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消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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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18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消防
分类号: D035.36
页数: 1
摘要: 清末民初,县城和唐江镇设更夫,夜打五更,提醒市民防火、防盗。民国23年(1934年)县警察巡官办事处设消防队,唐江设消防分队,有水机3部,水枪22支,射水龙头2支,水带3副,储水柜2只,按水棍2根,火钩20根,斧头4把,楼梯3副,铁叉2把等灭火工具。28年县防护团设消防股。
关键词: 消防 消防报警

内容

清末民初,县城和唐江镇设更夫,夜打五更,提醒市民防火、防盗。民国23年(1934年)县警察巡官办事处设消防队,唐江设消防分队,有水机3部,水枪22支,射水龙头2支,水带3副,储水柜2只,按水棍2根,火钩20根,斧头4把,楼梯3副,铁叉2把等灭火工具。28年县防护团设消防股。34年县设冬防委员会,官员13名,县长兼任主任,规定每年12月至次年2月为冬防期,各区、乡(镇)设冬防队,守望哨,兼司公安、消防、情报。
  19年和38年,商会在县城和唐江镇设有40余人的义务消防队,由各商会抽调壮丁参加,备有水机、水枪、火钩、铁叉、楼梯等灭火工具。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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