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林业基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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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29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林业基地
分类号: F307.2
页数: 2
摘要: 民国30年(1941年),县政府择定康唐公路两旁,南通车站对面山地为场址,成立县有赣南林场,将北门外零星树木和土地面积约372亩加以整理,增植各种树木。同时成立区署、区中心学校林场10处,乡镇林场30处,总面积1018.50亩。31年,全县建造“新赣南林”40处,面积2100亩。
关键词: 林业经济 林场管理

内容

民国30年(1941年),县政府择定康唐公路两旁,南通车站对面山地为场址,成立县有赣南林场,将北门外零星树木和土地面积约372亩加以整理,增植各种树木。同时成立区署、区中心学校林场10处,乡镇林场30处,总面积1018.50亩。31年,全县建造“新赣南林”40处,面积2100亩。
  解放后,于1957年创办大山脑综合垦殖场和莲花山综合垦殖场(1970年改林场)。1961年成立南康林场(1970年改名太和林场)。1964年10月,建立第一个社办林场——三益公社李坑林场。1970年,创办章坑寨林场和云峰山林场。1973年,隆木、坪市、横市、大坪、麻双、沙溪、龙华、朱坊、长塘(今横寨乡)9公社被列为省办用材林基地。1974年又增加赤土、浮石、三益、龙回4公社为省办用材林基地。1973—1977年,省办用材林基地共完成造林9.09万亩,1985年达24万亩。县办用材林基地造林9.03万亩。1978年,全县有社队林场128个(其中社办林场19个),场员2020人(其中社办林场861人),经营山地35.11万亩(其中社办林场16.62万亩)。至1978年,造林保存面积14.25万亩。
  1985年,有国营林场4个,拥有山地14.03万亩,其中大山脑林场3.80万亩,太和林场3.38万亩,章坑寨林场2.15万亩,云峰山林场4.70万亩,共造有杉林6.76万亩,松林1000亩,竹林4400亩,茶叶147亩。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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