发生沉翻事故则由公安、交通部门处理。海事涉及刑事范围的由人民法院裁处。船舶监理部门对船舶规定“十不准”开船(1、未经检验、丈量,未经签证不准开航;2、超载不准开航;3、货物超过舱面甲板影响操作视线或影响船舶稳性不准开航;4、船只性能不良,结构不好,工具属具备不齐不准开航;5、夜航没有明灯不准开航;6、装载危险物品不符合规定不准开航;7、改变营运性质未经监理部门许可不准开航;8、没有配备合格驾长、船员,设备不足不准开航;9、船员不懂航章,不熟悉航线不准开航;10、大风大雾,有碍航行安全不准开航)。对各渡口要求在渡口两岸设立“渡口守则”牌,以便乘客和渡工共同遵守。县航运管理站、南康港航监督站,每年配合公安、交通、财政部门对渡口进行安全检查。由于船员航道不熟,或违章操作,1955—1979年,县境内航道共发生海损事故17起,淹死1人,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3024.08元。
   水上船舶运输,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调度、统一运价和结算的管理方法,并按规定向承运方征收总运费3%的管理费和5%的养河费,两项收入金额均上交省、地航运管理部门。
   第三章 邮政 第一节 邮路 清康熙年间,南埜水马驿道有5条:东经东山、龙岭、潭口、潭东至赣县水西驿;西经西华、浮石至大余小溪驿;北经唐江通往龙泉(遂州);南经龙回通往信丰;西北经朱坊埠通上犹。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南康设邮政代办所。二十九年改邮政代办所为邮政局,驿道改称邮路。民国初,步班邮路东通赣县,西至大余,北达唐江。23年(1934年),南康至赣州、大余、信丰公路分别通车,始委办汽车带运邮件。31年,开办赣州至韶关委办汽车邮路,经由南康交接邮件。35年,有县城至赣县、大余、信丰委办汽车邮路各1条,唐江至赣县、县城至镜坝自行车邮路各1条,步班邮路西经朱坊至赤土,北由唐江经横市至隆木。
   1949年,有县城、唐江两个投递段,36个乡村投递点,邮路总长320公里。1952年,有邮路12条,总长400公里,其中自行车邮路1条,步班邮路11条。1953年,增加自行车邮路、步班邮路各1条,增加邮路50公里。1956年,有自行车邮路、步班邮路各8条,邮路总长640公里。1958年,人民公社办邮电,全县18个人民公社、325个生产大队全部通邮。1959年,公社邮电收回县办时,全县仍有邮路45条,其中以公社为中心的雇工邮路36条,邮路总长1530公里。1965年,县内邮路调整为51条,其中委办汽车邮路3条,自行车邮运投递段40条,步班投递段8条,邮路总长983.4公里。1978年,有邮路46条,单程长度2087.5公里,其中县城至隆木委办汽车邮路1条93公里,步班邮路394公里。1982年,邮路调整为53条,其中委办汽车邮路1条,县城市内投递线路3条,全用自行车投递。
   1985年,除赣州至韶关、定南、崇义自办汽车邮路贯穿县境中、南部连接7个邮电局、所外,还有县城至隆木、大坪委办汽车邮路1条,连接县北6个邮电所。有县城至赤土、镜坝、朱坊邮运兼投递邮路3条,农村投递邮路50条,城市投递线段5条,邮路单程总长1517公里,其中委办汽车邮路93公里。有城市投递员5人,乡村邮递员32人。此外,唐江、潭口邮电支局及13个邮电所,还分别有基本营业区投递线路,长短不一。全县通邮面达30个乡(镇)、373个村民委员会、5104个村民小组。投递频次逐日班3镇18乡,周六班12乡217村,周三班134村,周二班22村。有18个乡(镇)和59.79%的村民委员会可看到当天的《赣南日报》和隔天的《江西日报》。
   第二节 设备 解放初,邮政设备简陋,县局仅有营业柜台1张,营业办公桌2张,邮件分拣和邮件封发桌各1张,邮政信箱26只,以及日戳、夹钳、木杆秤等。1952年有邮递自行车1辆,1956年增至8辆。1959年,省局奖励三轮摩托车1辆。1961年添置双轮摩托车1辆。1965年,有邮运自行车36辆,信箱69只。1978年有摩托车2辆(其中备用1辆),自行车52辆。1981年添置包裹收寄计算机1台。1984年7月,购买邮运汽车1辆。1985年,全县有信箱51只,邮运汽车1辆,自行车39辆。
