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商行政管理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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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22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工商行政管理局
分类号: F203.9
页数: 1
摘要: 民国时期,县政府社会科负责管理工商行政与市场管理等行政综合工作。
关键词: 国民经济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内容

民国时期,县政府社会科负责管理工商行政与市场管理等行政综合工作。
  解放后,1950年1月,县人民政府成立工商科,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1951年,各区、镇成立工商行政管理所,1953年,改称市场管理委员会。1956年,撤消县工商科,并入县商业局。1964年3月,成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县商业局合署办公。唐江镇成立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各区、乡恢复工商行政管理所。1969年,县、乡镇一律改称市场管理委员会。1978年,恢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乡镇先后恢复工商行政管理所。1985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秘书股、人事监察股、企业股、经济检查股、市管股、个体股、合同股。唐江设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基层机构有蓉江、潭口、龙回、赤土、朱坊、凤岗、十八塘、横市、坪市、龙华、麻双、浮石、镜坝、大坪、隆木等15个工商行政管理所。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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