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森林法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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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301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森林法规
分类号: S76
页数: 1
摘要: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为加强对森林的保护,颁发了封山育林、护林防火、禁止乱砍滥伐和关于采摘油茶籽等布告累计45万余份。1982年,中共南康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从县公安局、检察院、人民法院、公社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全县乱砍滥伐林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打击乱砍滥伐的歪风。1984年,县人民政府在全县广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关键词: 森林保护 森林法规

内容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为加强对森林的保护,颁发了封山育林、护林防火、禁止乱砍滥伐和关于采摘油茶籽等布告累计45万余份。1982年,中共南康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从县公安局、检察院、人民法院、公社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全县乱砍滥伐林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打击乱砍滥伐的歪风。1984年,县人民政府在全县广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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