   第三节 业务 函件 分国内函件与国际函件两种。民国初,南康邮政局办理平信、明信片、挂号信、快信,以及包裹、汇票、新闻纸(报纸)等国内函件业务,同时还代售印花税票。民国36年(1947年)始办国内保价信函。民国25年,南康邮政局年均函信2.65万件;唐江邮政局年均函信4.8万余件;贤女埠代办所年均函信2500余件;横市代办所年均函信3000件。1949年,国内函件业务量8.06万件。1953年停办决信及代售印花税票业务。1956年,函件业务量达41.83万件,比1949年增长4.19倍,函件收入为3.99万元。1963年4月,为投寄各种组织关系、粮布票证、户口迁移等,开办特挂函件业务。1965年,函件业务量达62.13万件。“文化大革命”期间,函件业务量在50—80万件间徘徊。1978年,函件业务量为80.95万件,业务收入6.37万元。1985年,函件业务总量367.53万件,比1949年增长44.6倍,其中出口函件113.91万件,进口函件14.73万件,转口函件106.29万件,全县人均收寄函件5.64件。业务收入8.3万元,比1949年增长9.79倍。
   清朝邮政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开始与外国邮政订立互寄邮政章程,南康何时开办国际函件业务,已无从查考。1978年前仅有少量国际进口函件,后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贯彻落实,进出口国际函件迅速增长。1985年,出口国际函件425件,进口国际函件449件。
   函件资费,民国时期分平信、单挂、双挂3类计算,而国内函件又分为第一资、第二资两种。第一资是各局就地投递界内的(即本埠者),第二资为各局互寄的(即外埠者)。国际函件也分为第三资、第四资、第五资3种。第三资为邮会各国;第四资为到日本、朝鲜、关东租借地;第五资为到香港、刘公岛、澳门。民国3年,国内平信以每20格兰姆(合20公分)为计算单位,第一资为0.01元(银元·下同),第二资为0.03元,单挂0.05元,双挂0.10元。国际信函以15格兰姆(合15公分)为计算单位,0.10元起算,0.06元递加。后邮资不断递增,至民国29年,本埠为0.04元(法币·下同),外埠为0.08元,单挂0.13元,双挂0.26元。国际平信0.50元起算,0.30元递加。民国35年,平信不分本埠外埠,一律100元。国际平信300元起算,200元递加。36年12月,国内平信已涨至2000元,单挂3000元,双挂6000元;国际函件8000元起算,5000元递加。
   解放初,国内平信每20克收费0.03元(新人民币·下同)。1950年2月1日调整为0.08元。1958年1月1日起,印刷品资费一律改为每百克国内互寄收0.03元,本埠互寄收0.015元。1985年,国内平信每20克本埠0.04元,外埠0.08元。国际平信每20克及以下收0.50元;挂号函件每20克加收0.12元,国际加收0.50元;航空每10克外埠加收0.02元,国际加收0.30元;明信片国内本埠0.02元,外埠0.04元,国际0.40元;印刷品每100克国内本埠0.015元,外埠0.03元,国际每20克及以下0.30元。
   包件 含包裹和快递小包两种。民国初始办理包件业务。民国25年,南康邮政局年包裹230件,唐江邮政局年包裹260件。1949年,国内包件业务量1500件,业务收入750元。1956年包件业务量上升到7421件,业务收入3157元。1978年,包件业务9704件,业务收入6181元。1985年,出口包件9225件,进口包件33042件,转口包件20528件,业务收入5612元。
   1977年7月前,县邮电局仅可办理国际进口包件的投递,同年7月始受理国际包件的收寄出口业务。至1985年,县邮电局及其所属15个邮电支局(所)均办理国际包件业务。1985年,县邮电局经办国际包件49件,其中出口15件,进口34件。国际包件出口,一律由赣州地区邮电局经转。
   包件资费,民国时期,国际每件以1000格兰姆起码。广东方面邮资0.30元,南昌0.40元,邻县0.20元。2000格兰姆以上照推递加。解放初,包件资费有所调整。1958年1月起,统一全国各地互寄普通包裹资费,快递小包在收取普通包裹资费的基础上,每件从加收0.16元改为加收50%。起算重量由半公斤改为1公斤。1985年底执行的包裹资费,由国家邮电部邮政总局按照寄递里程分区核订。保价邮件除收取包裹资费外,每保1元及其零数加保价费0.01元,最低0.20元。国际包裹资费,也按部颁统一规定办理。
