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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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24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035
页数: 3
摘要: 民国20年(1931年),县政府设建设科兼管农业。24年,由县政府第三科管理农业。38年,改由县政府第四科兼管。
关键词: 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机构

内容

民国20年(1931年),县政府设建设科兼管农业。24年,由县政府第三科管理农业。38年,改由县政府第四科兼管。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于1949年8月设建设科兼管农业。1950年1月设立农业科。1954年2月并入建设科,3月设农林科。1955年5月改称农林水利科。1956年1月改科为局,6月,从农林水利局分出为农林局。1958年9月,农林分设,成立农业局。1962年3月,与林业局、水电局复并为农林水电局,7月,林业分出改称农业水电局。1964年1月,农、水分设,复称农业局。1967年,县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内设农业组。1969年2月,农业组改为农业服务站。1970年7月复称农水局。1972年9月,从农水局分出为农业局。1979年,分为农业局和畜牧水产局。1984年4月,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合并为农牧渔业局迄今。1985年,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秘书股、土地利用管理办公室(为县属一级单位,归口农牧渔业局)、计划财务股、农业技术推广站、植保植检站、经济作物管理站、农业经营管理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管理站、良种公司、植保公司、畜牧水产公司、柚子苗圃。下属机构有农业科学研究所、水产科学研究所和畜牧科学研究所。
  二、科研机构南康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1949年11月,县人民政府接管县农业推广所(地址:东山马塔岭),建立县农林场(1951年改名县农场),设场长、会计各1人,技术员3人,农工30余人。有耕地62亩,其中水田36.5亩,旱地25.5亩,种植水稻和果树。1952年,在窑边扩建1个拥有89.63亩耕地的分场,作水稻示范及甘蔗高产区。1953年,除扩展耕地面积216.16亩外,还安装1台10匹马力的抽水机。1957年,接管县公安局潭口劳改农场(耕地面积397.69亩),建立分场(场址在坞埠),进行红壤土的改良利用,开展多种经营。1958年,县农场改名为县原种场。2月,东山总场移交给赣南甘蔗试验站。12月,潭口分场拨给南康糖厂基建,农场迁至唐江公社,与该社窑前大队第一至四生产队、平由大队第一、二生产队合并建立新场,将该地区的土地、人员全部纳入国营农场进行统一安置,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企业经营的管理方式和二级核算的办法,实行“三包”(包产品数量、质量;包产值;包利润),各计盈亏,各项计划和措施一律归场统一计划和布局。1959年,有职工572人,其中国营41人,集体531人。耕地总面积530亩。1961年冬,县原种场迁回东山马塔岭,有水田262.5亩,旱地46亩,果园5亩,鱼塘17亩,职工77人。分6个民国20年(1931年),县政府设建设科兼管农业。24年,由县政府第三科管理农业。38年,改由县政府第四科兼管。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于1949年8月设建设科兼管农业。1950年1月设立农业科。1954年2月并入建设科,3月设农林科。1955年5月改称农林水利科。1956年1月改科为局,6月,从农林水利局分出为农林局。1958年9月,农林分设,成立农业局。1962年3月,与林业局、水电局复并为农林水电局,7月,林业分出改称农业水电局。1964年1月,农、水分设,复称农业局。1967年,县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内设农业组。1969年2月,农业组改为农业服务站。1970年7月复称农水局。1972年9月,从农水局分出为农业局。1979年,分为农业局和畜牧水产局。1984年4月,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合并为农牧渔业局迄今。1985年,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秘书股、土地利用管理办公室(为县属一级单位,归口农牧渔业局)、计划财务股、农业技术推广站、植保植检站、经济作物管理站、农业经营管理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管理站、良种公司、植保公司、畜牧水产公司、柚子苗圃。下属机构有农业科学研究所、水产科学研究所和畜牧科学研究所。
  二、科研机构南康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1949年11月,县人民政府接管县农业推广所(地址:东山马塔岭),建立县农林场(1951年改名县农场),设场长、会计各1人,技术员3人,农工30余人。有耕地62亩,其中水田36.5亩,旱地25.5亩,种植水稻和果树。1952年,在窑边扩建1个拥有89.63亩耕地的分场,作水稻示范及甘蔗高产区。1953年,除扩展耕地面积216.16亩外,还安装1台10匹马力的抽水机。1957年,接管县公安局潭口劳改农场(耕地面积397.69亩),建立分场(场址在坞埠),进行红壤土的改良利用,开展多种经营。1958年,县农场改名为县原种场。2月,东山总场移交给赣南甘蔗试验站。12月,潭口分场拨给南康糖厂基建,农场迁至唐江公社,与该社窑前大队第一至四生产队、平由大队第一、二生产队合并建立新场,将该地区的土地、人员全部纳入国营农场进行统一安置,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企业经营的管理方式和二级核算的办法,实行“三包”(包产品数量、质量;包产值;包利润),各计盈亏,各项计划和措施一律归场统一计划和布局。1959年,有职工572人,其中国营41人,集体531人。耕地总面积530亩。1961年冬,县原种场迁回东山马塔岭,有水田262.5亩,旱地46亩,果园5亩,鱼塘17亩,职工77人。分6个(其中生产公猪7头,后备公猪20头),肉猪120头,仔猪900头,鸡800羽,地鸽30对,耕牛6头。
  县畜牧科学研究所除推广家畜家禽良种和向社会提供科学饲养技术外,从1972年起,还参加赣州地区赣州白猪育种协作组,担负赣州白猪南系培育任务,已完成四个世代的选育。1982年11月,经华东区猪育种协作组组织验收,属解放后江西省第一个新培育的猪种,具有提高出栏率,提高饲料报酬,提高屠宰率等社会效益,获国家农牧渔业部科学发明二等奖,江西省科技推广二等奖,赣州地区科技推广奖。1983年起,重点研究提高赣州白猪的瘦肉率。在培育赣州白猪的同时,开展了“公猪后裔测定”、“肥育测定”、“不同日粮水平的肥育试验”、“仔猪早期断乳实验”和“杂交组合试验”等。
  1981年,县畜科所对各队组实行“统一领导,二级核算,三级承包”的承包责任制。总产值由1981年的13.44万元跃升到1982年的28.30万元,上交国家税收由1976年的3160元上升到1983年的4.74万元。由1981年的经营性亏损5.23万元变为1982年的经营性盈利3.15万元。1974年至1985年,连续被评为县先进单位或文明单位,1977年、1984年被评为省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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