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防火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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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30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防火
分类号: S762.3
页数: 1
摘要: 山林火灾,主要是烧山垦荒、烧田墈、烧火土和烧木炭失火所致。解放以来,山林火灾时有发生。1956年10月,赤土区莲塘乡第四农业社发生山林火灾,连烧4天3夜,烧毁山林7000余亩。1953—1985年,全县共发生山林火灾253起,被烧山林8.20万亩,其中1963年51起,烧毁山林19000亩。
关键词: 森林防火 森林灭火

内容

山林火灾,主要是烧山垦荒、烧田墈、烧火土和烧木炭失火所致。解放以来,山林火灾时有发生。1956年10月,赤土区莲塘乡第四农业社发生山林火灾,连烧4天3夜,烧毁山林7000余亩。1953—1985年,全县共发生山林火灾253起,被烧山林8.20万亩,其中1963年51起,烧毁山林19000亩。
  为了加强护林防火工作,县成立护林防火委员会,赣州地区行署组织南康、崇义、上犹、赣州市、赣县、信丰、大余等县市和犹江林场,组成第一联防区,县内各国营林场与毗邻公社也建立了护林联防组织,并协商制订联防公约。各国营林场和集体林场在重点地段还建有防火设施。至1985年底,全县共开设防火线70公里,建了望台3座,看山棚110多间,架设防火专用电话线路26.5公里。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山林火灾逐渐减少,1980—1985年,仅发生山林火灾2起,灾害面积1420亩。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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