   汇兑 初创于民国时期。1949年有汇兑业务量6500张,同年停办汇兑业务。1951年3月,人民银行委托邮局承办个人汇款,每笔汇款最高限额为300元。年末,县邮电局共开发汇票8500张,汇费收入1300元。1954年,汇兑资金管理向人民银行立专户存取,按月核帐,按季上划余款。10月,邮政汇兑实行凭证兑付。1955年9月停办定额汇票,改普通汇票。1956年,开发汇票1.17万张,收入1417元。1958年元月起,电报汇款业务扩大到分支机构,年末,县邮电局开发汇票1.50万张,收入2409元。1961年起,电报汇款收回县局办理,分支机构负责汇款电报投递和兑付。1965年开发汇票1.74万张,汇费收入3467元。1980年10月,取消每笔汇款最高限额300元的规定,可办理高额汇票。1982年恢复汇款限额,限定县局每张汇票不超过5000元,分支机构不超过500元。1985年开发汇票3.85万张,汇费收入1.56万元。兑付汇票13.6万张,为全省兑付汇票较多的县局之一。
   汇费,1951年恢复汇兑业务时为300元(新人民币)以下一律0.20元。电报汇款汇费,省外3.40元,省内2.30元,1958年改按汇款的1%收取,每张汇款不低于0.10元。电报汇款除照此收费外,每笔不论字数多少一律收电报费0.50元,汇款人如在汇款电报内加写附言的,按实际附言字数加收电报费(不收译费),以20字为限。1978年7月起,汇兑通知单每张收费0.10元。1981年7月起,恢复电报回执业务,回执费每张加收0.20元。
   机要通信 1957年4月开办,投递单位规定为县团级以上党政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1958年,全县投递单位5个。业务量2787件。1960年,机要文件收寄范围扩大到公社党委和县属局级单位,业务量上升到2.08万件。1966年,投递范围恢复为县团级以上单位。1979年,增设唐江、潭口邮电支局机要业务。1985年,寄递范围扩大到县属一级单位、驻县县属各公司,以及县委党校、县档案馆、县民警中队、县消防中队、县属科研所、县气象站、县医院等单位相互寄发的机要文件。唐江、潭口邮电支局只办理服务范围内地属单位的机要文件寄递。是年机要业务总量2888件,其中出口604件,进口2284件。
   报刊发行 民国前期主要是寄递书籍和新闻纸(报纸),县邮政局和唐江邮政局办理。民国后期始正式办理报纸发行业务。1949年发行报纸11.28万份。1953年1月始,原由书店发行的刊物全部交邮电部门发行。同年末,发行报纸62.59万份,发行刊物3.60万份。1956年,随着农村合作化运动的深入发展,报刊发行伸向农村,是年发行报纸141.92万份,发行杂志10.18万份。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建立,报刊发行量也随之大增,全县各机关单位和人民团体都订有《人民日报》、《江西日报》、《赣南日报》、《南康报》四级党报和中央、省、地、县四级党刊,生产大队订有三级党报党刊,生产队订有二级党报一级党刊。《江西日报》还发行到社员群众。是年报纸发行数上升到375.13万份,发行杂志上升到22.72万份,平均每人有10份报刊,成为全省第一个把《人民日报》发行到生产大队的县。1965年,发行报纸285.37万份,发行杂志13.55万份。“文化大革命”期间,报纸发行量下降,一些杂志相继停刊。1978年后,报刊发行逐步回升。1979年起,邮电局开办报刊零售业务。1985年,全县发行报纸285种,累计708.21万份;发行杂志1571种,累计74.44万份。报刊发行收入占邮电通信总收入的22.2%。发行密度为每人平均有12.01份报刊。
   集邮 1984年6月,县邮电局于县城北门口南小公路与康唐公路交叉处设立报刊零售亭,兼营集邮邮票和集邮用品,至年底共销售集邮邮票1571套。1985年计销售集邮邮票27套,票面12203元,收入6175元。
   [=此处为表格(表18—12 1949—1985年邮政交换量)=] 单位:万件 万份 [=此处为表格=] 第四章 电信 第一节 电话 长途电话 民国35年(1946年)开办,时有南康至赣州、大余、信丰单铁话线各1条,10门交换机1台,并有监听设备。36年,南康至赣州、南康至大余单铁话线改为双铜话线,增设10门交换机1台。37年改装20门交换机1台。
