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武装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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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18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武装机构
分类号: D63
页数: 2
摘要: 苏区时期南康县潭口工农武装暴动委员会 1928年2月成立,廖贵潭任主任。
关键词: 国家机构 行政管理

内容

苏区时期南康县潭口工农武装暴动委员会 1928年2月成立,廖贵潭任主任。
  二、解放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南康县大队 1949年10月成立。全县9个区1个镇各设1个中队。
  县民兵大队部 1951年元月成立,各区设民兵武装部。
  县人民武装委员会 50年代初成立,由县党、政、军主要领导人参加组成。
  县人民武装部(兵役局) 1952年6月,县大队和县民兵大队部进行改组,合并成立南康县人民武装部,内设政工、军事两股,各区设区人民武装部。1954年8月,县人民武装部改称县兵役局,内设预备役军官、预备役军士兵、征集、民兵、组织动员5科,同时撤销区镇武装部,改设武装助理员1名。1959年冬,县兵役局复称县人民武装部,内设军事、政工后勤3科。公社、镇设人民武装部。
  [=此处为表格(表10-3 1949—1985年县人武部(县大队、兵役局)历任正副部长、政委名录)=] [=此处为表格=] 三、解放前 1.明清时期明代,南康设立卫所,以养屯军,以军隶卫。明洪武三年,在潭口镇、相安镇(今横市)设巡检司。
  清代,康熙时县始设绿营,驻防千总一员,千总驻县城,下辖水塘九处,外委汛一处。
  2.民国时期县兵役科、军事科民国26年(1937年),县政府设立第五科,即兵役科,负责征兵,组织军训和办理武装事务。民国27年,兵役科改称军事科。
  县征兵协会民国27年,成立县征兵协会,负责兵员征集工作。
  县战时民众训练总队部(简称民训总队) 民国28年1月成立。下设壮丁队、妇女队、少年团,以保为单位编组,县长兼总队长。男18—45岁,女16—40岁,少男13—17岁,少女13—15岁均编入组织。同年8月开始组训,民国29年撤销。
  县国民兵团部民国32年成立。负责管理各乡镇保国民兵后备队的训练和征调工作,民国33年撤销,并入军事科。
  县新兵征集所民国32年成立,专管被征壮丁的集送服役工作。
  县“清剿”工作团民国35年成立。下设6个“清剿”工作队,专门从事搜集、打击共产党地下游击队。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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