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物资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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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25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物资管理
分类号: F251
页数: 1
摘要: 初级社、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各生产大队、生产队都有保管员(有的由出纳兼任),专门负责物资保管。物资出进仓库必须有据,年终盘点必须帐物相符。为防止贪污、盗窃事件的发生,对物资仓库实行“三把锁”,分管财务的队长、保管员和社员代表各持一把锁。
关键词: 物资管理 管理体制

内容

初级社、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各生产大队、生产队都有保管员(有的由出纳兼任),专门负责物资保管。物资出进仓库必须有据,年终盘点必须帐物相符。为防止贪污、盗窃事件的发生,对物资仓库实行“三把锁”,分管财务的队长、保管员和社员代表各持一把锁。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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