   1949年设长话10门交换机1台,长话去话4095份。随着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长话业务量不断上升,1954年达1.24万份。1958年,县邮电局更新20门磁石交换机1台,唐江邮电支局安装10门长话交换机1台,有南康至赣州长话电路2条,长话去话1.13万份。1960年增开唐江至赣州长话电路1条,是年长话去话2.58万份。1965年,县邮电局有长话10门交换机1台,唐江邮电支局有长话交换机1台。全县有长话电路5条,其中南康至赣州2条,唐江至赣州2条,南康至大余1条。是年长话去话3.20万份。1976年,县邮电局购置JE—3CA型三路载波机和B8—46B型单路载波机各1套。时有长话电路6条,其中南康至赣州4条,南康至大余1条,唐江至赣州1条。是年长话去话3.66万份。1978年,增开南康至大余单路载波电路。增开唐江至赣州电路1条。是年长话去话5.56万份。1982年11月,赣州地区邮电局拨给县邮电局ZM306型12路载波机1端,同时更换县邮电局50门磁石长话交换机、唐江邮电支局30门磁石长话交换机各1台。是年长话去话6万份。
   1985年,全县有长话电路19条,其中载波电路15条(南康至赣州7条,南康至大余2条,南康至信丰、崇义、上犹各1条;唐江至赣州3条),实线电路4条(南康至赣州、大余各1条,唐江至赣州2条)。长话业务量7.94万份,业务收入5.81万元,占电信总收入的29.80%,占邮电总收入的8.9%。
   市内电话 创建于民国27年(1938年),原为县电话局经营的县城商业电话,有西门子20门磁石交换机1部,后因战乱,一度停办。民国35年恢复业务,时属南康电信局经营,改称市内电话。1949年有20门磁石交换机1部,话机22部。1950年,更新30门磁石交换机1部,用户线路达4.96对公里。1952年,更新100门磁石市话交换机1部,实占30门。有用户42户,杆路10公里,线路23.48条公里。1955年,架设市话电缆369米。1959年,市话容量扩大到150门,实占62门,用户72户。1965年,市话交换容量增加到260门,实占151门。有用户话机123部,杆路13公里,架空明线40.21对公里,架空电缆0.82皮长公里。1978年,市话交换机容量350门,实占276门。用户185户。
   1985年,有磁石交换机6部,总容量400门,实占349门。用户话机352部。用户276户。杆路14.14公里,其中水泥杆路10.35公里。架空明线42.61线对公里,架空电缆10.35皮长公里,出局电缆500对。接入市内电话网路的还有用户小交换机4部190门。
   农村电话 始于民国21年的县总机。时有总机1部,话机7部,电杆电线120公里。总机装置于县城公局,7部话机分别装置于县政府及蓉江、唐江、潭口、贤女、朱坊、横市6个区公所。民国31年,县总机改称县通信队,同时改唐江、潭口、贤女、横市4区话机为总机。通信队有总机5部,单机39部。全县39个乡(镇)全部通话,通话里程381.25公里。
   1949年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南康县军事管制委员会(简称军管会)接管县通信队,复称县总机。抢修85门磁石交换机4部,整治100公里通信杆路,架通30个乡(镇)电话。时有用户话机30部。1952年,通信杆路增加到534杆程公里,线路267对公里。增设十八塘、赤土、丹材、凤岗4个交换点。有磁石交换机98部。1953年6月,县邮电局接管县总机。年末,有电话交换点8个,容量53门,杆路、线条各517公里,用户96户。1956年,增设三益、莲塘、太和、三江4个交换点,有交换机12部、容量295门,杆路664公里,线路718对公里。1958年,全县18个人民公社所在地均装置电话总机,并在太和、罗边设交换点,22个“钢铁基地”均装有电话。时有农话容量490门,杆路1211公里,线路1458对公里,用户551户,成为全省第一个社社队队通电话的先进县。国务院授予县邮电局锦旗1面。1965年,县局自办农话交换网点由原先的20个调整为16个,尚有17个社办电话交换网点。