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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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221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管理机构
分类号: F402
页数: 2
摘要: 1949年11月,成立南康县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全县计划经济工作。1954年8月,成立南康县计划委员会,1958年4月撤消,并入县财政经济委员会。1958年12月,称南康县经济计划委员会。1965年8月,改称南康县计划委员会。
关键词: 工业管理 工业管理机构

内容

1949年11月,成立南康县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全县计划经济工作。1954年8月,成立南康县计划委员会,1958年4月撤消,并入县财政经济委员会。1958年12月,称南康县经济计划委员会。1965年8月,改称南康县计划委员会。1967年5月,停止行使职权。9月,国民经济计划管理工作由县临时领导小组生产办公室接管。1968年3月,成立南康县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组(后改称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管理国民经济计划工作。1972年1月,县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内设计划统计组,负责管理国民经济计划工作。1976年1月,恢复县计划委员会。
  第二节物价局民国32年(1943年),县政府成立物价管制处,民国33年撤消。
  解放后,1950年,市场物价管理由县人民政府工商科负责。1954年,由县计划委员会负责。1958年由县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1960年,成立南康县物价委员会,1968年撤消,由县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管理。1976年,划归南康县计划委员会管理。1980年,成立南康县物价局。1984年,南康县物价局内设南康县物价检查所。
  第三节工商行政管理局民国时期,县政府社会科负责管理工商行政与市场管理等行政综合工作。
  解放后,1950年1月,县人民政府成立工商科,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1951年,各区、镇成立工商行政管理所,1953年,改称市场管理委员会。1956年,撤消县工商科,并入县商业局。1964年3月,成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县商业局合署办公。唐江镇成立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各区、乡恢复工商行政管理所。1969年,县、乡镇一律改称市场管理委员会。1978年,恢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乡镇先后恢复工商行政管理所。1985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秘书股、人事监察股、企业股、经济检查股、市管股、个体股、合同股。唐江设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基层机构有蓉江、潭口、龙回、赤土、朱坊、凤岗、十八塘、横市、坪市、龙华、麻双、浮石、镜坝、大坪、隆木等15个工商行政管理所。
  第四节统计局民国31年(1942年),县政府内设统计室。
  解放后,1953年2月,县人民政府成立统计科。1956年6月撤消,并入县计划委员会。1963年5月,成立南康县统计局。1968年3月,由县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组(后改指挥部)负责统计业务。1980年9月,恢复南康县统计局,内设综合股、农财股、工交股、农业调查队。
  第五节审计局 1984年2月,成立县审计局,内设人事秘书股、财政金融审计股、企业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
  第六节土地利用管理局 1984年4月,成立县土地利用管理办公室,隶属县农牧渔业局,为二级事业单位。乡镇成立土地管理委员会或土地管理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兼职土地管理员1人。全县有乡镇专职土管员11人,兼职土管员27人,村土管员369人。
  1986年10月,改称南康县土地利用管理局,属一级行政机构,内设人事秘书股、土地管理股、土地利用股、土地监察股、土地开发服务站。
  第七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 1984年9月,成立县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与县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合署办公,分别核算。1985年1月,改称南康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内设行政股、业务股、信息联络股。
  第八节计量管理所民国35年(1946年),为推广新制(市制)度量衡器具工作,县政府设计量器具技佐1名,专职管理全县度量衡器具的推广检查监督等工作。
  解放后,成立南康县计量检定站(驻唐江镇、下同)。1973年6月,改称南康县计量管理所。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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