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制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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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17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法制宣教
分类号: D909.9
页数: 2
摘要: 县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注重用国家宪法、法律、法令和条例教育人民,使之懂法、知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50年代初,着重宣传土地改革法、宪法和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不法地主条例、惩治贪污条例等法律。
关键词: 法制史 法制宣教

内容

县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注重用国家宪法、法律、法令和条例教育人民,使之懂法、知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50年代初,着重宣传土地改革法、宪法和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不法地主条例、惩治贪污条例等法律。1951年9月,县人民法院、公安局、民教馆、文教科联合举办《南康县镇反实物图片展览》,在各区镇巡回展出,观众达17万余人次。1953年运用图片展览、黑板报、广播、幻灯、剧团等宣传工具,采取公开审判、大会宣判、张贴判决书等形式,大规模地宣传贯彻《婚姻法》,使童养媳和包办婚姻获得解脱。1957年印发《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张贴城乡。
  司法局成立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1983年春,县政法委、司法局配合宣传、人大法制科等部门,在龙回公社坪沙大队开展新宪法宣传试点工作,编写《宪法宣传提纲》600份,召开全县新宪法宣传工作会议,组织宣传车深入城乡开展宣传。
  1984年12月,结合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发行《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宣传画600套,《刑诉法》宣传画300套。选择有较大影响的37个案例,绘成图片展出,制作《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宣传提纲》讲话录音,县广播站开辟《严打专题》讲座,编印1500份宣传材料,配合地区司法部门在县城和唐江镇举办《打击刑事犯罪图片展览》,观众1.6万人次。
  1985年1月,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县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乡镇及县属单位成立81个普法领导小组,配备普法宣传员,制定五年(1985—1989年)普法规划和实施方案,培训法制宣传骨干85名,组织4000余人的普法宣传队伍。发行各种学习材料22334册,其中干部读本1900册,职工读本12914册,农民读本4640册,其他2880册;印发辅导材料600册,举办图片展览4次,观众达11万余人次。举行县乡镇领导法制报告会105场,其他法制报告会189场。同时建立法制宣传站、宣传厨窗、办黑板报,为干部职工、中小学生上法制课等各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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