是年全县有农话交换机31部,容量1010门(其中县局16部,740门),农话话机759部(接入县局的543部),农话杆路1405公里,线路1379.3对公里(其中县局杆路984.05公里,线路869.3对公里)。24个公社通话,375个大队有370个通话。“文化大革命”期间,公社以上属于集体所有制电话杆路损失殆尽,至1976年底,农村电话交换点仅存25处(其中县邮电局16处),交换机容量1145门(其中邮电局950门),杆路694.6公里(其中邮电局284.5公里),线路1192.94对公里(邮电局933.68对公里)。全县277个生产大队,通话的仅121个。1978年后,农话木杆逐步改为水泥电杆,并先后购置单路载波机12端,3路载波机4端。1985年,由唐江镇人民政府和驻镇单位资助10万元,完成唐江自动电话改建工程,成为全省第二个实现农村电话自动化的单位。
   1985年,全县有农话交换点24个,除县局经营的16个以外,还有潭东、龙岭、东山、三益、横寨、太窝6个乡办交换点。杆路总长314杆程公里,128公里的中继线杆路有96公里为水泥杆路,明线线条847对公里,电缆10.47皮长公里。有载波终端机16部,磁石交换机24部;中继电路41条,其中载波电路7条。交换机总容量1296门,实占520门;话机378部,其中接入县邮电局交换机的339部,接入用户小交换机的39部;年末用户339户;农话通话33.67万张。全县30个乡(镇)除内潮乡没有电话,隆木、圩下为二级接转外,其余27个乡(镇)都是有县直达电路,为县乡一级接转。
   会议电话 1957年开办,有双向会议电话机1部,电话汇转用磁石交换机。1958年普及会议电话,县邮电局和唐江邮电支局分别装有立式双向会议电话机各1部,小型单向手提式会议电话机33部。县被评为全省第一个实现会议电话化的单位。会议电话实行计时、计次收费。1963年,机线员李德志利用收音机原件,设计组装会议电话汇接机1部,装于县邮电局内,同年省邮电局又拨给会议电话汇接机1部,安装于唐江邮电支局。1975年,李德志在原有会议电话汇接机的基础上,重新设计组装出1台会议电话汇接综合两用机1部,解决了全县汇接转接的复杂问题。同时利用半导体收音机改装成小型单向会议电话机14部,分别安装于潭口邮电支局和13个邮电所,从此,全县15个邮电分支机构、30个乡(镇)均可办理出口电话会议并可在会议上互相对话。
   1985年,全县有会议电话机16部,其中县邮电局双向会议电话汇接两用机1部。唐江邮电支局双向立式会议电话机1部,潭口邮电支局及13个邮电所小型单向会议电话机各1部。
   第二节 电报 设备 南康电报通信业务始于民国7年(1918年),局址在县城东街白鹤池,设备简陋,电报话传。18年停办。21年,粤军第一军购备材料,派员修理,恢复业务。36年,有话传报机和互换器各1部(只),电报传递概用话传。有电报电路5条,其中南康至赣州、南康至大余、南康至信丰铁报线各1条;南康至赣州、南康至大余铜幻线各1条。另有无线收发报机1台与赣州通达无线电报。
   1958年,省邮电局拨给县邮电局莫尔斯机1台,南康至赣州正式开办电报电路。时有南康至赣州铁报线路1条,幻线线路1条,而南康至大余的电报仍用话传。县内分支机构管理的电报也用话传至县局经转。1965年,省局拨给县局55A型、55B型无线短波收讯机各1部(55A型无线短波收讯机于1983年报废上缴)。1976年,县邮电局利用原有单路人工报机改装为4路人工报机,1路对赣州,1路对唐江支局,1路对大余县邮电局,1路备用。同年,省邮电局拨给县局55型电传打字机2部,1部对赣州开,1部备用。1984年10月,唐江邮电支局改装电传打字机,1985年5月,潭口邮电支局装上电传打字机,均与县邮电局对开。同年11月,县邮电局安装BZP01型载报机1部,增加电报电路,缓解报路紧张状况,提高电报传输质量。
   用户电报设备。1983年,中共南康县委员会、县公安局分别安装真迹传真机各1部,1985年,县人民政府安装真迹传真机1部。
   1985年,全县有载报机1部,B005型电传打字机2部(备用1部),55B型电传打字机4部(其中唐江邮电支局、潭口邮电支局各1部),直流交换器1只,无线短波发讯机2部(备用1部)。拥有电报电路4条,其中南康至赣州有线载报电路1条(实具4条);无线电路1条;南康至唐江、南康至潭口有线电报电路各1条。13个邮电所收发电报用话机通过中继线路话传至县邮电局。
   业务 南康电报局自民国21年恢复业务后,年均电报业务量300余份。
   1949年8月,南康电报业务由军管会接管,经过整顿,8月20日恢复业务。国内电报包括政军、私务、新闻、其他4种,其中政军电报分为政务、军务、全价政务;其他电报分为纳费公电、书信电、公务公电。政军电报、私务电报、新闻电报分寻常与加急两种。1950年11月,电报业务种类调整为私务电、书信电、政军电、新闻电、国内船舶电报和香港澳门电报6种,同年末,电报去报0.13万份。1954年,电报去报增至0.30万份。此后3年,电报业务量逐渐下降。1958年,计费电报去报由1957年的0.16万份上升到0.41万份。1959年,国内电报种类调整为防空、天气、防汛、事故、公益、军政、普通、新闻、公务9类。1960年,电报去报3.17万份。1961年后,电报业务量开始逐年下降,1966年,电报去报仅1.10万份。1978年3月,国内电报在1963年10类的基础上再次实行调整,改事故电报为特种电报,增加公电1类,计11类。年底,电报去报3.21万份。1979年4月开办国际电报业务。
   1985年5月,电报种类由1978年的11种调整为天气、水情、公益、政务、新闻、普通、汇款电报7大类。同年,除县邮电局办理国际、国内电报业务外,唐江、潭口邮电支局及13个邮电所均可办理国内电报业务,全县电报业务量为3.86万份。
   资费 清末,电报资费分本省外省计价。民国以来,不论省内外,一律每字收大银0.10元,加急0.30元,中文密码0.20元,译费加一。民国22年以后,电报译费概收0.01元,寻常电报每字大银0.10元,加急0.20元。1950年1月23日起,每个中文字寻常私务电报、本省0.08元(新人民币·下同),隔省0.12元,加急增倍;特快电本省0.32元,隔省0.48元;政军电本省0.027元,隔省0.04元,加急增倍;加急政务电,本省0.16元,隔省0.24元;新闻电本省0.013元,隔省0.02元,加急增倍;国内船舶电0.18元,译费每字0.01元。随后改按折实公债7%计为电报费,即以公债牌价数目乘以0.07计算,物价稳定之后,国内中文电报又改按人民币每字0.135元(包括译费)收取报费。1958年1月1日起,实行全国统一的邮电资费。国内中文电报不分距离远近,取消了本省和隔省、明语和密语的区别,每字一律为0.03元,外文每字0.06元,译电每字收费0.005元。新闻电报10字起算,每字0.01元。电报挂号一年10元,一个月1元。1963年增加电报挂号半年6元,三个月3元。1984年,天气、水情、公益电报按实有计费数字计算,每字收费0.07元;政务、普通电报和银行系统的汇款电报每字0.07元,每份电报以10个字起算;新闻电报每字0.02元,每份电报以10个字起算;汇款电报每份1元,附言另行计费,以20个字为限,译电费每字0.005元;电报挂号一年30元,三个月10元;更名改址手续费3元。1983年7月1日起,省邮电管理局规定:发往农村需经过农村电话设备的电报,每张加收农话过线费0.25元。电报收费方式分为收取现金和先行记帐按月结算两种。办理记帐的对象为机关、单位、厂矿、团体、学校。
   投递 电报投递分直投和邮送两种。直投是各邮电局(所)的基本营业区范围的电报,由邮电局(所)及时负责投递;邮送是超过基本营业区范围的电报,由乡邮投递员按乡邮班期负责投递。1969年以前,除1964年、1965年县邮电局设送报员1人外,其余年份县城基本营业区内的用户电报均由县邮电局值农话台话务员兼投。1972年2月,县城区用户电报由册报员兼投。随着电报业务量的增加,1978年县邮电局复设专职电报投递员1人,配投递自行车1辆,投递频次,每日10次,其中上午4次,下午3次,晚间3次。邮送电报由县局电报投递员每日3次交送邮政班挂号分拣员,由挂号分拣员分发至县局各乡邮段和全县各邮电支局、所。唐江邮电支局基本营业区范围内的电报投递由话务员兼投。潭口邮电支局基本营业区的电报投递则由分拣封发兼城市投递员投递。其他各邮电所基本营业区的电报均由营业员或话务员兼投。
   [=此处为表格(表18—13 1949—1985年电信业务交换量)=]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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